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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孩子,一個累贅,是他們最先選擇拋棄的對象。
第10章 來晚了
“她是我女兒!我難道想放棄她嗎?可是我沒辦法啊!如果留下了她,李老闆就要扔下我們所有人,我們一家都得死!但凡有辦法,我也不會放棄她啊!”
“我……也是為了全隊考慮,如果我們的戰鬥力都無法吃到東西,咱們一隊人都活不下去……”
鄭母有鄭母的理由,李老闆也有他的說法,軟弱的鄭父目光中帶著愧疚,卻不能在女兒被拋下的時候站出來說一句話。
“我給她留了食物,那些東西足夠她活到現在,根本不需要你們給她提供食物,那些吃的呢。”唐語恬逐漸的目光逐漸冷厲,掃到李老闆身上時,他心虛的挪開眼。
憤怒的情緒充斥了胸腔,混合著的還有一股難言的悲哀,唐語恬覺著自己上輩子眼瞎的厲害,這種道貌岸然之輩,她為何會覺得他是個不錯的人?難怪會被周玉雅坑死,她自己都覺得活該!活該眼瞎!
只是可憐,鄭竹那孩子竟然沒遇到一個善心些的人!
唐語恬伸出手,一條藤蔓破土而出拴住李老闆的脖子將他吊在半空中,眼見著對方被勒的白眼直翻,她也沒有絲毫停手的打算。
“你們把她丟在哪了?我要具體位置,周邊有什麼標誌。”唐語恬問其他人。
大概生怕自己會成為下一個李老闆,能回憶起位置的人七嘴八舌的將一切能提供的線索說了出來。
兩路條的交匯口,旁邊有一處超市,路旁有一個小報亭,又不是讓那孩子引喪屍,他們還不至於把鄭竹扔在馬路中央,於是把那個孩子放入了一個勉強能藏身的地方。
鄭竹可能還活著。
“噗通。”李老闆從天上摔了下來,還剩下半口氣。
“鄭夫人,我看你們隊伍少了不少人,李老闆拋棄了這麼多人,卻唯獨沒有扔下隊伍里最累贅的,也就是你的兒子,你說為什麼呢?”
唐語恬被變大了的大花抱起,她知道該如何簡單的挑起隊伍內部的矛盾,走之前她不會讓這一隊人好過。
鄭母的臉色刷的就白了。
“我記得十幾年前有一個案子震驚全國,說是一個變態食人魔,誘騙小孩子回家殺死吃掉,吃了幾個孩子之後被發現了,但最後被他逃了,流竄到現在也沒被抓到,算算時間,李老闆的年紀也差不多,咦?李老闆你額頭上有一個和犯人一模一樣的痣唉,那個逃犯不是你吧?”
“你……血口……噴人!胡說!”李老闆不知道為什麼自己竟然能與那個變態殺人魔扯在一塊兒,急忙嘶啞著嗓子辯解,可懷疑的種子一但種下,在這種時時刻刻與死亡為伍的時候人的恐懼被放大,草木皆兵的人們經不起任何的重壓,更何況是視兒子如命的鄭母?
一時間,眾人望向他的目光中都帶了一絲懷疑與不安,在場跟著他最久的屬下也不過只和他相處了五年的時間,十幾年前還真不知道李老闆是幹什麼的,並且他要留下小男孩的行為確實古怪,之前不過扭了腳的女子已經被拋下,他為什麼要留下只會吃和鬧的孩子?
鄭母警惕了起來,她第一胎生了女兒,幾年都沒能生下兒子,被老家的親戚戳著脊梁骨諷刺許久,終於拼著半條命生下了兒子,讓她在老家能夠抬起腰板做人,兒子不僅是她的命根,也是她的臉面!想動她兒子,她就要誰死!鄭母看向李老闆的目光中頓時充滿了不善。
唐語恬說的話自然是瞎編的,現在她暫時不收拾李老闆,一方面是因為救人時間寶貴她不想和對方扯皮,另一方面是因為哪怕就算殺了他,也太便宜他了!至少要讓他體會過被所有人拋下的絕望與恐懼,然後等她找到了小朋友,再根據小朋友的情況來決定怎麼做,現在她非常滿意其他人的反應,與隊伍離心離德,一個普通人進了救助站也只能淪為被欺辱的存在,更何況現在還在外面。
花花進階之後擁有了新的能力,可以將自己的花粉留在某個人的身上作定位,有效時長十天,並根據它能力的提高逐漸延長天數,唐語恬已經讓小花在李老闆身上灑下花粉,無論對方逃到哪裡,她都能找得到。
“如果鄭竹有什麼意外,我會讓你承受相等的代價。”唐語恬拍了拍花花,示意它可以走了。
“不!你聽我解釋……”李老闆在後面啞著嗓子叫著,大概是說一些求饒的話,唐語恬沒聽清也不想聽,上一輩子他將自己帶出來的救命之恩,這一次為他們擋下這三級的喪屍就當還盡了,鄭竹小朋友的事,另算。
“嗡嗡嗡……”疾行的途中,小花搖頭晃腦地發出一種奇妙的音波,這種音波會在唐語恬腦海中構成話語,非常神奇,這也是一人一花的交流方-->>
式。
小花進階了之後,已經能夠模糊的形成個別語言,足以讓唐語恬猜它的意思更加準確。
小花的這種能力非常奇特,唐語恬曾經四處打聽,沒有一株像小花這麼神奇的變異植物,動物也沒有!人類的語言是人類的特權,能夠說出人話的變異生物也只有曾經為人的高級喪屍,小花的能力……有的時候唐語恬甚至覺得和精神系異能者的能力有那麼一丟丟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