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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怎麼你也得表示表示才行。」
只要不分手,別說一點表示。
就是讓他跪在地上磕頭都行。
經歷過前世那些侮辱,磕頭認錯,根本不算事。
李華拍著胸脯,「只要能讓你高興,讓我做什麼都行。」
「說吧,女王大人今天想讓我做什麼,奴才一定辦到。」
這可是你說的。
楚蘊笑著道,「今天你讓我浪費了四個多小時,那你也得賠我四個小時。
我正好想去商場逛逛,你陪我去吧。」
「好好好。」不就是陪逛街嗎?太簡單了。
李華看著楚蘊嘴角淺淺的弧度,心裡一動,手就伸了過來。
「啪。」
「嘶~」李華捂著手,有些怨恨的看著楚蘊。
這女人下手也太重了。
不就是想牽個手嗎?
楚蘊冷冷的道,「以後沒有我的允許,不准靠近我。
和我至少保持一米的距離。」
李華:……毛病。
「聽到沒有?」
李華,「行行行。」只要不分手,什麼都好說。
反正女人慣會口是心非了。
等到氣消了,指不定自己往他身上撲。
楚蘊帶著李華直接就往市中心走。
李華本來想去等公交車的。
以前兩人出去買東西什麼的,向來都是坐公交。
有時候李華累了,想打車,還被原主一陣說道。
所以,今天李華也是照例朝公交站走。
「等等,今天咱們打車吧。」楚蘊說道。
李華有些不可思議的看著楚蘊,這還是他那個摳摳搜搜的女朋友?
「我想了想,也不能太省,該享受生活還是應該享受的。」
李華連忙表示贊同,「漫漫,你說的太對了。」
可不就是應該享受生活嗎?
於漫之前就是太摳門了,和她在一起別說享受,不遭罪都好。
這也是他整天寧願窩在宿舍打遊戲也不願意出門的原因。
去個地方非得擠公交,又髒又擠的。
明明計程車半個小時就能到的,非得擠一個多小時。
在外面吃飯只能點最便宜的炒飯和麵條之類。
偶爾想打打牙祭都不行。
這種小錢都不讓花,李華更不敢讓於漫知道他打遊戲每個月花幾千塊的事了。
不過現在女朋友終於開竅了,李華當然開心。
興沖沖的攔了一輛計程車,直奔市中心。
半個小時後,計程車在一棟泛著金屬光澤的大廈面前停下。
付錢,下車。
站在商場門口。
李華摸了摸兜里錢包,有點心虛。
隨即又想到於漫摳門的性子。
雖然今天沒那麼摳了,估計也只是大方了一點點而已。
那麼多年的習慣,怎麼可能一夜之間就完全改變。
估計也就是隨便逛逛的,飽個眼福。
不買也好,他身上的錢,全花光了也買不起兩件。
楚蘊直接往二樓的女裝店走。
原主一個月生活費也就一千塊左右。
除了吃飯和買日用品,也剩不了多少。
平時買衣服的錢,還是用的每年的獎學金。
但是獎學金也不敢全部花掉。
她是寄居在叔叔嬸嬸家。
叔叔家也是普通家庭,家裡還有一個弟弟,也在本市上大學。
叔叔在一家國企單位做車間主任,一個月也就萬把塊錢。
嬸嬸是一家普通單位的會計,一個月四五千。
兩個人加起來也不到兩萬的工資,養了一個兒子,還要養原主。
生活很是拮据。
這也是嬸嬸一直不滿於漫的原因。
原主的獎學金只花掉很小一部分,買的衣服也都是一兩百塊錢的。夏天的更便宜,幾十塊的就行。
剩下的就攢著,交來年的學費用。
所以,原主雖然長的漂亮,但是穿的是真的寒酸。
現在身上穿的這身襯衣和牛仔褲,都是前年買的了。
李華雖然家裡沒有楚蘊那麼拮据,但是穿的也普通的衣服。
妝容精緻的導購小姐一看兩人的模樣,就翻了個白眼。
一看就是買不起的窮逼。
再看楚蘊的手已經在幾件衣服中間翻來翻去,一臉傲慢。
「要是不買就別摸了,這衣服可不便宜,別怪我沒提醒你們,弄髒了可得買回去。」
被人這麼說,李華尷尬的要死。
他們穿的的確寒酸,從走進這個商場開始,就顯得格格不入。
同時心裡又憤怒。
又是個狗眼看人低的。
楚蘊則是拿了一件咖啡色修身連衣裙站在鏡子面前比劃,淡淡的瞥了導購小姐一眼。
「你的意思是我們買不起嗎?」
導購小姐冷哼一聲,「小姑娘,知道你手裡這件衣服多少錢嗎?」
楚蘊不慌不忙的翻出價格,「五千塊,很多嗎?」
導購小姐,「不多,但是你拿得出來嗎?」
五千塊,這種底層人員一個月的工資都不一定有吧。
別看小姑娘鎮定自若的樣子,心裡指不定怎麼慌呢。
導購小姐認定楚蘊在強裝鎮定,又開口了。
「不是我看不起你們,就你們兩小年輕,不出意外還是學生吧,窮學生能買得起五千塊的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