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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這段時間裡,洛陽城內雖然刑殺不斷,但整個清算的工作量完成還不到一半。並不是他生性殘忍濫殺,而是這一場禍亂所裹挾的人事實在太多了,單單罪犯謀逆的名單,他手裡就掌握著四份之多,分別是裴伷先所獻廬陵王謀反、張說所獻綦連耀謀反、綦連耀官爵賜給以及北衙譁變等名單。
這幾份名單雖然也頗多重合,但所囊括的時流範圍無疑是驚人的。而且整場清算,還不僅僅只是一個政治問題,還是一個集軍事、經濟與民生等等於一身的綜合性問題。
如此大規模的清洗,當然不可能亂殺一通,如果沒有一個整體的策略與節奏,很容易就會演變成群體性的恐慌。
所以除了已經群眾俱知的綦連耀偽官與北衙譁變之外,裴伷先與張說所獻名單,李潼全都沒有給付刑司,刑訊的時候也儘量控制案情的延伸,一旦案情查發足死,即刻斬首。
看起來雖然刑殺頻繁,但卻避免了株連泛濫,容易讓人滋生出僥倖之心。甚至有的案件在審訊過程中有擴大態勢都即刻叫停,轉以別罪論刑。畢竟該殺誰、不該殺誰,李潼心裡門清,但範圍與節奏必須要掌握在自己手中。
今日處決名單批閱之後,便於堂中一式三份傳抄出來,一份留堂編入時政而後發付史館,一份發往門下,一份發往刑部,各自留司。本來御史台也要送去一份的,但台院官員也屬於廣義上的供奉官,現在已經完全成了一個空衙門。
趁著文吏們傳抄文書之際,李潼又望向了張說吩咐道:「張郎文學雄達,錯給刑司,確是失人。今朝事愈繁,孤智見短,尤需廣擇館學才士以補周全。惟舊館有犯先人所諱,使我不敢擅借智力。且於東華門另置館堂,以資詢問。張郎即日解職事此,舊府侍員入都之前,一定要擴定館堂。」
張說本來蔫蔫的沒啥精神,聽到這話後頓時眼神透光,忙不迭伏地謝恩:「臣多謝殿下恩賞,一定不負所用!」
眼見張說如此反應,李潼也是微笑點頭,手書「集英館」三字,並當堂授給張說集英館督造使職。而另據一案正伏案做事的姚璹在聽到這一樁任命後,忍不住抬頭看了堂上的監國元嗣一眼,然後又連忙低下頭去繼續批閱。
李潼之所以另創學館,原因也很簡單,就是要集權。他四叔李旦恆死於北邙雖然打亂了他的布置,讓他不得不提前恢復朝廷諸司人事結構,但也並沒有就此放棄組建新班底的努力,只是將集權攬權的意圖細分步驟。
首先他所任命的七員宰相,除了楊再思以中書侍郎職入政事堂之外,其餘六個各有本職事務,全都不是兩省官,換言之除了政事堂這一個場合,諸宰相幾乎全都沒有別的身份與權力質疑他的決定,將最上層的摩擦矛盾集中於政事堂這唯一一個場所。
其次以備問失職為名,直接停了自兩省以降諸供奉官職,只保留六部九寺等政事官,讓朝臣們埋頭做事、拼KPI,不要高談闊論、唧唧歪歪。
這樣的人事結構當然不合理,特別中書、門下兩省直接放空,甚至就連基本的制敕宣令都不具備法律效應。但李潼也沒辦法,供奉官這一群體主要是嘴上工夫,而且普遍具有一種侍從性質,他們對舊秩序的忠誠與服從性質相對更高,真正的事務權不大,話語權卻不小。
如果這一群體繼續保留下來,朝廷必然會有大量的精力損失於內耗中,這顯然無益於事,索性全都停職,埋頭做事、不論是非。
但這麼做也不是沒有惡果,首先是朝廷政令決策的章軌法禮性無從體現,其次就是大量的事務決策匯聚於最高決策層。
法禮性倒是好解決,無非是群臣的認可度高低,《靖國格式》的頒行,奠定了這段靖國時期從權從宜的一個整體基調,恩惠普授也讓群臣們對此保持高度認可,不會動輒唱反調、氣抖冷,凡所在事者都是這一個利益共同體的一員。而且凡所令式頒行,只以「靖國」加署發付有司。
超強的工作量與超快的考課節奏,也根本沒有給他們留下思考、討論的時間。而原本該由門下省、御史台與吏部共同負責的考課工作,在《靖國格式》中直接將每旬小考的權力暫給各司,再由各司呈交吏部,以作為銓選的一個標準,而五品以上的給授則仍保留在朝議中。
《靖國格式》本身就是一種獎賞激勵的臨時制度,是為了能夠讓朝廷平穩的渡過這一段特殊時期,讓朝臣群體都能儘量的參與進來。
諸司職事有輕有重,除了正常有益定亂復治的事務之外,為了讓諸司都能保持忙碌運轉,李潼甚至都做出上午讓一司將物料計點存入官倉、下午著另一司取走的制令。總之,你別閒著。
這樣當然會造成大量人事資源的浪費,可問題是,人一旦閒下來腦子就要撒野、嘴巴就要發瓢。千人則千面,上一刻是虎狼,下一刻是賢者,天使與魔鬼,都是無聊者自我加戲。
在大目標明確無疑的非常時期,討論資源有沒有達到最優配置,都是廢話。人人充實忙碌,一份辛苦、一份收穫,這就是最基本的人事運行邏輯。
更何況,在他四叔當國這幾年裡,朝廷的確是積沉了大量民生相關的事務亟待處理。而李潼也確有眾多改革之計,雖然眼下洛陽朝廷仍是一副政令難出河洛的狀態,但這並不妨礙相關的行政構架與資料籌備的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