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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這對於逃人而言,等於有了皇帝給的「護身符」。逃亡中若是被人抓到,原本可能死於亂兵刀下,但現在只要高喊「我是逃人」,就可以只挨一頓鞭子,然後回去養傷籌劃下一次逃亡。
此法一出,逃亡之人不減反增,明軍也開始有意識地接應逃人,就連冬天不出海的漁夫也開始出海,只要能夠接到一個逃人送回山東,官府就給一兩糧票。
滿洲權貴非但不認為這是立法的問題,反而認為是地方官員故意放縱、窩藏逃人。因為現在滿洲人不可能出任府縣一級官員,所以這種說法只是變相的「漢官可疑論」。在朝堂上的漢官自顧不暇,哪裡會為下面的地方官員出頭?地方官員對於緝捕逃人這種事原本就很惱火,更是紛紛上疏請求廢除此法。
滿洲人自然不會理會這些漢官,為了強調自己追回「財產」的決心,反而下旨從重處治:「有隱匿逃人者,斬!其鄰佑及十家長、百家長不行舉首,地方官不能覺察者,俱為連坐。」
十家長、百家長類似里甲村老一類,也都是漢人。此法一出,滿清府縣官員畏逃如畏虎,逃亡的民眾進一步擴大,華北甚至出現了整村逃亡的盛況。
於此同時,回到濟南的朱慈烺連夜見了吳甡、李遇知、李邦華、孫傳庭等人,商定整夜,終於決定在朝堂上推動《特赦令》的頒發。
《特赦令》針對的對象是從賊、事清官員。其中闖逆的特赦範圍從李自成以下,盡皆赦免;獻賊的特赦範圍是張獻忠之外,盡數赦免。滿清方面則更為複雜,除了首惡和漢奸罪在不赦,其他大小官員,不拘漢滿蒙古朝鮮人等,皆可寬赦。
之所以將滿蒙朝鮮也列入其中,乃是特赦令中還規定了起義、投誠、投降、就擒四等情形。起義是反戈一擊,於明軍戰局有利者。按照《特赦令》,起義者非但赦免本罪,還能敘功。投誠則是在兩軍對壘時,帶領部下反正,而沒有倒戈一擊。這種情況也能敘功,當然功勞不會很大。
被逼無奈者為投降,負隅抗抵者為就擒。投降可以赦免死罪,就擒就只能特赦減等了。
特赦令文稿又交給翰林出身的文官潤色,曉之以理,動之以情,洋洋灑灑數千言。這回崇禎倒是沒有再反對,他也看出朝堂上絕大部分官員都投向了皇太子,無論是從感情上考慮還是現實的皇室和睦考,他都沒有反對的理由。
只是皇權遭到侵犯終究不是一件令人高興的事,崇禎因此連著五天不肯接受朱慈烺的晨昏定省。然而他這一點點小彆扭也沒有妨礙到朱慈烺,反正朱慈烺早就給這位皇父貼上了「不成熟」的標籤,每天照例去領一碗閉門羹,儘儘人子的義務罷了。
《特赦令》掀起的官場爭論倒是不大。現在的官員已經習慣了在報紙上吵架,非但各種地方小報,就連《皇明通報》也有專門的版面給他們爭論施政得失,因此送到崇禎面前「垃圾帖子」倒不是很多。而且同時看到正反兩面的論戰,也讓崇禎在判斷上更為謹慎。
朱慈烺並沒有將報紙視作「民主」大殺器,對他來說,能夠控制輿論、增加工作效率,這才是報業存在的意義。最多就是讓民眾有個發泄渠道,反正不喜歡的可以不看。
到了北面,這《特赦令》卻掀起了一股巨大的風暴。幾乎所有節行不全的官員,都收羅了一份南面來的報紙,將特赦令供在自己家裡。
有些書肆為了掙錢,單獨刊印《特赦令》,賣給那些官員,黑話叫做「保心丸」。
之所以要用黑話,因為多爾袞很快就針對《特赦令》發布了第二條愚蠢透頂的令旨:敢私藏、傳播報紙者,斬!輕信者為奴!
有哪個被抓住的人會承認自己輕信報紙?
所以被抓住的,都是人贓並獲以私藏、傳播之罪被斬首了。
於是漢官再次出現了棄官潛逃的風潮,最高的一日竟然達到了十餘人。
其中猶有吏部侍郎陳名夏,帶著兩個家人棄官南下,在天津上船出海,在萊州上岸,奔赴濟南行在。
朱慈烺在濟南安排了一次宴會,雖然皇太子本人沒有出席,但是去了一位閣老,許多與陳名夏有關係無交情的官員也奉命捧場,每人都做了許多詩詞,集結成冊,免費刊印。
朱慈烺之所以對陳名夏格外關照,不單單是因為吏部侍郎官高位重,同時也是因為陳名夏實乃大明失節官員的典型。
甚至可以說,整個大明都不會有人比陳名夏更加沒有操守的了。
陳名夏字百史,江南人氏,乃是崇禎十六年的探花郎,初授翰林修撰,兼戶兵二科都給事中。這個起點是高標準的清流路線,只要自己不行差踏錯,大明國運不敗,四十餘歲入閣輔政是沒有問題的。
國變之時,陳名夏失節降闖,其實也不過和在京的兩千餘名官員一樣。
李自成逃離北京之後,陳名夏沒有留下事清,但是他跑到半路,聽說江南在大興「順案」,要嚴懲失節降闖的官員,便又逃回了北京。
在滿清,陳名夏官復原職,旋即又擢升吏部左侍郎兼翰林侍讀學士。所以說,他比那些闖來降闖清來降清的失節官員更多了一次降而復叛的經歷。
得到了這樣一匹馬骨,朱慈烺自然是要好好消費一番的。
在這個沒有照片、錄像、博客的時代,要想讓千里之外的人相信一些東西並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