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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承諾按照五十錢一石菘菜、六十錢一石蘿蔔等收購價格,包銷農民的全部收成,農民也承諾所有收成只能賣給僱主甄家。
最後,甄家還承諾按照三百錢一石粟米,或者四百錢一石麥子/稻穀的平價,賣糧食給農民。
(註:菜價看起來比米價便宜很多,是因為蔬菜的體積產量極高。一畝地種糧食才幾百斤收成,種蘿蔔白菜畝產可能有幾千斤。)
這個操作裡面,甄家的所有地租,其實都隱藏在剪刀差價里了,沒有直接問佃戶收租,佃戶就心悅誠服,不會感覺到被收租的痛苦。
也正是因為農民不痛苦,所以在如今這個地皮並不太稀缺的時代,農民依然肯來租種甄家的田,而不是只種完自家分到的那點自留地就滿足了。
而稍微懂點現代經濟常識的看官,都不難看出這裡面甄家的利潤是怎麼確保的:就好比後世農民種菜,田間地頭一斤白菜、蘿蔔也就幾毛錢收購價,到了大城市的菜場裡就能賣幾塊錢了。
甄家收購來的菘菜蘿蔔,加上運費、腐爛損耗、周轉費用、商稅,最後到長安雒陽這些超大城市的市場裡,成本大約會漲到一百多錢一石,比地頭價翻了一倍多。
但市場零售價能到兩百多錢甚至三百錢,所以算下來還是有一兩倍的純利潤。從這個角度算,甄家的經營行為其實賺走了蔬菜最終售價里六成的收益,比直接問菜農收高額地租還賺得多。
而李素之所以建議劉備考慮這麼立法,自然也是因為李素見識得多了,他知道從古到今,種糧食的利潤都不大,所以種糧食的農民扛不住高地租,最容易被高地租激起反抗。
而工商業和農業里的經濟作物種植,利潤率可以高於種糧食。這種「種植園經濟」的佃戶、僱農對剝削的忍耐力也就比糧農高,事實地租高一點,好歹還活得下去,不容易被逼反。
這也是有後世歷史教訓證明的,比如宋朝統治那麼久,最後只有外敵入寇而亡,卻沒有亡於農民起義。
這裡面一個重要的因素就是宋朝的工商業發達,手工製造和經濟作物種植也繁榮,吸收了大量勞動力,還盤活了底層。
明朝雖然亡於農民起義了,但明朝最後爆發問題的主要是西北的糧食作物產區,而江南的經濟作物產區和工商業發達地區,底層勞動力還是活得下去的。
可見對於剩餘資本,國家應該往工商業上引導,讓工商業和經濟作物農業吸收赤貧,吸收失地農民,給條活路。
那些一味搞「重農抑商」的政策,反而不利於王朝中後期。因為錢這種東西一旦剩下來、形成資本,以華人的天性稟賦是肯定要去想辦法錢生錢的。
如果抑制了工商,這些錢沒地方去,不是放高利貸就是繼續買地囤房,加劇土地兼併,那危害才大。
把這些沒處去的錢引導到工商業上,就算造成一點實業泡沫,也好過炒地皮。大不了泡沫爆了的時候這些錢自相屠滅,傳導不到糧食上。
(註:大蕭條的時候,米國農民也受害了,農產品也暴跌,但那是因為1929年的時候米國農業的金融介入度也過高了,很多米國農民是貸款多買地買農機擴大生產。
如果不允許金融借貸進入糧食生產資料,危機就傳導不到基礎糧食農業上,最多傳導到經濟作物種植。)
所以李素才建議劉備設想如此巧妙的設計:我原則上控制地主對農民的剝削程度上限。
但如果真到了壓制不住的時候,那也寧可堵不如疏。把這些想要更高剝削收益比例的熱錢,往工商上引,別去禍害囤積土地了。
你去開工場、種棉花桑蠶、甚至只是種菜、炒大蒜炒大蔥炒生薑炒一切香辛料貿易,也好過熱錢去囤糧田。一定要把過剩資本從糧食生產領域擠出去。
這樣留下了一個在非糧領域有更高的剝削比例的宣洩口子後,對糧田領域的剝削比例上限的嚴格執法,才能切實落地。
到時候遇到違法的地主惡霸,官府依法嚴懲,支持官府的人也會更多。
至少那些開經濟作物種植園瘋狂剝削的地主,不會同情那些囤糧田瘋狂剝削的地主,甚至看到後者被官府打擊時,還會幸災樂禍。
這樣讓世家豪強地主自己分化成兩部分、互相幸災樂禍狗咬狗。讓工商業和經濟作物種植園主去仇恨糧田大地主,朝廷對土地兼併的治理才不至於積重難返。
說到底,核心思想就是一個:解決土地兼併,絕對不能一味重農抑商。重農抑商是人口稀缺、需要動員戰爭國力的歷史時期才有效的特有產物。
秦始皇漢武帝那時候要重農抑商,是為了對外戰爭。不打仗了還長期五十年一百年甚至更久地重農抑商,逼著過剩的錢沒處去、只能囤糧田,那是自掘墳墓。
劉備現在當然可以適度重農抑商,而對面的曹操已經是徹底重農抑商了,但這都是建立在目前瘋狂打仗的社會基礎上的。不打仗了腦子必須切換回來,創業守業不能用一套思路,不然又是一個秦始皇。
劉備越想越覺得李素補充的那些遠景顧慮實在是非常有價值,仔細把這些全部整理下來,以備將來有用。
在切磋商討的最後,劉備還恰巧跟李素聊起了李素自家的產業近況。
得知李素的家人,之前因為賣菜生意遇到豐年、還得堅持執行包銷契約,所以巨虧了一筆,精神壓力很大,還早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