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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同臨住的那家旅店在街頭,方夏他們住的在街尾,離著有點遠,但也只能這樣了。王同臨不是沒一點本事的人,跟他們住一家旅店固然方便跟蹤監視,但符堇並非活人,容易被認出來,而他頂著耿家繼承人的身份,也不確定王同臨是否認識他。許磊倒是不怕被認出來,但方夏也不能讓一個普通人,去冒險監視玄術圈的人物。
不過,方夏也不怕跟丟王同臨,就算跟丟了,只要立即找遊魂問一下,自然還能找回來。
在旅店放了行李,方夏就帶著符堇去鎮上的商場,試圖打聽一些消息。王同臨直奔這個小鎮必然是有原因的,有可能是他自身的原因,也可能是這一帶發生了什麼事情。前者打聽不出來,後者卻是有可能打聽出來的。
在商場轉了一圈,方夏和符堇各買了一身衣服,直接穿在身上,從商場走了出來。
方夏穿著無袖的連帽衣,牛仔的七分褲,鴨舌帽往頭上一頂,又買了一副墨鏡架在鼻樑上。
符堇則穿著一件休閒的圓領T恤,配一條簡單的牛仔褲,十分普通的搭配,這種小鎮上的商場,也沒有太好的衣服,但穿在符堇身上,卻有種說不出的貴氣。俗話說人靠衣裝,在符堇這裡,完全是衣憑人貴啊!
方夏墨鏡滑到鼻翼上,雙眼一眨不眨地盯著符堇看。
“怎麼了?”符堇偏頭看向方夏。
“好看!”方夏下意識地回道。
符堇笑了笑,把方夏頭上歪斜的帽子扶正,“你也很帥氣。”
方夏咧嘴一笑,把鼻翼上的墨鏡推上鼻樑。天色已經完全暗了下來,墨鏡只能給他帶來成為瞎子的感受,於是他很快又把墨鏡給摘了下來。
方夏把墨鏡往自己領口隨意一掛,抬眸時無意地一瞥,卻在街道對面的店門口,發現了一個熟悉的人影。
“嗯?耿立傑?”
作者有話要說:
——
方夏:符堇穿什麼都好看!當然,不穿最好看!
第100章 失策03
雁回山的山腳小鎮, 就叫雁回鎮。算不上窮鄉僻壤,卻也不是多繁華的地方。
方夏和符堇所在的街道, 算是鎮上最熱鬧的一條商業街了。這裡的店鋪, 基本跟商場一個營業時間,晚上差不多要到九點後才關門。
天色暗下來,各家店鋪都亮起了燈, 街道兩邊的燈光,隔著不怎麼寬闊的馬路,交相輝映。方夏跟符堇站在商場門口,看從對面商鋪門口經過的人,不能說看得分明, 但眼神好點,熟人還是能一眼認出來的。
“是耿立傑吧?”方夏盯著對面那人, 問符堇。
“是他。”
聽到符堇的肯定, 方夏拔腿朝著那人追去。
方夏跟耿立傑其實有點氣場不和,兩人說話沒幾句就能互相懟起來,一般情況下,方夏是不太樂意主動找耿立傑聊天的。不過, 王同臨明顯帶著目的來到這個雁回鎮的,這個節骨眼上,耿立傑也跟著出現在這裡。這讓方夏忍不住聯想兩者之間,說不定有什麼共同緣由。
事關怎麼利用王同臨這條線索, 調查害死馬廣平的兇手,方夏也就先將跟耿立傑的不對付放到了一邊, 優先情報的獲取。
“那個誰!站住!”方夏橫穿過街道,追在耿立傑身後喊道。
耿立傑也不知道在想什麼,一副心事重重的模樣,自顧自低頭急走,方夏喊了他兩聲,他都沒聽到。
“餵!喊你呢!”方夏追上人,一把揪住耿立傑的後領,把人拽停。
耿立傑被揪住衣領的瞬間,身上肌肉驟然繃緊,下意識地想要蓄勢反擊。一扭頭卻發現拽住他的人是方夏,頓時一愣,繃緊的精神放鬆下來,緊接著又皺起了眉頭。
“嘖,你怎麼在這裡?”耿立傑看著方夏,臉上是大寫的嫌棄。
“這雁回鎮你家的啊?我還不能在這裡了?”方夏回了他一個白眼,張口反問回去。
“這雁回鎮要是我家的,我半步都不會讓你踏進來!”耿立傑冷哼一聲。
“那可真遺憾,這雁回鎮不是你家的。”
“你……”耿立傑張口正要回擊,卻見符堇不緊不慢地走了過來,面上一肅,微微低頭,恭敬道,“符堇先生。”
符堇看了耿立傑一眼,垂眸將視線落在方夏身上,將手中的帽子——方夏剛剛跑過來的途中掉的,重新給方夏戴上,低聲道:“幼不幼稚?嗯?”
方夏沒半點自覺,回頭衝著符堇笑。耿立傑卻覺得面上有些臊,感覺符堇那話是在說他,但現在回頭想想,他跟方夏爭吵的內容確實挺幼稚的,小學生都不如。
方夏覺得跟耿立傑是沒法好好聊天的,耿立傑在這點上跟方夏保持了高度一致的意見。幸好,在雁回鎮的耿家人不止耿立傑一人,耿朝林也在。
耿立傑直接帶著方夏和符堇,去了他們的落腳處。
讓方夏驚訝的是,耿立傑他們住的地方,居然是鎮上村民的自建樓房。
“你們來了多久了?怎麼租到這樓房的?”方夏一邊打量著裝修還不錯的客廳,一邊好奇地問道。
這種樓房在鎮上的人一般都是留給自己家裡人住的,很少往外租,所以很難租到。而且這樓房的主人明顯有花心思裝修過,沒特殊情況,就更不可能租給別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