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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秦雷對士大夫的傾斜……而不是士族。在他的構想中,庶族地主將成為新興的士大夫,擠占掉原先士族的位置。
至於那些被攆出權力圈子的士族,秦雷有第六條『興工商』和第七條『暢交通』伺候。興工商便是鼓勵工商。這可能是全部變法中最叛逆地一個,因此歷朝歷代都把商人看成是亂國之人,認為他們囤積居奇,擾亂當地經濟秩序,且唯利是圖,與道義社會顯得格格不入。
但秦雷要說他們是放屁,沒有商人的買賣轉運。那荊州府的稻米就到不了洛陽城,巴蜀地中的井鹽也到不了中都城。那全國各地的農民兄弟就只能自己生產了自己用。華夏經濟也要倒退千年。
至於如何對付囤積居奇、投機倒把這樣的行為,秦雷早在第四條平物價上有了詳細的闡述,在此不必贅述。
雖然存在這樣那樣的問題,但秦雷還是認為瑕不掩瑜,他覺著商人的地位應該更高,因為他們是社會生產生活地加速器。有了他們,生產者才能儘快的賣掉所產的貨物。縮短生產循環周期,而消費者也能及時的獲得所需的產品,大大刺激了消費。所以把商業搞上去了,其他的行當都會被注入一陣強心劑,獲得更快的發展速度。
秦雷十分清楚,國無農不立、無商不富,因此在確立農本地位地同時,他也不忘發展工商業。具體舉措有三條:第一。取消全國州府及以下地方設卡收稅的權力,一批貨物在省內流轉,僅需交一筆商業稅即可,之後只要不出省,便不會再徵稅,體現稅不重征的原則。第二。降低稅率,把原先五征一的商業稅降低為十五課一;第三,取消對商人的一切不合理限制,明確其私有財產不受侵犯。
……
為了刺激工商,他又提出了第七條『暢交通』,有句俗話道:『要想富先修路』,有了寬敞平坦的馬路,交通就會便利,就不愁生產出來東西運不出去,就不愁東奔西走。就會大大降低商人們的成本。可謂是如虎添翼。
而且有了四通八達的寬敞道路,可以顯著拉近城與城、府與府之間地距離。有利於朝廷對地方的控制,有利於國家安全,所以秦雷將通暢交通放在了如此重要的地位。
但這些事情他當然不會親自去做,而是將會採用復興衙門的方式,在全國各省組建類似的機構,同樣是皇室,官府、豪族三方合營,同樣是豪族貢獻巨額財富,官府大開方面之門,秦雷為其提供庇護的模式,將轄區內地工商業,交通業全部交與其打理,收益也按照既定的比例,皇家拿兩成,朝廷拿四成,豪族拿四成。
秦雷這樣做是有底氣的,且已經在南方進行了試點,其效果之好、收益之大,讓其他省的士紳豪族眼紅到睡不著覺……復興衙門那高漲的價格便是明證。而且秦雷早就規定,復興衙門的議事,及其近親屬,不得在南方兩省官府任職,人為為其劃分了一道界線。
這樣資產的擁有者不直接參與管理活動,但可以有效的監督、鉗制、甚至是提請罷免相關的瀆職官員,如此一來庶族地主執政,士族地主監督,一個相互牽制,相互監督的體系便建立起來了。
秦雷地良苦用心,在這件事情上體現地淋漓盡致。
……
至於最後一條『整軍備』,是關於大秦軍力上的安排,詔書上語焉不詳,我們只能知道,朝廷似乎覺著現在地兵力夠用,沒有再次徵兵的打算,但軍費撥付卻悄悄上漲了一倍,顯然是要走精兵路線了。
第十卷 腥風血雨 第六四一章 開始了
除了這八條尚算創新的法規之外,《天佑新政》還用了大量篇幅,將一些社會各界約定俗成的規矩法則,全部落在了紙面上,賦予其不容置疑的法律的地位。
這些舊約新法林林總總有百條之多,既有『皇權不下縣、縣下皆自治』的政體闡述,也有『尊老敬老、善待婦孺』的行為規範。其中竟沒有一條與民風民情相牴觸,完全可以看成是大秦朝的民眾生活教材。
與《新政》詔書同時下發的,還有天佑陛下與武成王那次書房談話的實錄,只不過關於繼承人選擇的那一段,被天佑帝刪節去了,沒有刊行在冊。秦雷問其原因,他很直接的告訴秦雷:『你現在還沒當上皇帝,難免不把這皇位當回事,可日後登基久了,說不定想改變主意。所以如果真想這麼幹,就在你坐上龍椅、把事情想明白之後,自己再去下旨吧!』
但僅是這些,足以震驚天下,在整個夏天裡,從士紳大族到平頭百姓,都在熱議著這部法令……無論身在哪個階層,從事什麼行業,都能從中找到與自己息息相關的話題,令他們全神貫注,卻又興致盎然全部或者部分條款。
全部研究的不外乎三種人,士族地主、庶族地主和朝廷官員。他們希望通過對這部發令的解讀,為全面的解析此次變法對自身的利弊……不止是眼下的,還有將來地。只有有利可圖。或者至少利大於弊,他們才會支持或不反對這次變法,要是所受到的損害超過了承受範圍、且無法在變法中得到彌補,那麼爺們們說不得要起來斗一斗……好吧!就算你武成王權勢熏天,俺們不敢當面鑼對面鼓,但下絆子、使陰招總是可以吧?
所以在發令頒布之初。上流社會普遍不看好這次變法,皆以為是『年青人的理想主義』。必然不會持久。因為在他們的認知中,只要有一部分人得利,另一部分人必然會受損,受損群體必然會奮起反抗,即使眼前被壓住了,但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日後總有翻身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