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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世界豪門不止一個,為啥我偏偏在揍敵客呢?!
天天吃訓練的苦還不算,現在又加上強制《變X記》,活著好累啊。
難怪原著里奇犽不想當殺手,這行業前期太辛苦了,別說是小孩,連我這個資深社畜有時都難以忍受。
後來,《變X記》爆出節目組故意製造矛盾激化叛逆期少年的情緒來製造話題,溫馨的「叛逆少年悔過自新」結局多是人為操作,實際情況是節目組威脅叛逆少年,告誡他們若不按時「悔改」,就推後他們回家的日期。
以及好多窮孩子並沒有如節目所說,明白了要努力讀書奮鬥改變命運,而是明白了自己原來生活在地獄中,開始抱有不切實際的期待,極力聯絡交換生活時的富人父母。
現實的結局,往往不盡人意。
所以說,搞《變X記》那套是沒用的,不如讓我們去天空競技場,那裡也可以提升實力啊!
奇犽不就是去的那裡嗎?!
你們揍敵客就是偏心!!
記仇. jpg
十二區的民居之窮,同樣令伊路米刷新了三觀,連續探索了十戶民居,充分領略過貧窮的風采後,他放棄了那些清一色由木板、鐵皮和塑料製品搭建的房屋,轉而打起由磚頭建的高級房屋的主意,比如教堂。
是我態度堅決地阻止了他。
教堂是擁有特殊屬性的建築物,是流星街很多人寄託宗教信仰的地方。
在物質生活十二分貧瘠的情況下,若不找點精神寄託,生活很難過得下去。
想想每天來教堂做禮拜的人數,要是被他們知道我們洗劫了教堂,他們一人扔一塊石頭,就可以把我們兩個小不點給埋了。
不過,令伊路米改變主意的真正原因是,發現了十二區有比教堂更美妙的目標——雜貨店。
店主顯然是個有門路的,店內可兌換的物資比十三區的教堂豐富多了。或許十三區其他地方也有這樣的雜貨店,但我們沒有試圖過多探索十三區,一心想要往其他街區進發,所以不太清楚。
十二區雜貨店的交易規則與十三區差不多,以物換物,不使用任何貨幣。
哦,這不重要,我們是無視規則的,重要的是我們白天觀察店面,計劃好要偷的東西,當晚就潛入了店裡。
細線綁著易拉罐之類的防盜陷阱,簡單至極,夜視能力良好的我們如入無人之境,得到白天看上的獵物,仿佛囊中取物般輕鬆。
遭遇來自社會的毒打前,我們是以上這麼想像的,我們沒料到一個開雜貨店的也有兩把刷子。
之前在「獵人遊戲」里擊殺路人NPC很容易,我們就太飄飄然了,輕視了成年人,忘了我們的年齡,忘了身為小孩的上限。
體力,耐力,精力,速度,力量等等身體因素,同等條件下,成年人無疑是碾壓小孩的,儘管我們受過訓練,大大提升了屬性,遠超同齡人,但與有一定戰鬥經驗的成年人比起來,我們那點屬性,根本不夠看。
因為我們是小屁孩,將我們人贓並獲的店主沒有多為難我們,只是把我們關進籠子裡整整一天叫我們反省,只是拿走了我們所有的物資,只是……搶走了我的哨子。
這叫「不為難」嗎?我們這是被洗劫一空了吧?!
我抓著籠子的欄杆,眼裡冒火地看店主把玩剛搶走的哨子。
伊路米抱著膝蓋坐在旁邊,安靜如雞,可能仍在回味被平平無奇的雜貨店店主,這種看似路人的功能性NPC秒殺的酸爽滋味。
「哦喲,好兇的小鬼。你聽過『錢財乃身外之物』沒有?這句話的意思就是,每個人錢財的最終結局一定是失去。」店主把哨子隨手揣進口袋,「整個十二區沒人敢盯上我的店。看在你們是初犯,還是兩個不懂事的小鬼的份上,沒有殺了你們兩個,就已經是不錯了。」
「……」我恨恨地在籠子裡磨牙。
都怪伊路米出的餿主意!不然我就會用正當勞動換取報酬,而不是踢到鐵板,失去所有,一夜回到解放前。
失去背包和水和食物並不可惜,這些東西可以很快再弄到,但我的哨子是定製的,全世界只有這一款,沒了就是永遠的沒了。
設計圖和設計師都健在,回去以後再做一個同款的不就行了?
不,那不一樣,不是軀殼一樣就可以,不是更漂亮就可以。
它是獨一無二的,它不是可以隨便代替的,它不是!
在我眼裡,它的存在是唯一的。
我想起了我死去的那隻鷹,不由得有種掐死身旁伊路米的衝動。
握著籠子欄杆的手收緊又放鬆,理智終究戰勝了情感,我縮回手,選擇休息,保留體力。
在「現實世界」里,群眾當場抓獲小偷後,除了直接交給警局,還有一種常見處理方式——把小偷綁在電線桿上示眾。
第二天,雜貨店準時早上八點開店,只要往店內投入視線,就可以看到裝著我和伊路米的鐵籠子。
好奇進店的顧客不少,大部分都是看笑話的態度,一邊嘲笑兩個不長眼踢到鐵板的小偷,一邊指指點點。
「……」x2
狹窄的籠子裡,我和伊路米都抱著膝蓋,各自看向一邊的地面,維持面無表情。
伊路米是怎麼想的我不清楚,但我沒想到小偷的下場會這麼丟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