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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對,我真名叫魔鄧肯。」老人淡淡地說道。
第436章 大安排術
近兩年的遊戲歷史,羅蘭大多數的時間,不是在做魔法試驗,就是做看書。
魔法類書籍自然是著重點。
而很多常識,是能從書籍中汲取到的。
比如說,關於鄧肯(魔鄧肯)在魔法界的地位。
和世俗界相比,魔法界還是有點歷史記載的,畢竟都是知識份子,有些人還是有點傳承意識。
況且有些魔法,本身就是以發明者命名的。
魔鄧肯至少發明了現在已知的,大約三分之一左右的魔法,都非常實用,可以這麼說,成為精英級別以上的魔法師,你至少得學過一個他發明的法術。
比如說……法術之手。
或者,魔力護盾。
而高等級的魔法,更是過半是他發明創造的。
魔法師從入門到入土,永遠不可能避開的一個人。
魔鄧肯。
魔法女神蜜絲拉之所以能成神,就是站在了巨人的肩膀上。
這個巨人還是魔鄧肯。
發明眾多的魔法,只是證明他天資過人罷了。
而真正讓他成為魔法界最有威望的人,甚至賽過魔法女神的原因,是因為他開創了魔法界最重要的道路……或者說體系。
法術模型。
在法術模型沒有出現之前,法師的人數大約只有現在的十分之一。
那個時代,魔法師是稀奇品種,而且……很弱。
和術士比起來,弱得太多。
也無法和牧師比較。
那時候,施法者的三巨頭是指術士,牧師和精靈族的德魯依。
是魔鄧肯發明了一個個簡單易用的魔法,讓魔法師有了立身之本。
然後又發明了一個個的高等級魔法,使得魔法師有了強力的戰鬥力。
最後,又開創了法術模型體系,使得魔法師這個職業人數漲了不少。
在魔鄧肯之後,出現了很多驚材絕艷的人物,比如說馬爾夫,比格畢,蜜絲拉等等。
但他們都是踩著魔鄧肯開創的法術模型體系走出來的。
本質上,都是魔鄧肯的弟子和學生。
羅蘭也一樣。
所以在聽到魔鄧肯的名字後,羅蘭這才會失態。
眼前是一個傳說中的人物,而自己所學的一切,幾乎都是他的遺澤,這怎麼能讓羅蘭不吃驚。
吃驚過後,羅蘭重新坐了下來,然後讓情緒變得平靜。
作為一名魔法師,控制自己的情緒,是必要的。
「年輕人不要太老成,該笑就笑,該驚訝就驚訝,否則年紀輕輕就養成了老年人的性格,多無趣啊。」魔取肯喝了口『茶』,微笑著說道。
羅蘭想了想,說道:「但情緒波動,不是會影響施法的精度嗎?」
「確實是如此。」魔鄧肯點頭說道:「所以你更要去征服這個弱點,因為你不可能永遠保持平靜的心態,且不說生活的瑣事,你的敵人,說不定也會利用一些特殊的魔法來擾亂你的情緒,當你不能保持平靜的心情時,所謂的平靜心態施法,就成了弱點。因此,倒不如不加限制,在任何心情下,都能完美施法,這才是最重要的。這是我一個老頭子的經驗。」
羅蘭想了想,問道:「老爺子你多少歲了。」
「五百七十二了。」
嘶!羅蘭大大喘了口氣。
他早知道,魔法師因為靈魂強度非常高的關係,壽命很長。
但這能活五百多歲,確實是有些誇張了。
一個五百多歲的老人,還是魔法界的先行者,他的經驗,絕對有參考的價值。
而活了五百七十二歲,從老爺子的精神力狀態來看,他確實快要走了。
老邁的身體已經開始撐不住他的精神力。
「老爺子你有沒有考慮過轉變成巫妖?」羅蘭問道。
魔鄧肯搖頭說道:「考慮過,畢竟在我們魔法師看來,身體並不重要,精神和靈魂才是永恆的。但問題在於,我的精神已經到了崩潰的邊緣了,已經無法轉化成巫妖。」
這兩個魔法師談論的東西,放在外邊能嚇死人。
巫妖這玩意,在世間就是一種可怕到極點的像征。
但對於魔法師,特別是實用主義為上的魔法師來說,巫妖只是一種生命形式。
就像是聖靈一樣。
大家都是不死生物,只是稱呼不同,卻用的能量性質有些變化罷了。
只要不去殺人,不去吸取別人的靈魂,把持住自己的本心,巫妖和普通施法者又有什麼區別?
「那麼老爺子這次拉我們這些未來人過來,是為了什麼事情?」
「這座城市已經快要毀滅了,或者說,整個祖則王國都有毀滅的危險。」魔鄧肯憂慮地說道:「但我又太老了,已經拯救不了這個王國,所以……我許了願,找一個能幫助我,拯救這個國家的人過來。」
羅蘭挑了下眉毛:「所以,當你看到我用大火球術的時候,並不是因為大火球術的威力而吃驚,而是因為看到了新的法術理念,知道我是未來人而激動?」
哈哈哈哈!
魔鄧肯笑了起來:「我年輕的時候,連大隕石術都能隨便召喚出來,一砸就是一座城市沒了,一個大火球術當然不看在眼裡,我確實是看到了你的魔法理論很不同,這才高興的。而且你身上的這個通曉語言也相當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