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頁
所以, 他必須將防身的靈力收起,鬼怪才能安然無恙地握住他手中的筆。
時聞一其實是有點後悔的。
他跟著師父學本事的時候, 一直努力鑽研怎麼困住、毆打和超度這些東西, 沒怎麼學習過溝通的技巧——
師父能直接叫鬼過來問話。
而他,就只能用「召喚筆仙」這種最笨的辦法, 對, 就是那個在恐怖故事裡經常出現的作死型的靈異遊戲。
效率低, 而且還很危險。
洛驚蟄聽說他的困擾之後, 一直在嘲笑他:[大佬, 你怎麼偏科啊?]
時聞一心想——
等離開了鬼域, 師父他老人家要是身體還好,就再跟著他學一學這方面吧。
聽說時家和聞家在這方面也有些造詣,他們現在倒也樂意教他,但是他一點也不想去。
過了片刻。
水井邊越來越冷,黑霧瀰漫,腐臭的氣味也越來越重。
拿著護身符的洛驚蟄站在一邊,眼神興奮——來了來了!鬼到場了!
時聞一手中的筆歪歪扭扭地,在紙上寫下了三個字——
褚梔梔。
筆跡娟秀,有點像是簪花小楷,但比簪花小楷圓潤些、可愛些。
洛驚蟄只是看著字跡,便能想像,這字跡的主人,那個漂亮清秀的鄰家女孩,在課間和同學聊起自己的字——
[我的字不算好看的,就是可愛。]
[比我的小學生字體好多啦!怎麼練的?描字帖有用嗎?]
每個年輕人,大概都與同學有過類似的對話。很日常,沒有太多趣味,但是聊天時是笑著的。
時聞一問:
「褚梔梔,殺死阿水的是你?」
筆在紙上畫了個圈。
時聞一又問:
「為什麼殺他?」
報仇。
時聞一繼續道:
「你和他有什麼仇?」
時聞一手中的筆頓了一瞬,而後突然變得狂亂起來,就連字跡也變得兇狠——
※
封辛躺在豪華沙灘椅上等了大約半小時,她眯著眼睛,都快要睡過去了。
但就在這時,她周圍掠過一陣陰冷的風,而後,她擺在地上的鞋子開始閃光,並且唱歌。
「愛你孤身走暗巷,愛你不跪的模樣~」
漆黑雨夜的村莊裡,擺在地上的鞋突然開始唱歌,這是怎樣一副詭異之景?
最要命的是,封辛放在地上的是一雙鞋,右腳的鞋子安安靜靜,只有左腳的那隻鞋在閃光和唱歌。
封辛站起來,她輕輕揮手,沙灘椅、桌子和傘都消失不見了。
她暴露在雨中,但雨卻沒有落在她身上——她身上有一道無形的屏障,將雨水都遮擋掉了。
她安靜地注視著鞋子。
「你果然只有一隻腳啊。」
封辛冷不丁地開口,語速緩慢,雖然沒什麼感情,但聽起來卻是溫柔的,
「另外一隻腳呢?這個傷口……你的腳,是被砍斷的吧?」
那隻正在發光唱歌的鞋子抖了抖。
封辛笑了起來,說道:
「別害怕,我不是來毀掉你的,我是來幫你的。」
「你有沒有話,有沒有心愿,想要向我訴說?」
封辛獨自站在雨夜中,對著一隻好像壞掉了、明明沒人去穿、透明鞋底卻仍會亮著絢爛彩光、放著音樂的鞋子說話。
「嗯,我在聽,你繼續說。」
「怎麼會惡毒呢?如果換做是我,我一定在還活著的時候,把他全家都殺了。」
「你覺得自己已經報完仇了,想要離開?」
「我的同行者中,倒是有一個會超渡的,但你真的覺得,你已經報完仇了嗎?」
封辛眉眼中帶著笑意。
「要我說啊,你實在是太善良了。」
封辛笑意盈盈地說道,
「我在自身很弱小的時候,也曾經被一些東西擄走過。不是,別誤會,我沒有受到你想像的那種侮辱——」
「當時的我沒有四肢,更沒有所謂的美麗面容,這些東西是在後來的進化中衍生出來的。而且,那個世界的生靈也不重視『性』這種東西。」
「我只是一個小小的怪物,被更強大的生物當成了觀賞用的寵物。」
「那時候的我有一個優點,不挑食。它們餵我什麼,我都會吃下去,並且消化掉,化為自己的力量。」
「然後有一天,我把『主人』吃掉了。吃掉主人後,又吃掉了它的父母、孩子……那個家族很龐大,而且背景深厚,我明明努力去吃了,卻還是沒有吃乾淨。」
「我被通緝了三億又四千萬年,直到我吞下創造世界的神明,取代了祂的位置,『通緝』終於被迫中止了。」
封辛回憶起了那段過去,笑得很開心。
她有著過目不忘的記憶力。
但對於自身缺乏理智、混沌不清的時期,她的記憶稍稍有些模糊。那時候的很多事情,她都是在躋身神明之位,翻看世界歷史時確認的。
她只記得,缺乏理智的時候很快樂,想做什麼就做什麼——這也許是所謂的「快樂的純真童年」?
不過,身居高位後更快樂——
想做什麼就做什麼,而且無憂無慮,沒有任何事物能夠阻攔她。
「你知道,我登上高位後,是怎樣對待那個家族的嗎?」<hr>
Tips: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 或推薦給朋友哦~拜託啦 (>.<)
<span>傳送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