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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傳凡人的頸子上,都有一條刀路,劊子手殺人,順著刀路砍去,一刀就把腦殼削下。所以劊子手無事時,同人對坐閒談,他就要留心看你頸上的刀路。我發明厚黑學之初,遇事研究,把我往來的朋友作為實驗品,用劊子手看刀路的方法,很發見些重要學理。滔滔天下,無在非厚黑中人。諸君與朋輩往還之際,本我所說的法子去研究,包管生出無限趣味,比讀四書五經、二十五史受的益更多。老子曰:「邦之利器,不可以示人。」老夫髦矣,無志用世矣,否則這些法子,我是不能傳授人的。

    我遇著人在我名下行使厚黑學,叨叨絮絮,說個不休。我睜起眼睛看著他,一言不發。他忽然臉一紅,噗一聲笑道:「實在不瞞你先生,當學生的實在沒法了,只有在老師名下行使點厚黑學。」我說道:「可以!可以!我成全你就是了!」語云:「對行不對貨。」奸商最會欺騙人,獨在同業前不敢賣假貨。我苦口婆心,勸人研究厚黑學,意在使大家都變成內行,假如有人要使點厚黑學,硬是說明了來干,施者受者,大家心安理順。

    我把厚黑學發明過後,凡人情冷暖,與夫一切恩仇,我都坦然置之。有人對我說:「某人對你不起,他如何如何。」我說:「我這個朋友,他當然這樣做。如果他不這樣做,我的厚黑學還講得通嗎?我所發明的是人類大原則,我這個朋友,當然不能逃出這個原則。」  

    辛亥十月,張列五在重慶獨立,任蜀軍政府都督,成渝合併,任四川副都督,嗣改民政長。他設一個審計院,擬任緒初為院長。緒初再三推辭,乃以尹仲錫為院長。緒初為次長,我為第三科科長。其時民國初成,我以為事事革新,應該有一種新學說出現,乃把我發明的厚黑學發表出來。及我當了科長,一般人都說:「厚黑學果然適用,你看李宗吾公然做起科長來了。」相好的朋友,勸我不必再登。我就停止不登。於是眾人又說道:「你看李宗吾,做了科長官,厚黑學就不登了。」我氣不過,向眾人說道:「你們只羨我做官,須知奔走宦場,是有秘訣的。」我就發明求官六字真言、做官六字真言,每遇著相好的朋友,就盡心指授。無奈我那些朋友資質太鈍,拿來運用不靈,一個個官運都不亨通,反是從旁竊聽的和間接得聞的,倒還很出些人才。

    在審計院時,緒初寢室與我相連,有一日下半天,聽見緒初在室內拍桌大罵,聲震屋瓦,我出室來看,見某君倉皇奔出,緒初追而罵之:「你這個狗東西!混帳……」直追至大門而止(此君在緒初辦旅省敘屬中學時曾當教職員)。緒初轉來,看見我,隨入我室中坐下,氣忿忿道:「某人,真正豈有此理!」我問何事,緒初道:「他初向我說:某人可當知事,請我向列五介紹。我唯唯否否應之。他說:『事如成了,願送先生四百銀子。』我桌子上一巴掌道:『胡說!這些話,都可拿來向我說嗎?』他站起來就走,說道:『算了,算了,不說算了。』我氣他不過,追去罵他一頓。」我說:「你不替他說就是了,何必為此已甚。」緒初道:「這宗人,你不傷他的臉,將來不知還要幹些甚麼事。我非對列五說不可,免得用著這種人出去害人。」此雖尋常小事,在厚黑學上卻含有甚深的哲理。我批評緒初「厚有餘而黑不足,叫他忍氣是做得來」。叫他做狠心的事做不來,何以此事忍不得氣?其對待某君,未免太狠,竟自侵入黑字範圍,這是什麼道理呢?我反覆研究,就發見一條重要公例。公例是什麼呢?厚黑二者,是一物體之兩方面,凡黑到極點者,未有不能厚,厚到極點者,未有不能黑。舉例言之:曹操之心至黑,而陳琳作檄,居然容他得過,則未嘗不能厚;劉備之面至厚,劉璋推誠相待,忽然舉兵滅之,則未嘗不能黑。我們同輩中講到厚字,既公推緒初為第一,所以他逃不出這個公例。

    古人云:「夫道一而已矣。」厚黑二者,根本上是互相貫通的,厚字翻過來,即是黑,黑字翻過來,即是厚。從前有個權臣,得罪出亡。從者說道:「某人是公之故人,他平日對你十分要好,何不去投他?」答道:「此人對我果然很好。我好音,他就遺我以鳴琴,我好佩,他就遺我以玉環。他平日既見好於我,今日必以我見好於人,如去見他,必定縛我以獻於君。」果然此人從後追來,把隨從的人捉了幾個去請賞。這就是厚臉皮變而為黑心子的明證。人問:世間有黑心子變而為厚臉皮的沒有?我答道:有!有!《聊齋》上馬介甫那一段所說的那位太太,就是由黑心子一變而為厚臉皮。

    緒初辱罵某君一事,詢之他人,迄未聽見說過,除我一人而外,無人知之,後來同他相處十多年,也未聽他重提。我嘗說:「緒初辱罵某君,足見其人剛正,雖暗室中,亦不可干以私,事後絕口不言,隱人之惡,又見其盛德。」但此種批評,是站在儒家立場來說,若從厚黑哲學上研究,又可得出一條公例:「黑字專長的人,黑者其常,厚者其暫;厚字專長的人,厚者其常黑者其暫。」緒初是厚字專長的人,其以黑字對付某君,是暫時的現象;事過之後,又回復到厚字常軌,所以後此十多年隱而不言。我知他做了此等狠心事,必定於心不安,故此後見面,不便向他重提此事。他辦敘屬學堂的時候,業師王某來校當學生,因事犯規,緒初懸牌把他斥退。後來我曾提起此事,他蹙然道:「這件事我疚心。」這都是做了狠心的事,要恢復常軌的明證。因知他辱罵某君一定很疚心,所以不便向他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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