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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娘已經放了,本官仁至義盡,你卻仍不肯說實話。」楊知縣冷冷道:「收起你的僥倖來吧,現在已經是鐵證如山,你就是不承認,我也一樣能定你的罪!」
齊大柱死不承認,楊知縣便命上刑,雖然縣衙里沒有北鎮撫司那麼多花頭,但三木之下,一樣沒有能挺得住的,齊大柱熬不過刑,便在半昏迷中勉強招認了。馬上被拿著手按了手印,又當場被砸上了枷、鐐,打入大牢。
殺人償命,天經地義,楊知縣給齊大柱定了死刑,但死刑要由刑部覆核才作數。不過這種小案子,一般都是走過場的,刑部官員看過文書,大差不差便會用印通過,然後將人犯打入死牢,等候秋決。然而偏生負責覆核的郎中嚴清,是個極認真之人,他在閱看了相關卷宗後,卻深感原審判決實在是過於輕率了。
至少他從紙面上,就看出主審官三點疏忽。第一,案卷中的殺人兇器是鐮刀一把,而死者身上的三處傷是捅傷。用鐮刀只能割傷不能捅傷。第二,那齊大柱如果真殺了人,又怎會將自己的筐子和刻了自己名字的鐮刀丟在現場呢?
還有一點藏得比較深,以嚴郎中多年刑偵的經驗來看,如果兇手殺人後馬上逃走,腳底是不會沾到血的,最多腳面上濺上一些。兇手是不可能等到死者血流滿地後,再去踏上幾腳才走的。
以上三點讓嚴郎中對此案的判決深為不滿,並作為疑案上報。
第0534章 張狗子
嚴郎中的意見,很快得到了刑部堂官的支持,命他覆審此案。嚴郎中接令後,調取了存在江寧縣衙的物證,印證之前的猜測。
因為六月天熱,屍體不能在驗屍房停放太久,死者已經下葬,想要開棺驗屍會遇到很大阻力。若存在真兇的話,還會引起警惕。嚴郎中只好退而求其次,先觀察起當初仵作從死者創口拓出的拓片,發現確實是利刃刺入造成,絕非鐮刀可以造成的。
而且那被定為兇器的鐮刀上,只有淡綠色的水槽痕跡,並無一絲血跡。從初審的結論看,齊大柱應該是殺人之後馬上逃走的,根本沒時間清洗兇器,這麼大的漏洞都能被江寧知縣無視,嚴郎中簡直無言以對。
還有那件血衣,雖然被水浸泡過,但依然能清晰看出,血跡主要在兩袖和下襟底部,大片前襟卻是乾淨的,而以死者傷口的形狀和位置看,兇手是用尖刀正面刺入,鮮血會呈噴射狀,濺在兇手的前襟上,而袖子和下擺不大可能沾滿血。反而如那齊大柱先前供述,稱自己因為天黑被屍體絆倒後,摸索著發現了死者才嚇跑了,更加切合證據。何況死者與齊大柱並不認識,最基本的殺人動機都不存在,怎麼會突然下此毒手?
有了這些觀察,他確定兇器血衣血靴都不足為證,那江寧知縣很可能鑄造了一起冤案。為了查清真相,他沒有馬上開堂問案,而是微服查訪了一下水車巷的四鄰。通過對死者街坊旁敲側擊,他得知那張馬氏是個苦命人,二十多歲守寡後,含辛茹苦把唯一的兒子張狗子拉扯大,本來想終於能鬆口氣了,誰知那個兒子又不爭氣,整日裡遊手好閒、不務正業,還時常偷拿張馬氏辛辛苦苦攢的兩個棺材本。為此母子倆反目成仇,沒少吵架,她甚至還挨過逆子的打。
嚴郎中通過仔細查訪張家的鄰居,終於套出一條關鍵信息——張馬氏遇害當天半夜,曾和張狗子發生激烈的爭吵,把四鄰都吵醒了。不過大伙兒害怕張狗子這個凶人,都沒有敢出來勸的,後來聽到聲音沒了,以為這娘倆結束爭吵睡下了,誰知第二天張母便遇害了……嚴郎中又詢問爭吵內容,鄰居們也沒聽真切,好像是『你不能拿』、『你鬆手』之類的……
「張馬氏的兒子叫張狗子?」看到這,王賢突然愣住了,「這名字耳熟。」
「昨天吃杖的三人之一,就叫這個名字。」吳為道。
「有點意思啊……」王賢摸著下巴喃喃說道,繼續看下去:
張狗子當時身份是北鎮撫司的密探。錦衣衛之所以能監視天下,尤其是京城的風吹草動,都逃不過他們的耳目,關鍵就在於無處不在的密探。尤其是那些遊手好閒、消息靈通的無賴閒漢,基本上都和錦衣衛有勾搭,靠出賣消息換點酒錢嫖資什麼的。
這些密探不算錦衣衛的人,只是錦衣衛養的狗罷了。但張狗子卻創造了一個奇蹟,他竟然成為了正式的錦衣衛,而且一下就成了軍官……雖然是只管十個人的小旗,但這仍比王賢一下子當上北鎮撫司鎮撫還讓人驚奇。
這個天翻地覆的變化,恰巧發生在張母遇害之後不久,這期間到底發生了什麼,不僅讓王賢這個陰謀論者感到好奇,也引起了嚴郎中的注意。嚴郎中是十幾年的老刑部了,也有自己的『暗樁』,他出錢讓人去打探,張狗子驟然暴發的原因。他知道這不難打探,因為那些密探還有錦衣衛的普通力士、校尉,一下都被張狗子壓到下面去,肯定有人不忿,不用問都會好好說道說道。
果然,很快就有了結果……原來張狗子將一樣傳家寶送給了北鎮撫司副鎮撫李春,以李春的權勢,想把張狗子弄成正式的錦衣衛,再給他個小官做,自然易如反掌。不愧是專門打探消息的錦衣衛,甚至有人連那傳家寶是什麼都打探出來了……據說是元朝皇宮裡流出來的一個碧玉西瓜。說是張狗子的奶奶曾在元朝宮中做過女官,兵荒馬亂之際偷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