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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案子最初很小,且不複雜,跟北鎮撫司和刑部也不沾邊。按照那劉氏的狀紙所述,兩年前六月的一個黎明,京城東南一角青河坊的地保,急匆匆跑到江寧縣衙,向縣老爺稟報水車巷內發生了一起命案。
江寧縣是京縣,轄京城東南部。天子腳下,上峰如林,轄區內竟然出現了命案,江寧縣令自然不敢怠慢,第一時間便率領快班捕頭趕往命案現場,果然見巷子裡伏臥著一具女屍。江寧縣令馬上命仵作上前驗屍,發現女屍年紀在四十五歲左右,頭髮花白蓬亂,胸間、肋上被人刺了三刀,血流遍地、血跡已干,呈鮮紅色。
再查看周圍,在三步以外又發現一個筐子,地上還有一行血腳印。問過地保後,地保說當時他只是遠遠看了一眼,並沒敢靠近,所以那腳印不是他的。捕快翻開柳條編成的筐子,發現了一把鋒利的鐮刀和一條繩索……最後仵作斷定,死者應該是在半夜時分遇害。這種時候,人一般不出門,哪怕有事出門,也不會離家太遠,所以死者應該就住在附近,江寧縣令一面命人在附近尋找屍主,一面又命捕快順著足跡追蹤下去。
捕快們順著足跡轉過街角,發現一隻沾滿血跡的鞋,然而後面的足跡越來越淡,直到什麼也看不到,捕快們只能無功而返。
不過兇案現場這邊又有了發現,首先屍體被翻過身後,地保一眼就認出來,她是住在巷子最裡頭的張馬氏。而江寧縣令也在筐子裡的鐮刀上,看到有『齊大柱』三個歪歪扭扭的字,問一眾捕快。竟有人知道此人……在衙前街上賣冷飲特受歡迎的那個,就叫這個名字。
江寧知縣當即令其帶人去齊大柱家查看。眾人不敢怠慢,馬上穿過幾條巷子,來到了將近二里地外的齊大柱家,見門是從裡面閂上的,捕快將門敲得山響,裡頭卻沒人應聲。捕快便踹門而入,只見一個老婦手裡拿著一隻沾滿血跡的男鞋,正一臉倉皇地往雞窩走去。
幾個捕快兇猛的衝上去,一把奪過那老婦手中的血鞋,看了一眼,正好和在案發現場附近撿到的那只是一雙,捕頭冷笑起來道:「你這老東西,竟敢銷毀證物!」
「不……不……」老婦人忙要分辯,卻愈發急得說不出話來,這時候衝進屋裡的捕快,沒有發現齊大柱人,卻看到木盆里泡著一身衣裳,水被染成了紅色,裡頭顯然是血衣無疑!捕快趕忙將衣服從盆里撈出來的,一把揪住那老婦人道:「快說,你兒子去哪了!」
「他,他一早就出去了……」老婦人張皇道。
「逃了?」捕快們登時怒道:「那你跟我走一趟吧!」便不容分說,『嘩啦』一聲抖開鎖鏈,套在老婦人脖子上,連拉帶拽將她拖出院去。可憐老婦人一個枯瘦老人,怎禁得起如此折騰,當即昏厥過去。捕快們見她暈厥過去,便將老婦人丟到馬背上,揚長而去……
當時的江寧知縣叫楊新安,是個才三十多歲的兩榜進士,剛從翰林院放了京城的六品知縣……京城的官員級別要高於地方,地方知縣都是七品,京縣知縣卻是六品。地方知府都是四品,應天府尹卻是三品。不僅級別高,而且近水樓台先得月,只要表現優秀,成為天子重臣的可能性極大。是以楊知縣卯足了勁兒想把這個案子辦好,他驗看了殺人的物證——竹筐、鐮刀、繩索,以及從齊大柱家中搜出的血衣、血鞋,已經基本認定齊大柱便是殺人兇手。唯一的問題是人犯在逃,沒了兇手就沒法開堂。
不過很快煩惱就不見了,中午時分,有個男子來縣衙投案,自稱是齊大柱,要求用自己換回他老娘。楊知縣是清流名臣,自然要考慮風評,便以凶頑之徒猶有孝心可嘉為由,放了齊大柱的老娘。同時立即開堂問案,楊知縣本以為兇犯已經投案自首,後面的事兒便水到渠成了。哪承想那齊大柱竟矢口否認自己殺人!
楊知縣雙目森然地盯著齊大柱,冷笑道:「那你怎麼會出現在離家二里地水車巷?莫非你有夜遊症不成?」
「小人沒有夜遊症,小人是到湖邊采水鮮的。」齊大柱一臉委屈道,「小人以賣冷飲為生。製作冷飲時要用到鮮蓮蓬、鮮茨菇等水鮮,必須凌晨起床,趁著露水潤滿荷葉之時,將這些水鮮采起,運回家剝乾淨,在天亮前用糖醃好,這樣製作出的冷飲帶著水鮮的清香,才能賣得好。所以小人每天都是三更天便背著筐趕到水車巷這邊的河上撈取水鮮。」
這話聽得老捕快們暗暗點頭,都覺著齊大柱殺人的可能性很小。但楊知縣不這麼看,他繼續追問道:「那你為何渾身都是血?」
「那是因為……」齊大柱提起來仍然膽寒道:「小人凌晨路過水車巷時被什麼東西絆倒了。用手一摸才發現是具屍首。嚇得小人魂飛魄散,撒腿就往家跑,回到家才發現自己的鞋掉了,筐子也沒拿,還弄了滿身滿鞋的血……」
「既然人不是你殺的,你回家後又逃跑什麼?」楊知縣心中冷笑,編,你就繼續編吧!
「我沒跑,回家待了一會兒,我想天亮去水車巷拿回筐子,那是小人吃飯的傢伙。」齊大柱忙辯解道:「誰知道我到了附近,就看見官差在圍著我那隻鞋看,還說這是兇手留下的,可把我嚇壞了。小人不敢現身說明,就想逃走了之,誰承想聽人說我娘被官府抓了。」說著一臉愧疚道:「我娘年紀大了,身體又不好,怎麼能受這份折騰,我就趕緊來投案了,你們快把我娘放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