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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劉破軍恭敬的道:「屬下要說的第二個就是襄陽,然後是陝西西安……」

    等到劉破軍說完後,陳新看看地圖上的標註,很多地方已經變成了荒土,他微微搖頭道:「流寇破壞性太強,以我們如今的實力,敗之易滅之難,若是跟著他們屁股打,可能最後拖不下去的是咱們,在本官看來,滅流寇比破遼東還難上幾分,非得咱們投入所有力量多頭並舉才行。眼下卻還有建奴要打,本官投入不了那許多力量。」

    劉破軍低聲道:「朝廷亦不會再從登州調兵,只能靠林縣和湖廣兩處擴張。」

    陳新在地圖上拍了兩下,沒有再繼續說對流寇的戰略,登州面對的形勢愈加複雜,天下的力量中,軍事上需要應對的就有後金、遼鎮、各路流寇、朝廷邊軍,地方上還有各種地方武裝和土匪,政治上面對的對手就更多。這些力量裡面,往往又有各種利益牽絆,時敵時友,有時陳新也難以確定哪種利益更大。

    後金形勢堪憂,但軍隊主力仍在,而且對陳新來說,皇太極的政治能力也是一個重要隱患,他擔心後金隨時可能重新壯大,所以對後金作戰仍是登州首要的任務,直到將後金打趴下;而流寇的破壞性不亞於後金入口,他們禍害的面積更加廣闊,已經從火頭變成了燎原大火,陳新最擔憂他們把湖廣徹底破壞,湖廣作為大明產糧最多的地區,一旦失去生產,將真正引起全國物價飛漲,對登州未必是好事情,所以他堅持將一支主力營放到了武昌。  

    陳新稍稍走神一會才轉頭道:「劉大人怎麼還沒來?」

    「方才大人與楊副司長說話時衛兵來回話了,說是去了鰲山衛,那裡開第一次屯堡法庭,劉大人去了觀看,今日剛走不久。」

    陳新聽完笑笑道:「法庭?這麼快就搞起來了,左右無事,本官也去聽聽。你先和李東華去平度,檢查新營擴軍,本官隨後就到。」

    ……

    注1:車廂峽具體地址沒有定論,顧誠認為在漢中棧道附近。

    第三十一章 道義

    鰲山衛衛城外的登州鎮膠州十三堡,劉民有和莫懷文坐在即墨民事官的公事房中,這裡的公事房面積頗大,這裡建屯堡的時候,陳新剛剛從文登營入主登州鎮,以鎮壓登州之亂和光復遼南的威勢強壓登萊衛所,加上即墨營守備也是登州鎮的人,所以鰲山衛的掌印十分老實,楊雲濃一去威脅就老老實實交出軍田,還同意登州鎮在軍戶中徵兵,唐瑋這批便是那時候去的。

    即墨營換成登州兵之後,迅速肅清了周邊土匪,即墨雖然臨海,但處於萊州內地,又不是交通要道,所以屯堡沒有修建堡牆。登州鎮的民事系統在地方設置民事官之後,莫懷文在即墨營一帶也設置了一個二級民事官,主管即墨營附近的民事,就相當於朝廷的知縣。  

    十三堡處於附近幾個屯堡的樞紐,即墨民事官就在此處,另外十三堡還有個預備兵會操和屯戶集會的功能,所以公事房和廣場都修得大一些。

    此時公事房院子裡面已經等了很多屯戶,各自圍成圈子在討論著,到處一片嘈雜,今日據說是公開判案,屯戶都可以來聽,但裡面的會堂不大,只能進一百個人,後到的就不能進去,所以想看熱鬧的人都提前跑到院子裡面占名額。

    此時春耕已經忙完了,地里也就是幾料蔬菜,農活已經不多,附近也沒有修路的活,所以來的屯戶不少。登州鎮屯堡嚴禁開設賭場,娼妓雖然不禁,但在屯堡這樣的小型單純社區裡面很難經營,屯戶們平日娛樂主要是看戲,今日有免費的大戲可看,自然是要來湊熱鬧的。

    即墨營的民事官叫譚山生,是威海的軍戶出生,讀過早期的識字班,屬於比較早的民事系統官員,崇禎三年的時候已經在劉民有手下工作過,今日這判案是登州頭一次,劉民有又專門過來旁聽,結果莫懷文也跟來了,兩個重要上級在這裡,譚山生心裡頗有些忐忑。

    「劉大人,莫大人,這是當時挑選陪審員的過程,接到劉大人的來函後,下官不敢怠慢,全程參與了挑選的監督,從其他四個屯堡中抓鬮出來,每個屯堡四人,每個屯堡從紙箱中抓鬮出來的,另有實際屬於屯堡體系的鰲山衛籍四人,合計二十人,正在庫房等待挑選。名單只有下官一人保存,火漆密封后鎖在柜子中,兩位大人可以指定其中九人便可。」  

    譚山生說完遞過一個名冊,劉民有拿過看了,名單上有各人的屯戶號、來源、副業和文化程度,劉民有仔細看了一會,拿過毛筆將其中的一個舊生員和一個屯長劃掉,然後遞迴給了譚山生,「剩下的名單裡面選單數的九人。」

    譚山生恭敬的接過,「屬下這就去通知這九人入場,其他十一人是否打發他們回去?」

    劉民有擺擺手道:「讓他們再等等,萬一這九人中有與原告被告認識的,就需要重新挑選。」

    譚山生很快便出門而去,莫懷文在旁邊對劉民有低聲道:「大人,這,這個法子是否更耗費人力,譚山生已經辦了半月,才把此事基本辦完。」

    「第一次是麻煩一些,不過以後這不是民事官的事情。」劉民有喝口茶後輕輕道,「民事官還是管以前的事情,這斷案的事情由專門的人辦理,試點完後自然會設置專門的機構。」

    莫懷文一聽,是要取消民事官的判案職能,不禁有些愕然。在他的認識中,民事官就是朝廷的知縣知州,雖然上面有提刑,但在縣這一級是知縣就能斷案的,一般來說也算是依法辦案,依據主要是《大明律》、《大明會典》和《問刑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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