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丟掉一個根本不愛他和他媽的男人,收穫一個更加幸福美滿的家庭,多划算!
可他媽也不知道被誰洗腦了,一根筋的覺得小孩子不能生活在單親家庭,不然會被同學瞧不起,還會留下一輩子都不可磨滅的心理陰影……
這要不是他親媽,衛昇當場就送她一對大白眼!
就他這心理素質,從來只有他給別人造成心理陰影的,不是他吹牛,要是國家能出個洗腦大師的等級考試,就他這洗腦水平,怎麼也得拿個高級職稱吧?
話說回來,剛才他們去碼頭買海鮮的時候,聽到有人在談論花枝村旅遊產業發展的事情,衛昇站在那兒聽了一耳朵,發現持悲觀態度的人還是占多數,很多人都打算先等等看,等別人投資賺到錢了,到時候他們再跟風。
村里大多數人都不看好這裡的旅遊產業發展前景,衛昇也不好指責人家目光短淺,畢竟,聽說花枝村除了幾個養殖大戶之外,普通老百姓家裡都過得緊巴巴的,人均年收入兩三萬都算好的,讓他們一下子拿出幾十萬上百萬,去做一個目前壓根看不到前景的投資,想想也知道不太可能。
可他們沒信心,衛昇有哇!
但問題來了——
他能拿得出這筆錢,卻搞不到村裡的宅基地。
其實租賃也可以,但是萬一等他的民宿賺了錢之後,原房東反悔了,寧可賠償違約金,也要收回房子,那就麻煩了。
所以,衛昇的想法是,在本村找個合伙人,對方出面搞定宅基地的事情,拿這塊宅基地入股,他來出錢,一起投資開一家海邊民宿。
這樣的話,只要產權一直捏在他們自己人手裡,這家民宿就能長久開下去。以後胡倩倩年紀大一點,乾脆就把那家店兌出去,或者僱人看著,她自己可以住在這邊,幫忙打理民宿,感受一下面朝大海、春暖花開的感覺。
「我本來是想,雖然美瓊姐不是本村人,但小晴和小雅卻是真正的劉家人,美瓊姐可以用兩個孩子的名義,找村里申請一塊宅基地,買地的錢不夠的話,我這邊可以先借給你,這樣也能給你自己和孩子留個退路。」
「可現在看來,美瓊姐,不是我非要拆散別人家庭,你要想做這樁生意,最好還是慎重考慮一下,是不是要繼續這段婚姻關係?」
「畢竟,你和劉高安只要一天是夫妻,你在婚後賺的每一分錢,置辦的每一份產業,從法律意義上來說,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即便是離婚,劉高安也有權向法院申請,分割你的存款。」
「什麼?這是什麼狗屁法律?咱們全村都能證明,美瓊的錢,都是她一分一毛自己辛苦賺的,跟他劉高安沒有一毛錢關係!」劉高美憤怒道。
衛昇暗暗嘆息一聲。
他就知道!
怪不得梁義要披著馬甲在網上寫「教化眾生」,看來,基層人民的法律意識,真的是非常需要更多通俗易懂的文化娛樂節目去加大普法力度啊!
衛昇只能儘量用簡單的話語,解釋了一下「夫妻共同財產」的含義,重點是告訴吳美瓊一點——
就算你現在拼了命的賺錢,想把你賺的錢全部留給兩個孩子,那也是不可能的。哪怕就是現在立刻死了,配偶和子女也同樣屬於第一順位繼承人,也就是說,吳美瓊辛苦賺的錢,哪怕是她現在就掛了,至少也得讓劉高安分走三分之一!
要是不幸兩個孩子尚未成年,劉高安說不定還能把吳美瓊賺的錢全部吞了,誰讓他是孩子的監護人呢?兩個女兒還沒長大,他這個當爹的,代為管理孩子分得的遺產,完全合情合理,也合法。
吳美瓊:「……」
如果說剛才她還在想不離婚行不行,現在,如果不是太晚了,民政局已經下班了,她恨不得立刻拉著劉高安去離婚!
「那要這麼說的話,這個宅基地還不能馬上買,得等到美瓊拿到離婚證,咱們再買?」
「對!這樣麻煩最少。」衛昇點了點頭。
「好!我會爭取儘快跟劉高安離婚!」此刻的吳美瓊,不再猶豫。
兩個女兒就是她最大的軟肋,她這麼累死累活的賺錢,還不是為了能讓兩個孩子以後能多讀書?別跟她一樣,一輩子就吃了沒文化的苦。
她掙的那些錢,都是要留給小晴和小雅上大學的,誰敢動這些錢,哪怕是自己的丈夫,她也要和對方拼命!
想到錢,吳美瓊不由開始心疼起她第一次直播帶貨賺的那二十萬的提成,哪怕扣掉稅,也能有十幾萬啊,足夠兩個閨女上完高中了。
就這麼白白分給劉高安一半,她實在是不甘心!
「就當破財消災吧,錢以後還能慢慢賺,你想想看,要是你繼續拖著不離婚,以後你賺的越多,他就越是捨不得跟你離婚,到時候再獅子大開口……」劉高美安慰她。
聽了劉高美這番話,吳美瓊雖然不甘心,但仔細想想,除了及時止損,好像也沒有什麼更好的辦法了。
……
因為吳美瓊這樁事,本來應該和劇組一起離開的衛昇,特意在這裡多留了一天。他找梁義幫忙,給吳美瓊請了一個比較擅長打離婚官司的律師。
也幸虧他提前請好了律師,劉高安那邊看老婆要成大網紅了,死活不肯離婚,還鬧著要把兩個孩子都要過來。
呵呵~真當國家法律是擺設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