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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有關吏治與朝廷行政格局的改變,早在九月初的時候,諸司官長們已經在參與討論。只是這個議題過於宏大,遲遲沒有達成一個定論,僅僅只集中在聖人與諸在朝重臣們聞知,並沒有廣泛的徵求意見。
李潼比較屬意行政、財政與軍事和監察權諸種分立的模式,但並不意味著他就對眼下的三省六部制度持否定態度。或者說他本人也存在著眾多的疑慮,不清楚何種制度模式才最適應當下的開元新世。
講到三省六部制度的形成,任何人都可以插手說上幾句,或許褒貶不一。
但拋開各種刁鑽的角度不談,三省六部制度就是古典制度演變的集大成之作,匯總歷代前人智慧之結晶,足以為後世各類演變之參考,是華夏文明制度探索的豐碑,擁有著超越時代的智慧總結。
特別這當中分權與制衡、程序與責任,哪怕在後世民權增長的民主時代,三省六部制度所蘊含的博弈思維,對政府行政組織職權劃分與運作仍有極高的指導價值。
後世不乏好為人師者,以三省六部是為封建帝制服務、非為民主服務,從而否定故人在制度探索上所取得的成果,宣揚某一制度優越性,這也是狗糧吃多昧了良心。
人作為一種群居動物,組成大大小小的社會組織,其組織管理以制度體現出來。
小而言之,制度是權力與勢力的對抗,權力是制度賦予的能力,勢力則是不能進行制度化的能量,比如個體的武力、人脈以及對各種社會資源非常規的占有。
廣而言之,制度是公心與私慾的博弈,對秩序的守護和利己主義的抗衡與妥協。
三省六部之所偉大,在於這一套制度有著極為完善的權力分配系統,同時又保證了制衡與博弈的程序空間,組織內部環環相扣,各自發揮又互相鉗制,並不存在某一環節的獨大與霸權。
從這一點而言,華夏先民在制度的探索中真的是有一種早熟的智慧。
但制度也有一個問題,它並不是一個獨立的事物,是由人創造出來,約束人的行為且由人所執行的準則。且不同的制度一旦執行起來,便會無可避免的產生制度成本。
三省六部制度完善且周詳,這是它的優點,同樣也是它的缺點。
其內部環環相扣的結構想要完全發揮作用,就要確保每一個組成部分都能充分發揮其效能,而彼此間的制衡過於細緻,由此產生出來的摩擦與掣肘將會是一個驚人的數量。
這些制度成本所產生的內耗,有時候甚至遠遠超過制度運行所帶來的收益與回報。
像後世某一政權制度頗多擁躉信徒,方方面面論證其優越性,唯獨不言這套制度所產生的成本消耗是需要全球供血。若沒有足夠的補血能力,自己都要玩崩,更不要說圈養爪牙喉舌。
所以大唐的三省六部制度雖然完善,但真正的執行時期卻並不長久。
尤其是在中古時代的背景下,過於完善的制度建設本身就是一種自我限制,並不能適應國力增長與擴張所帶來的新的變量,對於志向雄大又有足夠執行力的帝王而言,是很難忍受繁瑣的程序過程。
因此早在貞觀時期開始,作為最高決策層面的三省便發生了改變。
到了開元年間,張說奏改政事堂為中書門下,並不是將簡單的中書、門下兩省合兵,而是中書門下這個機構直接凌駕三省之上,三省職權合歸於一。
李潼並不是一個坐享其成的太平君王,而是臨危受命的大唐皇帝,他對三省職權的凌越程度就更高,甚至就連政事堂都淪為附庸,不再是朝廷行政最高的決策機構,宰相們少有相坐論道,更多的是拜受制令、加以執行,對於聖人的制約幾乎沒有。
這樣的政治生態也不是他要刻意營造,而是他本來就是從行台霸府基礎之上組建中樞朝廷。
在當時風雨飄搖、諸多動盪的大唐國情之下,再去追求程序上的正當性無疑捨本逐末,托制興霸、一言獨裁才是讓家國快速走出泥沼的最有效方式。
當然,前提是他能成功帶領大唐中興,如果玩脫了,未來的他也將會是一個宗室藩王弄權用威、禍亂家國的典型。
李潼雖然是一個霸權皇帝,但並不意味著他不需要制度維持。
一則人的精力畢竟有限,就算他勤政不怠、事必躬親,每天又能處理多少政務?二則他的模式具有一個不可複製的特殊性,大唐政權總需要一個平穩的維持與過度,便需要制度的約束與管理。
但是作為一個強勢的帝王,本身又充滿了各種治國的想法與嘗試,一個職權分明、相互制約的完整三省六部對他而言就是一個災難。
他需要的是一個高效靈活的執行系統,而不是一個思路各異、理念衝突的決策團體。但他又深知人有興衰禍福,政權總有更迭之日,也不能將整個國家機器都化作一個人的應聲蟲。
這當中個人權欲的伸張與退讓的矛盾權衡,便是接下來朝局改革的一個重點。而朝廷諸司的官長們,包括領率百官的宰相們各自屈伸抱負,也都不可忽略。
如何在確保朝情事務有序進行的前提下,磨合出一個身處其中者能夠多數認同的方案,這需要方方面面都做出妥協忍讓,李潼這個聖人也不例外。
但即便如此,李潼也不想放棄他在當中的主導權,所以如何定下一個基調,便需要一個合適的契機。而剛剛結束的世博會,所涉諸司財計都帳與勾檢便是一個絕佳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