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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操說那好辦,我也給校事限定調查範圍就是了嘛——話說前漢那《監御史九條》,涵蓋面非常之廣,文辭又很模糊,我照樣出台這麼一道法令,那跟沒有法令又有多大區別?倘若因此便可堵住悠悠眾口的話,我沒有什麼不樂意的呀。
然而是勛隨即又說了,僅僅這樣還不夠——「御史所察,或啟有司,或奏君主,使法司審斷之。而今校事所察,即風聞無據,亦可先下人於獄,得其結果,再啟人君。然而三木之下,何不可招?群僚所畏者在此也。大王明察秋毫,難眩以偽,而吳長(吳質)猶受其刑,若非事牽於勛,恐沉冤不雪矣。而況後世之君,恐難有望大王項背者也……」
御史台發現情弊,是先立案再捕人審理,校事卻往往先逮了人,審出結果來再上報立案,這裡面太容易出冤獄啦。就算大王您這麼睿智,當初要不是事情牽扯到我,我被迫站出來自證,吳質都要被趙達誣陷至死,您的後代肯定比不上您智慧啊,那冤獄還不層出不窮嗎?「……乃至群僚人人自危,此非人君用臣之道也。」
曹操沉吟半晌,終於說你的話也有道理,我最初設立校事,用於軍中,是因為軍事行動瞬息萬變,必須爭取時間,碰到案子,寧可錯殺,不可放過……後來用來監察百官,只作為司直或者御史的補充,效率比較高,用得比較順手而已——我還真沒有想那麼多。「然則,何計補之?」我是不會放棄校事的,你們且死心吧,但是可以對校事所為略加約束——你說該怎麼辦?
是勛說最簡單的辦法,就是校事只有調查的權限,但沒有捕人的權力,想要捕人必須先奏報大王您知道,由您下令,司法部門辦理;其次刺奸可以審訊相關案件,但並不跟校事直接聯絡,也必須先得到大王您的命令,直接向您負責——一般案件還是交給司直、御史,您認為有必要秘密審訊的,再交給刺奸吧。
好說歹說,曹操終於首肯。是勛出來以後,群僚一擁而上,環繞詢問,是勛假裝苦笑道:「君意已決,難搖撼也,然勛說之,或可稍抑之也。」我也就只能做到這一步啦。
所以一直到以魏代漢,曹操當了皇帝,刺奸、校事這套特務機構依然未能徹底消除,只是比當年趙達掌權的時候略略收斂一些罷了——當然啦,也有盧洪無趙達之跋扈的因素在內——曹操依然將其作為耳目,密偵軍民隱私。這回就是因為刺奸丁儀的一道密奏,直接把曹操給氣了個半死。倘若是勛就在城中,少頃便至,估計他要跟是勛好好說道說道這事兒了。
然而是勛恰好休沐,居於城外,來得晚了,曹操也終於冷靜下來,心裡琢磨,大軍正向交、廣二州進發,目前兵事最重,朝中政局還是以穩定為要……算了,這事兒我暫且當沒有發現,且靜觀其變為佳……宏輔你來啦,那咱們還是來聊聊軍事方面的問題吧。
第六章、欲言南事
魏軍南征交、廣,始於延康三年立秋日後。
其實對於是不是要發兵遠征,以復交、廣二州,朝中也曾經興起過一番唇槍舌劍的大辯論。有趣的是,武將大多持反對態度,曹仁曹子孝就說:
「劉備在蜀,兵陳於漢中,譬如人體,南鄭為臂,成都為首,南中為臀,交、廣不過襟帶鞋襪而已。若制扼其臂,取其首級,四體自疲,交、廣士燮輩傳檄可定也。今乃懸軍遠征,以向蠻荒,雖剝其襟帶,褫其鞋襪,其人尚活,何益耶?」
兵部尚書賈詡卻說:「不然也。漢中險塞,蜀人所重,軍眾而難進,軍寡而不勝,非旦夕可定者也。滅蜀之道,在逐漸侵削,去其所衣,自然饑寒,亡無日矣。」
荀攸也贊成賈詡的意見,他說:「交、廣雖僻,北接沅、湘、洪、閩,彼地多蠻夷,易受其惑,若劉備趁勢沿江而下,江南危殆。今復交、廣,其利有三:一,安江南而厚我之勢;二,褫其衣而削敵之勢;三,自交州而西,招撫南中夷帥,可疲蜀人。故滅蜀而必先定交、廣也。」
是勛一開始不說話,冷眼旁觀,細察各人表情,很快就搞明白了曹仁等宿將為什麼要反對出兵交、廣的緣由了。一則,他們本是北地馳騁之將,最遠就殺到長江南岸而已,對於怎麼用兵南海沿岸,實在心裡沒底;二則,既然心裡沒底,便不敢自請率師,無疑功勞大多會落到黃忠等荊、揚舊將的手裡。
還是繼續積聚實力,一舉而自涼州、雍州南下,直取漢中去吧,就算不打騎兵戰,步兵戰我們也能夠一定程度上得心應手啊,不怕功勞被別人給搶了去。
眼瞧著兩派爭論不休,曹操最後詢問是勛:「宏輔何所見耶?」
是勛想了一想,建議說:「乃可兩路出兵,一伐交、廣,一取漢中也。」
聽聞此語,所有人都傻眼了。只有曹操了解是勛最深,不禁撇嘴而笑:「宏輔毋得戲言。」是勛說至尊駕前,臣又豈敢戲言?「若彼士氏,不足平也,然兵下交、廣,劉備必遣將來爭,蠻荒遠地,若長年不得解兵,於國無益也。乃可請柱國(夏侯惇)、輔國(曹仁)等兵髮長安,以循南山,若取道而征漢中者,則劉備必整軍防禦,交、廣易復也。」
咱們用「聲東擊西」之計,假裝去打漢中,其實恢復交、廣二州。如此一來,曹仁你們也不會沒事兒干,說不定還能跟蜀兵見一兩個小仗,也賺點兒功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