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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開指腹上因習武而磨出的薄繭,整隻手都是柔軟的,是極溫和隨意的一次觸碰。
那種觸感,像是冬日盛放的冰菱花。
楚韶並不愛堯國,但喜歡生長在大堯的冰菱花,所以她的手腕只是顫動了一瞬,未曾掙脫開那道帶著涼意的束縛。
然而蕭瑾卻準備放棄了。
既然楚韶不喜歡喝交杯酒,她也不會強求。
蕭瑾正欲跳過喝合卺酒的流程,誰知楚韶的手,突然輕輕搭在了她的手腕上。
還沒弄懂對方的想法,便聽見那道帶笑的嗓音:「王爺怎麼不喝?」
瓠瓜的兩端繫著紅線。
一個人不喝,另一個人也別想喝。
蕭瑾只能抬起手,舉起盛滿酒水的瓠瓜,和楚韶一起飲下合卺酒。
兩人共處一室,挨得很近。
仰頭飲酒時衣袖滑落一截,手腕緊貼著手腕,吞咽酒水的聲音十分清晰。
楚韶感到有些興奮,因為她從來沒有用這種方式喝過酒。
雖然對於她來說,喝酒與喝水並沒有什麼區別,但蕭瑾的皮膚細膩涼滑,身上還帶著一股淡淡的薄荷香。
不太像個讓她討厭的男人,反倒像是沐浴過後的女子,才會沾上這樣清淺的香氣。
楚韶的眼睫顫抖著。
吞咽酒水的速度,也因為內心的愉悅而加快了。
如果能把蕭瑾的手從腕部截斷,裝進匣子裡,是否就能夠一直聞到香味,保留那種奇異的觸感。
蕭瑾不知道楚韶的想法這麼喪病,只是看對方喝得越發急促,唇畔都沾上了酒液。
她有些意外,堯國是不生產酒嗎?
就算不生產酒,也可以當酒水的搬運工,從別國進口啊。
瞧瞧都把孩子急成什麼樣了。好好的一個公主,長這麼大連酒都沒喝過,也難怪病得不輕。
葫蘆的柄端由紅線系在一起。
楚韶喝得急,蕭瑾也不甘落了下風。
在現代連二兩白酒都要細品的她,此時卻毫不示弱暢飲了一大瓢,充分展現了身為燕王的英姿。
只是強行裝逼過後,蕭瑾放下瓠瓜,靠在輪椅上劇烈地咳了起來。
皺著眉,心肺都被牽扯得疼痛。
待到蕭瑾咳完了,不僅衣服被鮮血浸染,就連地毯上都潑灑著怵目驚心的紅。
此時,蕭瑾終於明白了原主穿黑衣的用意。
這想法很不錯。
首先經得起髒,其次省錢。
只是蕭瑾咳完之後,重新將目光放在楚韶身上時,卻愕然發現,那雙潔白的鞋履濺上了幾滴刺目的紅。
啊這。
感覺有些不妙呢。
第4章
鞋履上沾了幾滴血。
楚韶凝視著滴落在冰菱花上的鮮紅,垂下眸,臉上看不出什麼表情。
換成原主,估計根本不會把這種小事放在心上。
只是看著那雙雪白的鞋履濺上血跡,向來覺得自己做什麼都對的蕭瑾,此時卻覺得這事屬實是她的鍋。
怎麼能把別人這麼白的鞋子弄髒呢?
踩白鞋這種事就算放在現代,怕是也會被鞋主罵上三天三夜。
蕭瑾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
但她有個致命的缺點:錯是一回事,改又是另一回事了。
蕭瑾現在倒是想道歉,卻也不知道該怎麼組織語言,表達出「我錯了」的意思。
最終,先開口的還是楚韶。
楚韶看著鞋履上的冰菱花,微微睜大了眼。
繡在上面的花本是死物。
濺血之後,卻像是梅花落在雪地上,那片銀藍色紋路反倒栩栩如生了。
這樣的場景,楚韶好像在很多年前見過,那時她伸出手,觸碰到了滴落在銀藍色花瓣上的鮮血。
觸感濕潤黏膩,遠處傳來孩童的歌聲。
她無知覺地流下了眼淚。
多年以後,楚韶已經能夠很好地控制自己的淚水了,撫過鞋履沾染的血跡,柔聲說:「很漂亮。」
年少時的回憶漸漸褪去,楚韶側過身,往蕭瑾那邊湊近。
而後無視了蕭瑾僵在臉上的表情,輕輕抬起手,替對方拭去了嘴唇上的血跡。
「多謝王爺,妾身許久未曾如此開心了。」
如果沒有蕭瑾,她大概永遠不會知道,原來自己還是會為那樣的破碎而感到愉悅。
蕭瑾明白楚韶此時很開心,但也不知道對方為什麼開心。
只是感受到那根輕顫的指撫過自己的嘴唇,再對上楚韶眼中含著的溫柔明澈,覺得毛骨悚然極了。
表情雖然沒什麼變化,但在衣服底下,雞皮疙瘩已經爬了滿身。
蕭瑾直覺,自己這輩子的雞皮疙瘩都得交代在今天了。
女主病嬌如斯,恐怖如斯,實在難以對付。
蕭瑾正準備撥開楚韶放在自己嘴唇上的手指,豈料剛剛抬起手,就被對方攔路截住了。
瞧著楚韶反握住自己手指的姿勢,蕭瑾總覺得有什麼地方不對。
半晌過後,蕭瑾反應過來了:這他爹的難道不是在十指相扣嗎?
她只能告訴自己:冷靜,冷靜。
古早文女主根本不懂十指相扣有什麼涵義。
「放開,我自己來。」
話剛說出口,蕭瑾就後悔了。
因為她剛咳完嗽,加之一絲迷之緊張,聲音又輕又啞,根本不足以震懾楚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