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頁
普通信徒也會為他帶來信仰之力,但是其信仰比狂信徒少很多,打個比方就是1和10之間的差別。
但是信徒的增長速度比狂信徒快很多,信徒多了,信仰值自然也就多了。
龐大的信仰之力一股腦的全部灌進奚樂的身體裡,就像是在太陽下曬太陽,驅散了身上的寒意和不舒服。
因為獲得了更多的信徒,第二天奚樂上班的時候,步伐都格外輕快。
這時,主任找了過來,對著他道:「奚醫生啊,你來我們醫院也有一段時間了是不是?」
奚樂預感到有什麼事情要發生,於是小心問道:「主任,你是有什麼事嗎?」
主任樂呵道:「也沒什麼,就是讓你去進行學術交流罷了,地點是蜜城。」
奚樂鬆了口氣,學術交流啊,那還好那還好。
等到他帶上行李,愉快的出差的時候,才發現同行的人居然是醫院裡的另一個醫生林衣。
奚樂:……
倒不是說林衣不好,只是和這個醫生出差,通常都很受罪。
作為一個醫生,或多或少都會有一些潔癖,奚樂自然也不例外,但是林衣卻沒有潔癖,非但沒有潔癖,反而會在手術室以外的地方,時常把自己搞得十分邋遢。
上次出差時,就不小心把一名患有嚴重潔癖的醫生給搞得全身都是湯汁,回來後,那名醫生氣了好久。
而且林衣醫生是一個很聒噪的人,像是小麻雀,一分鐘可以講兩、三百字,醫院裡的不少人都受不了他。
當奚樂碰到林衣醫生的時候,他眼睛一亮,用那雙剛剛摸過垃圾的手握了握奚樂的手:「奚醫生,我們現在就出發吧,你喜歡吃點什麼?我記得蜜城的魚很是不錯,到時候我們可以去嘗嘗,奚醫生今天穿得很帥氣啊,哪兒買的?給我個地址,我也去整一套,哎呀,奚醫生最近是不是用了什麼護膚品,也給我用用……」
剛一見面,對方就不停地講了起來。
奚樂滿腦子只有救命兩個字。
為了逃避,他只能一路上裝睡。
終於,在這種痛苦的忍耐中,他到了蜜城。
奚樂鬆了口氣,總算是到地方了。
他提著行李出了機站。
但很快,奚樂突然聞到了一個味道。
一個和生命女神很像的味道。
第二十章
下意識的, 奚樂吞了吞口水。
真的很香。
靈性的直覺告訴他,那個東西就在蜜城,但是, 它似乎隱藏得很深, 他在短時間內找不到它。
奚樂有些遺憾。
這麼香, 居然不能第一時間吃到,也太慘了吧。
奚樂要在這裡出一周左右的差, 也就意味著, 這一周里他要一直在這香味里度過?
真過分。
他要想辦法把對方找出來才行。
奚樂的理智, 在這股香味下消失了一大半。
為了堵住自己飢餓的嘴, 到了酒店後,奚樂就先去甜點區拿了點吃的。
同行的林衣依舊聒噪。
「天, 奚醫生,你看這個點心,居然用的動物奶油,我特喜歡吃動物奶油。」
「這個蛋撻不夠酥脆, 酒店準備得不太行。」
「奚醫生你胃口真好, 吃了這麼多東西都還沒飽,不像我大舅家的侄女的朋友,她吃東西細嚼慢咽的, 生怕吃多了長胖, 還有我二侄子家的三舅家的老妹……」
「……」
因為飢餓,這些聒噪倒是比先前的威力小了不少, 奚樂繼續吃東西。
一個小時後,林衣看著堆積在奚樂面前大量的盤子, 一向話癆的他都忘記了自己想要說什麼。
過了一會, 他才消化完, 「奚醫生,你還真能吃啊……」
奚樂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哈哈哈哈,那是那是。」
因為這突然的一出,林衣安靜了不少。
兩人出去蜜城逛了逛,準備給同事買點紀念品回去。
走進商場的時候,奚樂聽到了一首很好聽的歌,就道:「這首歌還挺好聽的。」
林衣的話癆屬性又被激發了,他道:「你不知道嗎?這是焦焦子寫的歌。」
奚樂有些茫然:「焦焦子是誰?」
奚樂不怎麼關注娛樂新聞,對於這些事情,還真不怎麼了解。
林衣道:「是最近一年裡很火的音樂創作者,她還挺傳奇的,她本來只是一個普普通通的寫歌的,但是誰能想到,在不過短短一年的時間裡,焦焦子就寫出了十幾首爆款歌曲,每首都極其精良,而且無一例外,所有歌曲都上了熱門,被一眾粉絲稱為天才。」
奚樂驚訝道:「那還真挺厲害的。」
林衣又道:「不過與此同時,她身上的爭議性也挺大的。」
「為什麼?」
林衣:「因為在焦焦子爆紅後,有無數歌手出來指控她,說她抄襲了他們的作品,不過他們的證據卻很奇怪,因為他們發表歌曲的時間,都在焦焦子之後。」
「焦焦子本身也確實很奇怪,按理來說,一個歌手寫歌都會有自己固定的喜好,但是焦焦子寫出來的歌卻風格迥異,一些字詞間,完全不像是同一個人寫的。」
「而且一個人的風格再怎麼變,某些小癖好是怎麼都不可能改變的,總還是會留有一些痕跡,而焦焦的歌中,卻找不到任何一丁點相似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