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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尊不必擔憂,我家在縣中的貨棧,還有二十名丁壯,願助縣尊守城,」那少年——時公子——安慰縣長說,「但不知高縣尉何在?縣中尚有多少兵馬?」
「高、高縣尉……」縣長狠狠地一咬牙,「才有寇來的傳報,他便騎了快馬,說要親自往郡中去求救,這混蛋……縣中土兵不足百數,可是聽說攻破渾彌的夷寇漫山遍野,足有十餘萬眾啊!」
時公子一撇嘴:「只怕盡搜夷中,男女全都上陣,也沒有十萬之眾,此必虛報無疑。既然縣尉不在,請縣尊將城守之任委於時某,時某定為縣尊守住此城。」
「你、你……」縣長用懷疑的目光望著時公子。
「夷寇專為搶掠,未必便會深入,而即便深入我境,恐怕郡兵來救,也不敢專心攻城,只須挫其銳氣,自然退去,」時公子說著話,「當」的一聲,將腰間長劍拔出鞘來,「某雖未冠,七歲便始習武,等閒三五個夷兵還近不了身。縣尊若是不允時某守城,那便隨時某棄城而去吧,只恐難免見敵先逃之罪……」
「這、這個,某定然是不敢逃的……」
「不守不逃,難道縣尊已存著殉國之念了麼?」
「殉、殉、殉、殉、殉國!」剎那間,縣長一張臉白得跟戲台上的曹操似的。
大概為了安縣長的心神,時公子突然收起長劍,改言其它——「適才兵士於城中獲此二人,他們聲稱乃是令弟的佃戶,不知令弟何在,可能出來一認?」
第四章、孤屯義士
阿飛初來貴時代,對風俗人情了解得非常有限,可是話又說回來,這具軀體原本的主人,那個真正十三歲、從來沒離開過山溝的夷人少年,只怕知道的比穿越者還少。所以他一時驚慌,喊出了「張老爺」的名字,事後想來,這句話差點兒就把自己送上了絕路。
先不提隔壁老王所說是不是真的,他們是不是真是縣長族兄弟的佃戶,就說這位張老爺乃一縣的顯貴,怎麼會親自跑窮山溝里來見自家的佃戶呢?而就算他認識自家的佃戶,又有什麼義務幫他們作證呢?只要不耐煩地說一句:「不認識。」土兵們當場就能把這兩個「東夷探子」砍下頭來,以儆效尤。
好在還不必要張老爺出馬,先有個縣裡的衙差幫忙做了證:「他們確實是城西窮坳里的佃農,小人識得。」
原來自家住的地方叫做「窮坳」,真是名實相符,窮得不能再窮了。阿飛在土兵的按壓下,勉強抬起頭來望了那衙差一眼,果然原本的記憶中還存著點兒模糊的印象。
他們家雖然是佃戶,是不用直接向朝廷交租的,地租全都交給地產的主人——張老爺——而至於張老爺給不給國家上稅,那就沒人知道了,但他們家還總得要出口賦,也就是人頭稅。所以縣裡的衙差來過窮坳一兩回——口賦一年一征,不過估計地方太窮,連半個銅子兒都榨不出來,所以連衙差都懶得白跑。
所以對這位衙差還有點兒印象,是因為他老人家在白跑一趟以後,一時腦袋發昏,竟然瞧上了隔壁老王家的那條老狗。可是一棒子打過去,沒打到狗,倒被阿飛一聲令下,獵狗撲上來叼住了他一條大腿。好在隔壁老王的那條狗終究是太老啦,估計比老王年輕不了幾歲,大牙都快掉光了,所以沒能真的傷到衙差,就這樣,最終老王還是交出存著的兩張兔子皮來賠罪了事。
所以這位衙差今天在沒人逼迫,沒人催促的情況下竟然站出來作證,不禁使得阿飛心中湧起一股暖流:「這世上終究還是有好人的啊……換了是我,竟敢放狗咬我,這時候就要一口咬定這倆貨確實是東夷的探子無疑!」
可是緊接著就聽那衙差又說:「這個年歲大的確實是漢人,年歲小的卻是夷人,為了保險起見,還是砍了乾淨吧。」
我靠,這人真是夸不得,公報私仇也來得太狠了吧!阿飛趕緊大叫起來:「我家已七代在縣中務農,只知自己是大漢的臣民,不知道什麼夷人!請縣尊明察秋毫,放了小人吧。小人年紀雖小,也願助守縣城,殺散夷寇!」
「你這孩子,」時公子略略躬下身來,望著阿飛的面孔,「你是不是跟誰讀過書啊?」
在那種資訊極不發達的年代,要編瞎話其實特別容易。阿飛知道自己的談吐有點兒不象真正的鄉下窮小子——窮小子會在意什麼年號問題嗎?會口出「大漢臣民」這種詞兒嗎?——可他已經發現了時公子對自己頗感好奇,要是不這麼說,就無法進一步勾動時公子的好奇心,那就很可能轉眼間人頭落地。
瞎話早在來縣衙的路上就編好了,他匆匆回答道:「小人十歲時入林中拾柴,遇到位老者將要凍斃,便救了他一命。當晚便夢見那老者將幾部書來與我讀,醒來便識得些字,懂得些談吐。」
時公子露出些譏諷的笑容:「某卻不信。」
你不信就對了!阿飛知道壓根兒沒影的事兒很難編得圓,尤其是身邊還有一個看著自己長大的隔壁老王,要是說什麼有士人經過一時心血來潮教自己識字的普通橋段,萬一老王腦袋裡有屎(就這傢伙一貫的表現來看,那是肯定有屎的),竟然開口質疑,那麻煩可就大了去啦。乾脆還是編一個沒人能做旁證,也沒人肯信的傳奇故事出來,時公子肯定不信,不信就要深入盤問,可是夷寇臨近,他又勢必沒有時間來盤問,那麼,自己的腦袋也就暫時可以保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