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拉閱讀上一章

第1359頁

    臧霸說我想不到什麼合適的人——我手下兵馬,跟孫康他們帶走的本為一體,就怕我這一走,別人未必鎮得住,他們全都會受孫康等人的蠱惑而從賊啊。王祥籌思少頃,試探道:「若將軍不以祥駑鈍,請為鎮軍。」

    臧霸大喜——其實他才不在乎海、徐是不是動亂呢,在乎的是海、徐之亂會不會加重自己的罪愆,如今既然有人願意頂鍋,那還是趕緊溜走為妙啊——便即將兵權交於王祥,自己攜帶家眷北上,從青州繞個圈兒,直奔洛陽而去。

    王祥得獲兵權後第一件事,便是把王氏族人勇健者安插為校,隨即將各部分離,散布於東安、東莞、陽都、海曲等縣。其中自然難免有人作亂,好在規模都不甚大,王休徵領著王氏族人逐一征討,很快就把局勢給穩定了下來——不過王氏之霸於琅邪,進而為關東第一顯姓,亦由此為發端。

    臧霸、孫權先後入京,一定程度上防止了關東亂事的進一步擴大。是勛即請聖旨,赦免二人之罪,並加臧霸前將軍銜,加孫權太中大夫銜,同拜為鄉侯——屬於曹魏異姓爵位的第二級——至於實權,當然不能再給他們留下啦。

    臧霸途近,而且一見著王祥就立刻啟程了,孫權路遠,還先讓虞翻去打了一回前站,來去耽擱,等進入洛陽城,已經是仲夏五月間事了。這時候關東亂事也臨近了徹底鎮定之時。  

    樂進攻鄄城,曹植等揮師來救,旋被團團圍困於城中。曹子建困坐愁城,整日飲酒大醉,然後戟指痛罵:「子桓殺我!」最終為其門客、廩丘人王觀所殺,並縛曹楷,開城以納王師。

    至於南線,于禁、夏侯尚先後摧破蔣欽、陳武、朱據等,並王昶所率安豐藩兵,合圍曹沖於歷陽。其實仗打得不甚漂亮,夏侯尚甚至一度遭到蔣欽的突襲,差點兒連小命都搭進去了。好在反亂各部兵力都極薄弱,多不過數千人而已,又為諸葛亮設謀,使分割包圍,遂被逐一剿滅——蔣欽、陳武奮戰而死,朱據被俘,押赴洛陽斬首。

    曹沖見事不協,一度想要突出歷陽城,從牛渚渡江逃往丹揚,然而魯子敬受命還師,先使丁奉率快舟二十條直下蕪湖,正好攔住了曹沖。曹沖渡江不利,被迫退返歷陽,眼瞧著被剿滅只是時間問題罷了。

    再說曹植既死,鄄城克復,曹植二子——曹苗、曹志——尚在沖齡,即為王觀所縛,與曹楷一起送到樂進軍中。樂進早就得著了曹洪的關照,說:「彼皆天家骨血,死生唯天子可斷,慎勿折辱,使先帝於地下亦不得安寢也。」所以樂文謙好生接待——反正就三個孩子嘛,只要徹底隔離,也不怕他們鬧出什麼事兒來——也不戴枷,也不上桎,直接推上安車,就派人押送去了洛陽。

    曹髦以問群臣,該當如何處置?群臣皆以為謀逆大罪,本當車裂,且夷三族,因為天家骨血,乃可降一等裁斷:曹楷就應大辟,曹苗、曹志應當瘐死——橫死獄中,其實是賜其自盡——二王妻妾等,並當入官為奴。  

    曹髦頷首,便待下旨,突然間是勛在班列中長嘆一聲,悽然道:「哀哉,人之為人,難矣哉!」曹髦不禁皺眉,就問:「令公何所思而嘆耶?」是勛起身拱手,沉著應答:「臣因思人生在世,抉擇實多,未識當從聖人之教耶,當從律法所限耶?故此而嘆。」

    曹髦說這還用想嗎?「聖人傳天道於君,君乃制國法於時,法若不合聖人之言,乃當權也。若法刻細,不通情理,則與秦政何異?」

    是勛說那就是嘍——「三族之誅,周禮所無,肇始於秦,為商鞅設連坐之法,一人觸律,家族親戚不告者,同罪。是以苗、志之罪,在未能發其親過,並出告也。然且不論彼尚年幼,未識善惡,即成年矣,子云:『父為子隱,子為父隱。』若即刑之,是違聖人之言,且示天下,孝乃當死,不孝或可全身也,不亦謬歟?」

    《論語》中有記載,葉公曾經對孔子說:「吾黨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證之。」——我的家鄉有個人很正直,他老爹偷了羊,他出面指證了老爹。然而孔子卻回答說:「吾黨之直者異於是。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我家鄉的所謂正直,與你們不同,要父親幫助兒子遮掩過錯,兒子幫助父親遮掩過錯,這才叫做正直哪。

    所以是勛說了,如今曹苗、曹志之罪,是因為沒有告發老爹曹植,所以按照夷三族之罪,他們也都逃不了。可是先不說這倆孩子年紀都小,壓根兒不懂得好賴,就算他們已經成年了,若從聖人之言,就該為父親隱瞞罪過啊。那麼人生在世,究竟應該聽從聖人的教誨呢?還是應該遵從法律的約束?當法律和孝道產生衝突的時候,應當何去何從?

    其實是勛挺不贊成孔子那番話的,中國古代幾千年來一直缺乏法制傳統、法律精神,都是由儒家這種「情大於法」的思想泛濫所造成的。當然不能否認,孔子有其時代局限性,他那會兒一心恢復周代貴族社會,用禮來約束貴族,用法來制約「小人」,當然不願意法制滲透入社會各階層,進而判斷所有案件。法家就當這種話是放屁,可是冷冰冰的秦法完全不考慮案件實情,只知道機械執行,走向另外一個極端,同樣令人齒冷。

    漢因秦法,只是刪其繁瑣罷了,基本上還是秦朝那一套。其後儒家上台,把更多的人情帶入了司法過程,但並沒有據此徹底修訂法律法規,所以董仲舒才有「春秋斷獄」——以儒家禮教為指導思想,在具體案例上乃可以推翻機械的法律條文。

上一章 目錄 下一章
已經是最後一章了 »

第1359頁

你剛剛閱讀到這裏

返回
加入書架

返回首頁

書籍詳情 返回我的書架
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