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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就是血淋淋的利益之爭,哪怕對象是天王老子也敢咬一口,更何況只是個皇帝。

    萬曆帝駕崩之後,遺詔廢除礦監,到了崇禎手裡自然也就沒什麼錢了。而崇禎帝最大的悲劇就是:明明身為皇帝,卻習慣站在文官的立場上思考問題,按照文官的遊戲規則出牌,這豈不是避長就短,被人牽著鼻子走?

    聽到兒子竟然在收取礦利,崇禎帝臉上一黑:「你也是讀過內宮舊檔的,不知道這等與民爭利的事最犯天家忌諱麼!目下神京淪陷,正是要固結民心之時,你如何能做出這等事來!」

    「父親,」朱慈烺卻不以為然,「兒臣並未與民爭利。這棲霞、招遠的金礦,之前並未有人開採。」

    「一派胡言!」崇禎怒道:「這金礦從萬曆年間就有人開採,何來無主之說!」

    朱慈烺暗嘆一口氣:都說崇禎英明,其實只是聰明,卻沒智慧。若是那位大智若愚的先帝,肯定就不會說這些。他轉向崇禎道:「父皇,兒臣查過萊州府與棲霞、招遠二縣文檔,金礦所處皆是山地,的確不曾有主。再者說,若是有主之地,主家開採金礦,為何兒臣不曾見過繳納上來的礦稅?」

    大明可從來沒有減免過礦稅!如果看不到礦稅,只有兩種可能:或是沒人挖礦,或是挖礦之人逃稅。  

    如今皇太子取了前者,若是當地豪紳不同意,那就得拿出繳稅憑證來,否則就是偷礦逃稅,依律也能混個充為苦役的處罰。

    崇禎被朱慈烺戳中了痛處。他是最知道身為皇帝卻沒有錢的痛苦,而為了防止出現民不聊生的狀況,他又不敢放肆地「與民爭利」。戶部從來都是建議「加派田稅」或是發行寶鈔,卻從來沒有在鹽鐵、礦藏、海貿這等敏感問題上下過狠手。這點上,朱慈烺是很鄙夷倪元璐這個戶部尚書的。

    「德、衡二藩就在山東,想必二位大王是很清楚的。」朱慈烺望向二位藩王:「可曾聽說過那邊有人開礦?」

    德王心目如電,當即道:「據臣所知,那邊金礦乃是國家之產。那些不守法紀之人暗中盜採,也絕不會納稅。」衡王慢了一步,但也旗幟鮮明地站在了皇太子一邊。他們心中已經明白過來,晉王和太子一個哭窮一個叫開礦,就是拋出了一塊鮮美的肥肉,誘他們上鉤。

    亂世之中,還有什麼比有兵有礦更保險的?而且還是個金礦。

    「若是能有更多的銀子,就能請更多的礦工,開採更多的金礦。這些金子換成糧食,能救山東百姓一時之急,也能平抑山東糧價,活人無數。礦工們拿了工錢,要置辦家用,自然養活了其他工商,不至於百業凋零。朝廷因此也能收取商稅、礦稅,用來編練強軍,才能收復神京。」朱慈烺將各種關係擺在崇禎帝面前:「父皇,您說這礦能開否?」  

    非但能開,而且還是必須開!

    崇禎鬍鬚微微發顫,終於道:「還是當以安民為主!」

    「開礦正是安民。」朱慈烺笑道:「而且父皇手持乾坤,公正無私,兒臣卻還做不到。開礦之利與宗藩分潤,也是祖宗的親親之誼。」

    二王終於等來一個準信,心中大喜。衡王當即道:「臣本以為開礦只是牟利,並不敢言與其中。如今聽殿下這細細開導,方知這開礦也是為國為民的利事,敢不盡心?臣願盡出家產,助殿下開礦!」

    德王也跟著道:「前幾年東虜進犯,劫掠濟南,又燒了我德府,家資貧困。不過太子有此大公之心,親親之仁,臣願出銀二十萬兩相助!」

    衡王原本並不想出這麼多,但聽德王這麼大方,只是面帶微笑,朝朱慈烺點了點頭,示意自己也出這麼多。

    朱慈烺算算時間,也就是一頓飯之間得了四十萬兩銀子,收益也算是不錯了。只是以他的性格,自然不會滿足現狀,裹足不前。朱慈烺順勢道:「如今國庫淪入賊手,正好以這紅利代替宗藩祿米,三位大王以為如何?」

    皇明的親王在品秩上等於一品,然而歲米卻過萬石。早前儘是本色,到了嘉靖朝才摻入了折色,鈔米並發。即便是比同於八品官的奉國中尉,歲俸也與五品官更多。至於朝中一品的權貴,歲俸只等於宗藩的鎮國將軍!  

    就連宗室中獲罪革爵的庶人,每月也要給一到兩石米維持生計,等於不用勞作就持有一畝土地的收益,而且還免稅免役。

    親親之誼果然甚厚!

    第212章 可恨年年壓金線(9)

    後人說大明的皇帝多奇葩。若是站在朱慈烺的角度來看,其實這「奇葩」便是歷朝皇帝身上湧現出的「小民」性格。這種小民性格在天啟和崇禎兩位帝王身上,則表現得越發清晰。

    崇禎帝一方面為宗藩的壓力頭痛得夜夜不得安眠,另一方面卻沒有冒天下之大不韙的魄力。要說他對宗藩有什麼好感,起碼朱慈烺是看不出來的。換成他身在帝位,早在崇禎三年的時候就會借著剿寇助餉的名義將各藩王財富收歸國有。

    「父皇,在洪武二十八年的時候,朝廷已經無法支付高額的宗藩祿米。」

    回到周后的寢室,崇禎坐在床邊看著日漸消瘦的結髮妻子,一邊聽著朱慈烺削減宗藩祿米的議論。

    朱慈烺知道父親喜歡聽人引經據典,其實也是因為內心中的缺乏自信。他坐在崇禎和周后面前,緩緩道:「故而高皇帝下諭:量減諸王歲給,以資軍國之用。從洪武二十八年開始,親王歲給萬石,郡王兩千石,鎮國將軍千石,輔國將軍、奉國將軍、鎮國中尉以二百石遞減,輔國中尉、奉國中尉以百石遞減。公主及駙馬二千石,郡主及儀賓八百石,縣主、郡君及儀賓以二百石遞減,縣君、鄉君及儀賓以百石遞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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