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拉閱讀上一章

第985頁

    同時,袁紹表中也表了自己的長子袁譚,暫時接任孔融離開後空缺出來的北海太守一職,也是給袁譚歷練的機會——

    袁譚歷史上本該196年才出任青州刺史頭銜,但現在早了兩年,資歷更淺,沒有功勞。加上如今袁紹的青州沒有經歷與公孫瓚的多年爭奪,基本上是和平接收的,所以袁譚也只能先從一介太守開始做起。

    這個表奏,劉協同樣批覆許可,讓袁譚即日上任。

    ……

    湊齊三公九卿班子之後,十一月的弘農,朝廷上下最棘手的,就是袁紹對曹操的彈劾了。

    因為這一次,袁紹把奄奄一息監視了好幾個月的曹操屬吏薛悌都綁到了弘農,直接送廷尉華歆一起見證,徹底問清楚了之後才允許薛悌死(王必三個月前就已經在長安暴斃了,劉備對外宣稱是被曹操派來的刺客刺殺滅口,但曹操不承認)

    證據比第一次的時候充分得多,確實能證明曹操有相當概率不希望袁紹和劉備和睦。

    陳琳的表文里,也強調了「如果沒有袁紹大發慈悲主動沿黃河商路賣糧食到長安,普救黎民,今年長安肯定要餓死至少幾十萬人」。

    所以曹操那種「仗著自己當初在國家危急時刻沒有動過擁立劉虞的念頭,希望用這層身份優勢謀取更多利益、害得皇帝跟當初有嫌疑的諸侯不能盡釋前嫌」的行徑,實在是卑鄙異常,絕對不能讓曹操這樣的人再隔離在天子與希望冰釋前嫌的諸侯之間!  

    然後,陳琳的表文話鋒一轉,表示為了防止曹操阻塞王路,總統青冀幽并兗徐六州諸事的燕王劉和,以及輔佐劉和的袁紹,都希望天子明示:允許他們行使權力,確保曹操不再控制阻塞王路的兩個沿途關鍵郡,東郡和陳留。

    因為從地圖上看,陳留堵著雒陽東側門戶虎牢關,而東郡堵著從鄴城經黎陽港渡黃河南下陳留的港口延津、白馬。這兩個郡在曹操這種小人手上,就有可能讓他繼續有機會對袁紹的進京朝貢使者動手腳、在裡面挑撥離間搬弄是非。

    袁紹只要求削奪曹操兩個郡,這個宣稱看起來還是挺克制的,並不是要全滅曹操,似乎真的就是為了行俠仗義防止堵塞王路。

    袁紹甚至表示,朝廷如果擔心地方牧守尾大不掉,他根本不用朝廷出兵,朝廷只要給了名分,他會搞定這兩個郡,而且拿下之後,請皇帝親自重新任命東郡太守和陳留太守!他袁紹絕不插手這兩郡的人事安排,他願意奪取之後直接獻給皇帝直轄!

    當然最後是不是真的執行,或者說劉協派去的郡守會不會依然暗暗投靠袁紹,那就不知道了,至少袁紹在陳琳執筆的表文上話寫得非常漂亮。

    參與辦案審理薛悌的廷尉華歆、負責安撫諸侯的大鴻臚王朗,加上袁紹派來的少府孔融,三大頂級名士九卿會商之後,都建議劉協名義上許可袁紹所奏。  

    劉協很是不甘心,他也知道曹操肯定是希望他這個皇帝一直做下去的,那樣對曹操最有利,所以忠誠度沒問題。但誰讓袁紹也表現得那麼大公無私,而且把柄確鑿呢,要是直接否了,不給袁紹驗證自己忠誠度的機會,那就是曲在曹操和朝廷了。

    將來真要駁回袁紹,也得等袁紹自己飄了,落下言而無信的口實把柄,才好發難呢。

    「罷了,就先准了袁紹所奏吧,如果他真有本事把曹操的陳留和東郡打下來之後,卻言而無信不交給朝廷直轄、不讓朝廷派遣的太守上任,到時候就是袁紹理虧,再從長計議不遲。剩下就看曹操自己頂不頂得住袁紹了。」

    劉協如此這般痛苦的思考了之後,准了袁紹的奏表。

    ……

    劉協的批覆,十一月底就傳開了,傳到了兗州,濮陽。

    荀彧在聽說了朝廷的批覆後,恨鐵不成鋼地跟曹操吐槽:「明公當初就糊塗啊!讓王必破壞劉備治理關中、破壞劉備尋求外援,這本來就是弄險之事,如今天下紛爭,形勢不明,敵我撲朔迷離,明公怎麼就連劉備一起得罪了呢!就算是派細作都沒必要!」

    曹操也是鬱悶不已,不過他也不是甩鍋之人,並沒有把主持諜間陰謀工作的程昱推出去,而是大包大攬地說:  

    「瞧我這事兒辦得,一時不察,存了僥倖心理,悔不當初。主要是誰能想到劉備一上來就能抓到把柄、懷疑王必是我的人呢,路途遙遠消息滯後,想收手都來不及了。現在說那些也沒用,事到如今,如之奈何?」

    曹操也不說這事兒是程昱勸他冒險「有棗沒棗打一桿」的,只說他自己負領導責任。他這點做人還是挺過硬的,是自己審核拍板通過的計劃,就不能怪罪提出計劃的人。

    第484章 能做諸侯的人心裡都有逼數

    曹操偶爾在李素這兒吃點虧,並不是曹操智商不行,純粹是因為他不知道對手有多了解他,吃了信息不對稱的虧。

    就拿王必這事兒來說,雖然眾所周知王必當初是曹操派去長安朝廷的使者,但誰能一上來就料定「雖然王必已經在長安幹了兩年了,還趕上了劉備光復長安、趕走漢賊,但王必依然身在漢營心在曹」呢?

    人都是會變的,何況整整兩年多,天下形勢與個人心態都會有多大的變化,這誰都料不準的。

    哪怕是後世的保險公司賣人身險,投保人在投保後超過兩年再自殺的,保險公司都得照賠不誤——因為法律推定人不可能堅定一個自殺騙保的信念,隱忍兩年後依然果決執行。

上一章 目錄 下一章
已經是最後一章了 »

第985頁

你剛剛閱讀到這裏

返回
加入書架

返回首頁

書籍詳情 返回我的書架
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