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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小愛卿,你要時時自省、嚴以律己,莫失朕所望!』
時至今日,永樂皇帝的這句話,仍時時在他腦海迴響,讓他不敢對自己有所放鬆……
這一夜,魏知縣天人交戰,睜著眼直到天亮,他終於做出了決斷!
當日排衙,富陽縣的官吏們,看到了一個血紅著眼睛的縣太爺,聽到了他的決斷:
「今日辰時,大堂重審何常!」
一眾官吏無不驚詫,然後肅然領命,完全與往日不同。
縣衙分大堂二堂,平日理政斷案,縣老爺都是升二堂。升二堂時,知縣一般穿戴公服,使喚的吏役一般也限於值堂書吏和經承差役,與事件無關之官吏則不必出現。
升大堂則縣官必須穿戴朝服,六房三班吏役都要齊集排衙,其鄭重程度遠高過前者。按規制,一般只有宣讀聖旨、奉旨辦差、或者有特別重大案件時,才會升大堂!
今日,魏知縣要升大堂問案,已經表明了他的態度。
退堂後,魏知縣沐浴焚香,除掉公服換穿朝服。
他穿著白襪黑履站在銅鏡前,兩個親隨為他套上赤羅青緣的上衣、下裳,然後整理衣領,露出齊刷刷一道中單白領。然後圍上銀革帶、帶上掛著赤羅無緣的蔽膝。革帶之後佩綬系而掩之,最後垂下兩條表里俱素的大帶……
這既是穿戴,又是儀式,當一件件服飾加身,魏知縣感到責任,也一分分壓在肩上。為天子牧民,為百姓主持公道,是自己穿這身朝服的意義啊!
「東翁……」穿衣鏡上現出司馬求的老臉,他嘆氣道:「你真打算豁出去了?」
「食君之祿、忠君之事,為官一任、造福一方,這是我上任前的誓言。」鏡子裡的縣令,雖然板著臉,卻依然顯得很年輕:「富陽有何常這樣的惡霸不除,算什麼忠君之事、造福一方?」
「不知東翁打算怎麼辦?」司馬師爺肅然起敬道。
「等著先生出主意呢……」魏知縣兩手一攤,實誠道。
「唉……」司馬求嘆口氣道:「攤上你這樣的東家,真是麻煩啊……」
「先生果有良策?」魏知縣聞弦歌而知雅意,激動地轉過頭來。雖然孔曰成仁、孟曰取義,但不用成仁取義,那是最好不過的……
「我反覆思量,這何常其實並沒那麼可怕。」司馬求苦笑一下,輕聲道:「先說咱們最忌憚的錦衣衛身份。這一點很是蹊蹺。如果他是錦衣衛百戶,昨日過堂為何隻字不提?只怕必有難言之隱。既然他不提,咱們便當作不知。至於將來錦衣衛會不會幹涉,那就是上面的事了,與東翁沒有關係。不知者不為罪,錦衣衛再跋扈,也不至於找東翁的麻煩。」
「唔,不錯。」魏知縣點頭道:「那糧長的身份呢?這個也很麻煩。」
「都說糧長犯死罪可以納鈔贖罪。我昨晚睡不著,翻看《大誥》,發現這一條出自洪武八年十二月癸巳,『糧長有雜犯死罪及流、徙者,可納款贖罪。』」司馬求輕聲道。
「哦……」魏知縣讀聖賢書靈光,對法律條文的鑽研,還只是剛起步。不過也知道,所謂『雜犯死罪』,就是死罪中性質較輕的一種,與『真犯死罪』相對,處刑一般也較輕。
簡單說來,雜犯死罪就是十惡、故殺人、反逆緣坐、監守內奸盜略人、受財枉法中死者之外的死罪。
但這是什麼意思捏?
「嗯,什麼意思?」魏知縣不願顯出自己的無知。但時間緊迫,也只能不恥下問了。
「即是說,如果能讓何常招認故意殺人之罪,他便罪無可贖。」司馬求解釋道:「否則,教唆、誘拐、藏匿這些雜七雜八的罪名,是動不了他的。」
「但他不招怎麼辦?」魏知縣皺眉道:「這種有恃無恐的凶頑之徒,又不能用刑,真是麻煩。」
「是可以用刑的。」司馬求搖頭道:「朝廷對糧長,並無像對生員、舉人一樣明文規定之優待。只是因為太祖皇帝重視糧長,糧長又關乎朝廷賦稅,地方官不敢得罪,才陳陳相因罷了。」
糧長是給朝廷收糧運糧的。苦水裡泡大的太祖皇帝,目睹了每每收稅時節,貪官污吏下鄉逼索,害得百姓傾家蕩產的景象。待他登上皇位,便別出心裁地設計了這套民間自治的收解辦法,整個稅糧徵收、解送的過程,統統不許官吏插手。
加上洪武朝的糧長可以面聖,還肩負為皇帝收集地方民情的任務,致使地方官對其心懷忌憚。又怕糧長撂挑子,耽誤了運糧,自己吃罪不起,是以優待糧長,給予秀才乃至舉人一樣的待遇,才成了地方官府的潛規則。
「原來如此。」魏知縣大喜道:「那就好辦了,三木之下,保管讓他開口!」
「但是動刑有動刑的麻煩。」司馬求苦笑道:「一者,屈打成招,將來容易翻供。二者,打馬騾子驚,本縣還有六位糧長,見東翁打破成規,難免會心生怨懟,等到收稅時節,八成會有麻煩。」
「鄉愿,德之賊也!」魏知縣恨恨罵一句:「先過了這關再說,車到山前必有路!」
「其實不必用刑,智取也可。」司馬求臉微紅心微跳道,其實他今天一早,就去找王賢問計,在他看來無解的難題,卻被王小子三言兩句,就給解開了。沒辦法,上了年紀,腦袋就不靈光了……
司馬求依舊將王賢的辦法據為己有,伏在魏知縣耳邊輕聲道:「既然之前的法子奏效,照方抓藥就是。聽昨晚何常最後那句話,似乎也對『只有雜犯死罪才可交錢免刑』的規定一無所知。」這是很正常的,因為洪武皇帝駕崩十幾年後,《大誥》幾乎徹底廢棄了。就連司馬求這樣的專業師爺,都需要去翻查資料,更別說何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