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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自成便曉得了張獻忠的心思,他撫案,道:「若是張老弟不嫌棄,便暫時和俺合兵一處,你我兄弟,不分彼此。」
張獻忠顯然也只能有此打算:「有勞。」
李自成又道:「這樣說來……這賊軍勢大的很,倒是不容小看。」
他們都是流寇出身,從不干雞蛋碰石頭的事。
李自成道:「不瞞你說,我有兄弟在京城,正在擇機行事,預備教這狗皇帝後院著火,所以這是天賜良機,因此這一次我才急著帶著眾兄弟來,只是現在……卻教人進退不得了。張兄弟怎麼看。」
張獻忠也是要臉面的人,總不能說俺怕了,咱們還是回武昌吧。
張獻忠咳嗽:「今日再見李大哥,心裡百感交集,實在不想,是這樣相見,俺面上甚是無光,卻也百感交集。如今到了這個份上,俺不瞞你,若是你退兵,這官軍甚勇,遲早還要追殺而來,到了那時,也遲早要敗的。既然李大哥認為,這是天賜良機,何不如趁此機會,一鼓作氣,且等你那京城裡的朋友一旦動手,趁著官軍首尾不能相顧的時候,打他一下,雖然官軍厲害,卻也未必沒有勝算。」
張獻忠眼力勁還是有的,反正橫豎時間拖得越久,死的越快,那麼只能抓住這一個機會了。
第七百二十九章 針鋒相對
某種程度而言。
現在的情況越糟糕,那麼就越要追求速勝。
因為若是這個時候,再不試一試,那麼敗亡只是時間的問題了。
張獻忠也是有膽魄之人。
自己那一場敗仗,實在冤枉的很。
所以他還想再試試。
一雪前恥。
但張獻忠不敢怠慢。
對方確實很強。
不過他好歹德藝雙馨,不,文武雙全之人。
因此,他索性讓人撤了酒菜,又命人拿出了紙張和筆墨,開始寫寫畫畫。
「這官軍最厲害的乃是火炮,這火炮,不只是威力不容小覷,而且射的還遠,炸下來,嘩啦啦的便是一大片,這昏君真不知是不是吃了槍藥,怎麼好端端的,竟突然鼓搗出了這麼個東西。因而,要對付這個,咱們得有計。沖陣的時候,咱們的人切切不可聚集得太密,可散開一些,除此之外,得教老營的弟兄帶頭。再有,根據俺被俘的經驗來看,這些官軍,不像是尋常之輩,所以也不能小看了,我思來想去,得用一用辦法才好……」
他將官軍的特點,統統都抖落了出來,沒有什麼隱瞞。
一說到這些官軍,眼裡竟是放光,口裡情不自禁地發出嘖嘖的聲音:「你是不曉得,這可是真正的精兵啊,俺打了半輩子的仗,也算是有些見識了,可似這樣的軍馬,真是聞所未聞,哪怕是尋常的小卒,那精神氣,也不可小視,雖然沒有真正掂量過他們的本事,可依俺看,他們以一當十,都不在話下……所以……得審慎對待才好。」
李自成聽罷,眉頭便深深地皺了起來。
他很了解張獻忠,張獻忠這個人,不是輕易服輸的人,現如今反倒對官軍推崇備至,那麼理由只能有一個了。
就是這些官軍,確實不可小看。這般一想,李自成反而更為擔心起來。
二人計議遼東一通,針對這官軍,似乎想尋出一個合適的作戰方法,最後……倒是可以制定出一個還算可行的方略出來。
畢竟,他們的優勢在於人多,合兵一處,人數接近二十萬,再加上京畿附近有自己的內應舉事,這事還是頗有把握。
最終眾人又喝酒。
喝到了半醉,張獻忠突然舉起杯子,啪嗒一下摔了。
那杯子摔了個粉碎。
嚇得李自成打了個激靈。
這李自成好歹也是一個豪傑,按理來說,是不會被人磕碰了杯子就嚇成這個樣子的。
不過這個時代,三國演義已經很流行了。
摔杯為號,已成了窩裡火併的標配。
因而,他立即想到的是,張獻忠要率杯乾掉自己。
電光火石之間,李自成便要去摸腰間的刀柄。
卻在此時,張獻忠一擦嘴角的酒漬,重重嘆氣道:「俺縱橫這麼多年,就沒有這樣的憋屈過,他娘的,俺已氣得詩興也沒了,那昏君不但將俺打的如喪家之犬,還如此侮辱俺,殺又不殺,囚也不囚,這是啥意思,你們說,這是啥意思?俺他娘的莫非是一個屁,他說放便放……」
李自成等人一看,才鬆了口氣,於是李自成勸說道:「張兄弟,那是昏君不曉得你的厲害,正說明他昏聵無能,好啦,莫生氣了。」
張獻忠便氣咻咻地拍案道:「俺忍著這口氣,非要和他拼命不可。」
一連幾日,浩浩蕩蕩的闖軍已大部渡過了河,而後與張獻忠的人馬合兵一處。
這各路的流寇,當初都是同源,因而很快便打成了一片。
大家各自說著彼此跟著自己首領轉戰的經歷。
當然,軍中傳言得更多的,卻是那奇怪的官軍。
那些官軍抓了人,如何善待,平日裡還有肉湯喝之類的事,傳得沸沸揚揚。
有人起初不信,可當有張獻忠的人取出了牛肉乾來分食,這一下子,許多人嚼著這牛肉乾,頓時眼睛放光起來。
其實闖軍在武昌,本也就勉強能填飽肚子而已。
而此次北伐,很是倉促,而且一路都是疾行,途經的許多區域,都是當初災害最頻繁的地方,說難聽一點,這些地方,早就沒幾個人了,想找幾個士紳拷餉都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