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拉閱讀上一章

第107頁

    戴奇道:「亡羊補牢,未為晚矣。不如我們一會就一塊到縣丞等人的家中去拜訪拜訪,你就說白天在縣衙里有些話不好說,所以選擇在晚上到府上來拜見。咱們推廣韓氏灶收來的銀子不是還有一些節餘嗎?正好拿一些出來,分別給各位上官送去。」

    「好吧……」蘇昊無奈地答應了,這也算是入鄉隨俗吧。

    小二把酒菜送上來了,因為決定了一會要去幾位官員家裡拜見,所以蘇昊和戴奇不敢喝得太多,以免一會滿口酒氣,引起官員們的不悅。兩個人吃了幾口菜,蘇昊問道:

    「老戴,這縣衙里的規矩,是不是各房掙的錢都要和所有的官員分潤,否則就會引起是非?」

    戴奇道:「按一般的規矩來說,各房都有分管的官員,房裡掙的錢,主要是孝敬知縣和自己本房的上官,其他的官員只要意思一下即可。不過,這也要看掙的錢有多少,如果錢掙得多了,恐怕大家都會眼紅的。」

    「這麼說,咱們工房如果一年掙到1萬兩銀子,怎麼也得拿出幾千兩去孝敬各位官員了?」蘇昊問道。想到這麼多的錢都要拿去當孝敬,蘇昊就覺得心裡冤得慌。但這一次的教訓在這擺著,如果不肯與其他官員分錢,那麼各種明槍暗箭,也的確是自己無力應付的。

   

    戴奇道:「蘇師爺,這也是我想跟你商量的事情。今天上午你在工房說要做的那些事情,乍聽起來的確讓人心動不已,但到下午的時候,我坐下來細想了一下,覺得其中大有不妥啊。」

    「如何不妥?」蘇昊問道,其實他這會也已經認識到自己的計劃存在著巨大漏洞了。這個漏洞,說到底還是因為他對這個時代不適應,如果沒有今天地痞滋事,恐怕他還想不到這麼多,到時候不但事情辦不好,連自己是怎麼死的,都搞不明白了。

    戴奇道:「照師爺的籌劃,我們工房要出面採煤、燒石灰、冶鐵,所有這些事情哪怕辦成一半,一年下來,都是幾千兩銀子的收益。這銀子一多,是非就多起來了。」

    「你說說看。」蘇昊道。

    戴奇道:「這些銀子,既然是打著工房的旗號掙的,它就屬於公款,不但我們無權私分,恐怕連韓知縣都不能決定它的用場。」

    「不會吧?」蘇昊道,「咱們前期推廣韓氏灶掙的銀子,韓知縣不是讓咱們自主分配了嗎?」

    「這是因為這筆銀子少啊。」戴奇道,「咱們工房一直都沒什麼進項,偶爾來這麼一筆錢,大家也不放在心上,所以韓知縣大筆一揮,就劃給咱們了。但如果下一步我們還能繼續掙錢,而且一掙就是幾千兩,想來分這筆錢的人就多了。  

    到時候,別說沒分到錢的人不高興,就算是分到了錢的,還會覺得自己分的不夠多。萬一有誰到南昌府衙去告上一狀,恐怕你我都要落一個貪墨公款的罪名啊。」

    「靠!」蘇昊忍不住就想罵人了,老子辛辛苦苦替縣衙掙錢,臨了還要落一個罪名,這TMD不是活脫脫的體制問題嗎!

    第070章 交保護費

    蘇昊前世是國有單位里的人,做事、掙錢,都是站在單位立場上的,這就導致了他來到明朝後,還習慣於用這樣的思維方式去做事。

    後世的國有單位里都有「創收」這樣的說法,所謂創收,就是以單位的名義去從事一些社會服務,掙來的錢歸單位所有,即可以用於給職工發放酬金,也可以用於蓋宿舍樓、公款旅遊等與職工福利相關的支出。

    後世單位上的這種創收,是受到財政政策保護的,只要交夠了給上級單位的管理費,那麼單位上如何分配,完全可以由單位領導說了算。

    到了明朝,就是另一碼事了。從潛規則上說,縣衙也罷,各房也罷,自己都能夠做點事情來創收,上級單位基本上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但潛規則畢竟只是潛規則,它在法律上是不受保護的。

    在各部門掙的錢不多的情況下,誰也不會去追究這種行為,甚至於大明中樞也都知道下面省府州縣有自己的小金庫,明白水至清則無魚的道理。但這只是針對小錢而言的,如果一個縣衙里的工房一年能夠掙到上萬兩的銀子,那麼縣衙、府衙、布政司等等各級領導部門,恐怕都無法保持淡定了。  

    在這件事情上,蘇昊是因為初來乍到,不懂規矩,而戴奇則是因為從來沒有掙過大錢,根本就沒有這種意識。如今,兩個人都悟出了其中的道理,工房的事情,就不能再像蘇昊最初設想的那樣去做了。

    「老戴,依你之見,咱們的事情,該如何做呢?」蘇昊問道。

    戴奇道:「蘇師爺,我覺得,你既有如此絕技,為何不自己開個商號做買賣掙錢呢?像那開醬坊的李員外,不過就是祖傳的一點做醬菜的絕技,他的醬菜比別家更好吃,結果就家私萬貫了。蘇師爺你的才幹與李員外相比,高出豈止十倍,如果你自己開個商號,那麼當個富家翁不是易如反掌?屆時,無論是知縣,還是縣丞,都是你家的座上賓,誰不尊稱你一聲蘇翁?」

    「蘇翁……」蘇昊只覺得渾身起雞皮疙瘩了,我才17歲好不好,怎麼就能被稱為翁了?他也知道,在明朝後期,市井裡的稱謂是十分混亂的,有錢人哪怕年齡再小,也會被稱為「某老」或者「某翁」,就像後世里說的「某總」或者「某董」一樣。

    不過,戴奇所說的方案,卻給了蘇昊一個啟發。以工房的名義去做事情,掙來的錢是屬於縣衙的,誰都可以伸手索取,搶不到手的,則有可能幹脆拆台,讓誰都無法掙。既然有這樣大的麻煩,何不索性自己來運作,反正這個時代經商也是非常普遍的事情了。

上一章 目錄 下一章
已經是最後一章了 »

第107頁

你剛剛閱讀到這裏

返回
加入書架

返回首頁

書籍詳情 返回我的書架
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