下拉閱讀上一章

第950頁

    聞得此言,黃忠大怒,指向那歸義城池道:“‘仁義之師’但未吾漢民所為,於汝等賊子何干?敢問汝等侵吾漢境,可有仁義乎?試問汝可知,此歸義之城,如何建之,歸誰所有?”

    此話一出,頓時讓姚吾語塞,因為這一番連問,可謂是直接打到了姚吾話里的七寸,的確,他們本身就是入侵者,又如何怪漢朝對他們“不仁義”?

    簡單來說,漢軍放過他們是額外開恩的,若是漢軍學習段熲那殺神一般,舉起屠刀,那也沒有錯誤,因為自始至終,“仁義”這個東西,就不該用在他們身上。

    至於黃忠話語為什麼會打在姚吾七寸,這也是有緣由,其中的原因,自然是那如今被燒當羌人占據的歸義、建威二城,其實都是漢朝所建,用以管理燒當諸羌,只是現在被入侵的燒當羌人占據了而已。

    本朝初期,當時燒當羌首領滇良擊敗先零羌,奪取大小榆谷,滇良卒後,其子滇吾,孫迷吾、號吾、曾孫迷唐相繼與漢朝為患。

    時顯宗孝明皇帝永平元年秋,大漢朝廷派中郎將竇固、捕虜將軍馬武等擊破滇吾,次年,滇吾來降,護羌校尉竇林上奏為大豪,承制封為“歸義侯”,加號“漢大都尉”。  

    到肅宗孝章皇帝元和三年時,迷吾與弟號吾率部反漢,號吾先輕入隴西郡,被郡督烽椽李章活捉,解送至郡,號吾曰:“獨殺吾,無損於羌,誠得生歸,必悉罷兵,不復犯塞。”於是隴西郡太守張糾權宜放歸,羌即解散,各歸故地,但並非說羌族就此不再復叛。

    後至穆宗孝和皇帝永元五年,護羌校尉貫友以羌酋迷唐不經德懷,遂行施諸種的離間政策,趁羌族結合解體,即刻遣兵攻擊迷唐於大小榆谷,“獲酋虜八百餘人,收麥數萬斛,遂夾逢留大河築城塢、作大航,造河橋,欲渡河擊迷唐,迷唐乃率部遠依賜支河曲”。

    隨後到永元十三年時,迷唐再次犯漢,酒泉太守周鮪代理校尉,與金城太守侯霸合兵,徹底擊敗迷唐,其種人不滿千人,遠逾賜支河首,依發羌居。至此,東漢徹底擊潰燒當羌,使“西海及大小榆谷左右無復羌寇”,但是羌人降而復叛,已經徹底令得大漢群臣看出了其中的恐怖。

    次年,永元十四年時,大漢俞麋相曹風向和帝上奏曰:“西戎為害,前世所患,臣不能紀古,且以近事言之。自建武以來,其犯法者,常從燒當種起。所以然者,以其居大、小榆谷,土地肥美,又近塞內,諸種易於為非,難以攻伐。南得鍾存,以廣其眾,北阻大河,因以為固,又有西海魚鹽之利,緣山濱水,以廣田畜,故能強大,常雄諸種,恃其權勇,詔誘羌胡。今者衰困,黨援壞沮,親屬離叛,余勝兵得,不過數百,逃亡棲竄,遠依發羌。臣愚以為宜及此時,建復西海郡縣,規固二榆,廣設屯田,隔塞羌胡交關之路,遏絕狂狡窺欲之源又殖穀富邊,省委輸之役,國家可以無西方之憂。”  

    其意十分簡單,就是要利用當時西海燒當諸羌被大漢壓制的情況下,建城治理其眾,以屯田之法,養兵制服。

    和帝當即委任曹風為金城郡西部都尉,治所龍耆城,令其率將士出守,後來金城郡長史上官鴻奏准在開置歸義,建威兩城,屯田二十七部。

    這便是歸義、建威二城的由來,所謂歸義,便為招來諸羌歸義者之意,而建威者,自然是建漢之威了。

    如今,漢家故土,已為當初漢家為了壓制的敵人所占據,姚吾之所以反駁不了黃忠,自然是因為他們得到歸義、建威二城,本來就不仁義,又怎麼能要求漢軍對他們仁義嗎?

    “斬!”

    眼見姚吾無話可說,黃忠也不在和這個沒有被漢家文化,徹底洗化的羌人廢話,下令將他們斬殺。

    鮮血濺落,同時傳來不少羌人的求饒聲,都隨著那一刀刀暗光,徹底將這些降而復叛的異族斬首。

    歸義城下,滿地血紅,城內燒當諸羌守軍,望著城外血色,均是無言,他們從沒想過會有這一天,漢軍會如此野蠻的對他們屠殺。

    以往,漢軍屠戮他們,莫不是兩軍交戰的時候,可一旦他們投降,仁義的漢人都會選擇收降他們,這也是他們敢於反叛的原因,畢竟一旦反叛不成功,只要他們投降,就能為部族留下延續的希望。  

    現在,這些完全不可能了,對於羌人而言,他們似乎回到了幾十年前的惡夢,甚至,這惡夢還比幾十年前的更可怕。

    當時,段熲在第三次羌亂中,舉起屠刀,令得羌人血流涼州,今日,伏泉麾下的漢軍,僅僅黃忠一部偏師,便有著要燒當羌滅種的意思,那更何況伏泉那已經決戰涼州的漢軍呢?

    這一幕,不止在歸義城下,遠處的建威城下,另一支黃忠部下,也在用同樣的方式威脅勸降。當然,和歸義城一樣,建威城內也是不敢出城,即使明知外面的漢軍就千餘人,也不敢出城野戰,實在是漢軍前番野戰,對於燒當諸羌而言,戰力實在是太恐怖了。

    當黃忠得到建威城的消息後,雖然對威脅勸降這一策略早有準備,但真正得到結果時,還是皺眉不已。燒當諸羌都躲在城中,以弱兵攻城,殊為不智,更何況還是騎兵,但是如果讓他就這樣殺了幾千羌人兵卒百姓離開,明顯功勞太小,有些吃虧。

上一章 目錄 下一章
已經是最後一章了 »

第950頁

你剛剛閱讀到這裏

返回
加入書架

返回首頁

書籍詳情 返回我的書架
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