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拉閱讀上一章

第1232頁

    再說了,以曹操的個性,是那麼容易收回成命的嗎?

    但是隨即楊修的下獄,就確實引起了一陣不小的風波。

    楊德祖是鄄城王曹植的黨羽,此事盡人皆知,楊修本人也並不避諱,多次在曹操面前誇讚曹植。如今曹操先立了曹丕為太子,旋即逮捕楊修,誰都清楚是要削諸王黨羽,以穩固曹丕的太子之位啦。

    楊修的罪名是:「前後漏泄言教,交關諸侯。」誰都清楚「交關諸侯」乃獲罪之由,但就表面上看起來,「漏泄言教」則更為嚴重——當儲位未定之時,有幾個臣子不「交關諸侯」的?哪怕基於法不責眾的原則,都不能因此而獨罪楊修啊。但「漏泄言教」就不同了,用後世的話說乃是「泄露政府機密罪」,足夠餐那項上一刀。

    在原本的歷史上,楊德祖就是因此而死的,只不過在這條時間線上,情況略有所不同,案審多日,曹操還沒有下定決心要不要宰掉他。因為在原本歷史上,雖然「軍國多事,(楊)修總知外內,事皆稱意」,權威很盛,終究論官職不過「丞相主簿」,是個機要秘書而已,說殺也就殺了。而如今在魏國的新官制體系當中,楊德祖貴為秘書監,秩上二千石,秘書還是秘書,不過是皇家秘書長——驟殺九卿之貴,這個決斷並不容易下啊。

    群臣多勸曹操赦免楊修,只有是勛暫不表態。於是曹操特意把是勛喚入宮中,當面懇談,問他:「楊德祖可殺否?」是勛一本正經地回答道:「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而況外姓乎?」  

    曹操心說我知道你並不怎麼喜歡曹植——起碼比起曹昂、曹丕、曹彰、曹衝來,你跟子建的交往最少——跟楊修在政見上也常起齟齬,你要我貶謫楊修,那是一點兒都不奇怪,但你是宏輔一向與人為善,從來也沒要我殺過什麼人哪?哦,趙達可能例外……然而趙達一介下臣耳,也不能跟楊修相提並論啊。楊德祖世家(弘農楊氏)出身,其父楊彪為前朝三公,他本人也向有盛名,又執掌中樞機要多年……你建議我殺楊修,就不怕引發輿論的批評嗎?

    所以他追問了一句:「如此,是可殺之耶?」

    是勛不肯正面回答,卻反問了一句:「陛下以為,製法刑人,所為者何?」

    曹操說那當然是為了懲前毖後,既抵償罪過,又警誡效尤啦。是勛點點頭:「要在警誡效尤也。譬如某甲殺害某乙,而即捕殺甲,乙乃不可復甦,其罪如何抵耶?再如某丙竊某丁錢,且無可償,而即捕流丙,丁亦不得錢,其罪如何抵耶?乃欲使後人知殺人、盜竊必罹刑法,不敢妄為也。今陛下捕修,亦為警誡群臣,立儲天家事,臣子不得妄涉也。」

    說完這些,話鋒突然一轉:「臣子交關諸侯,為一旦得逞,所輔者正位,乃可久富貴也,非真愛其人,樂為其死耳。彼乃本無死志,何必以死威懾之?使彼等知交關諸侯,必失富貴可也。刑徒尚可復起,人死不能復生,非謀叛之罪,無殺戮之慘,而驟害公卿性命,恐朝中人人自危矣。」  

    我同意法辦楊修,以儆效尤,但並不贊成殺他。雖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他貌似也還不當死罪吧?而且這人確實有才啊,陛下向來愛才,就不覺得殺他可惜了的嗎?

    曹操皺眉道:「朕始用之,而今惡之,不欲再相見也。既宏輔雲不當殺,乃可諷有司判流。」是勛搖搖頭:「德刑均出於上,何必使彼德臣?」

    曹操會意。於是數日後便即判定,楊修罪不可赦,理當大辟,奏上,曹操大筆一揮,雲其向有功績,可免死罪,逐出京師,貶為楊州別駕。別駕在前漢時為州郡佐職,實掌其政,如今卻只是一個虛銜而已,平常也就有點兒奉長官之命,召集各部門開會的權力罷了。

    再說那天是勛返回家中,是復已經搬回來住了,就私下問父親:「今天子召見阿爹,得為楊德祖事乎?德祖亦世家子,政見與陳長文稍同,即可趁便殺之也。」是勛搖搖頭,說我勸皇帝不要殺他。為什麼呢?

    「天子今可殺彼,異日乃可殺我,使天子喜殺大臣,非吾等之福也。要在使其不能復起可也。」

    是復說您怎麼能夠確定皇帝隔幾年不會再念叨楊修的好處,不再復用他呢?還是一刀兩段,最為簡潔乾脆。是勛笑道:「殺之固易,然行事擇易而避難,若成慣習,亦非福祉。」什麼事兒都覺得動刀子最簡單,這種心理可要不得啊,終會使人喪失警惕心,從而萬劫不復的。  

    第十一章、三道伐蜀

    最終在蔣乾的勸說下,呂布被迫退回了涼州五郡,遂被曹操封為「西域王」。但是曹操並沒有將舊涼國五郡都轉交給呂布的女婿曹昂,曹昂仍然是榆中王——分金城之榆中,漢陽之勇士,武威之媼圍、鸇陰、祖厲,共五縣之地為榆中國。

    原本留在涼州的涼國臣子,大多不願意前往西域去歸從呂布,而選擇了留在關內——楊阜即從涼國「大相」搖身一變而為榆中國傅。蔣子翼倒是得其所哉,從此以後他就是名正言順的西域王相啦。

    當然啦,呂布得一虛名而失實土……其實也算是「虛土」,外加女婿還做不成皇太子,理論上吃大虧了。好在是勛早就通過書信跟他還過價了,曹魏答應資助呂布鐵一萬斤、錢一百萬、糧三百萬斛,再加七千刑徒、流人出關,以支持他對烏孫的戰爭。

上一章 目錄 下一章
已經是最後一章了 »

第1232頁

你剛剛閱讀到這裏

返回
加入書架

返回首頁

書籍詳情 返回我的書架
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