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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⒍送即是送東西,分大小二種:一大送,把銀元一包一包的拿出來送;二小送,如送春茶、火肘及請上館子之類。所送之人有二:一操用舍之權者,二未操用舍之權而能予我以助力者。

    有人能把六字一一做到,包管字字發生奇效。那大人先生,獨居深念,自言自語道:「某人想做官,已經說了許久(空字之效),他與我有某種關係(貢字之效),其人很有點才具(沖字之效),對於我也很好(捧字之效),但此人有壞才,如不安置,未必不搗亂(恐字之效)。」想至此處,回顧室中,黑壓壓的或白亮亮的,擺了一大堆(送字之效),也就無話可說,掛出牌來,某缺著某人署理。求官至此,功行圓滿,於是能走馬上任,實行做官六字真言。

    做官六字真言:「空、恭、繃、凶、聾、弄。」此六字俱是平聲,其意義如下:

    ⒈空即空洞的意思,分二種。一,文字上:凡批呈詞,出文告,都是空空洞洞的,其中奧妙,我難細說,讀者請往各官廳,把壁上的文字從東轅門讀到西轅門,就可恍然大悟。二,辦事上,任辦任事,都是活搖活動,東倒也可,西倒也可。有時辦得雷厲風行,其實暗中藏得有退路,如果見勢不佳,就從那條路抽身走,絕不會把自己牽掛著,鬧出移交不清及撤任查辦等笑話。

    ⒉恭即卑躬折節,脅肩諂笑之類。分直接間接兩種:直接指對上司而言,間接指對上司的親戚朋友、丁役、姨太太等而言。  

    ⒊繃即俗語所謂繃緊,是恭字的反面字,指對下屬及老百姓而言。分兩種:一,儀表上,赫赫然大人物,凜不可犯。二,言談上:儼然腹有經綸,槃槃大才。上述對上司用恭,對下屬及老百姓用繃,是指普通而言。然亦不可拘定,須認清飯甑子所在地,看操我去留之權者,在乎某處。對飯甑子所在地用恭,非飯甑子所在地用繃。明乎這個理,有時對上司反可用繃,對下屬及老百姓反該用恭。

    ⒋凶只要能達我之目的,就使人賣兒貼婦,亡身滅家,也不必管;但有一層要注意,凶字上面,定要蒙一層仁義道德。

    ⒌聾即耳聾,笑罵由他笑罵,好官我自為之。聾字句有瞎字之意,文字上的詆罵,閉目不視。

    ⒍弄即弄錢之弄,川省俗語,往往讀作平聲。千里來龍,此處結穴。前面十一字,都為此字而設。弄字與求官之送字相對,要有送,才有弄。但弄字要注意,看公事上通得過通不過。如果通不過,自己墊點腰包也不妨;如通得過,那就十萬八萬,都不謙虛。

    以上十二字,我不過粗舉大綱,許多精義,都未發揮,有志於官者,可按著門類自去研究。

    有人問我辦事秘訣,我授以辦事二妙法如下:

    ⒈鋸箭法相傳:有人中箭,請外科醫生治療,醫生將箭干鋸下,即索謝禮。問何不將箭頭取出?答:「這是內科的事,你去尋內科好了。」現在各官廳,與夫大辦事家,都是用著這種方法。譬如批呈詞云:「據呈某某等情,實屬不合已極,仰候令飭該縣知事,查明嚴辦」等語。「不合已極」四字是鋸箭干,「該知事」已是內科。抑或雲「仰候轉呈上峰核辦」,那「上峰」就是內科。又如有人求我辦一件事。我說:「此事我很贊成,但是還要同某人商量。」「很贊成」三個字是鋸箭干,「某人」是內科。又或說:「我先把某部分辦了,其餘的以後辦。」「先辦」是鋸箭干,「以後」是內科。此外有隻鋸箭干,並不命尋內科的,也有連箭干都不鋸,命其徑尋內科的。種種不同,細參自悟。  

    ⒉補鍋法家中鍋漏,請補鍋匠來補。補鍋匠一面用鐵皮刮鍋底煤煙,一面對主人說道:「請點火來我燒煙。」乘著主人轉背之際,用鐵錘在鍋上輕輕敲幾下,那裂痕就增長了許多。主人轉來,指與他看道:「你這鍋,裂痕很長,上面油膩了,看不見。我把鍋煙刮開,就現出來了,非多補幾個釘子不可。」主人埋頭一看,說道:「不錯!不錯!今天不遇著你,我這鍋恐怕不能用了。」及到補好,主人與補鍋匠皆大歡喜而散。有人曾說:「中國變法,有許多地方是把好肉割壞來醫。」這即是用的補鍋法。《左傳》上鄭莊公縱容共叔段,使他多行不義,才用兵討伐,也是補鍋法。歷史上這類事很多,舉不勝舉。

    大凡辦事的人,怕人說他因循,就用補鍋法,無中生有,尋些事辦。及到事情棘手,就用鋸箭法,脫卸過去。後來箭頭潰爛了,反大罵內科壞事。我國的政治,大概前清宦場是用鋸箭法,變法諸公是用補鍋法,民國以來是鋸箭、補鍋二法互用。

    上述二妙法,是辦事公例,合得到這公例的就成功,違反這公例的就失敗。我國政治家,推管子為第一,他的本事,就是把這兩個法子用得圓轉自如。狄人伐衛,齊國按兵不動,等到狄人把衛滅了,才出來做「興滅國,繼絕世」的義舉。這是補鍋法。召陵之役,不責楚國僭稱王號,只責他包茅不貢。這是鋸箭法。那個時候,楚國的實力遠在齊國之上,管仲敢於勸齊桓公興兵伐楚,可說是把鍋爛來補。及到楚國露出反抗的態度,他立即鋸箭了事。召陵一役,以補鍋法始,以鋸箭法終。管仲把鍋敲爛了,能把它補起,所以稱為「天下才」。

    明季武臣,把流寇圍住了,故意放他出來,本是用的補鍋法;後來制他不住,竟至國破君亡,把鍋敲爛了補不起,所以稱為「誤國庸臣」。岳飛想恢復中原,迎回二帝,他剛剛才起了取箭頭的念頭,就遭殺身之禍。明英宗也先被捉去,于謙把他弄回來,算是把箭頭取出了,仍遭殺身之禍。何以故?違反公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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