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拉閱讀上一章

第313頁

    咳——!

    呸——!

    一口痰飛速且準確無誤的噴到於薇臉上,將她右臉頰打穿,只留下一個血肉模糊的空洞。於薇神色呆滯片刻,隨即尖叫不已。

    「你果然想殺我。」

    「還用痰攻擊我。」

    她作為神跡財團的天之嬌女,什麼時候受過這種噁心的侮辱,她大喊一聲:

    「天譴!」

    「不要!」

    兩道聲音同時響起,同時落下,隨後吳法頭頂的正上方空中裂開一道口子。口子逐漸拉大,直到一個成□□頭大小,內部是扭曲的肉塊與吸盤觸手,外圍是灰紫色火焰的存在通過口子。

    這個存在沒有絲毫猶豫與停頓,就朝吳法襲來。

    吳法立刻摸出一張空間系的特性物品符咒,然後消失在原地。下一瞬,他現身在幾百米遠的一處樹林。他剛停下,擦了擦額頭的冷汗,就看見那個怪異的存在再度閃現在他的面前。

    他還來不及繼續拿出另一張符咒,那東西就鑽進了他的嘴裡。

    吳法慘叫一聲,嘴裡冒出煙,隨即整個人從內部爆炸,四分五裂,殘骸遍地。  

    只有一顆腦袋相對完整,這讓他還得以繼續苟延殘喘。

    找到一個生物,貓狗也好老鼠也好,甚至蟑螂蜘蛛蚯蚓,用精神力震碎它們的腦袋,然後將自己的腦袋接上去,就可以活下去。然後再慢慢打算。家是不能回去了,而且要躲開神跡的追捕。

    吳法一邊用精神力操控著頭顱跳動尋找獵物,一邊飛速的計劃著接下來的行動。

    然後,他看到了一個人擋住了他的去路。

    「怪不得財團能將除祟師拿捏的死死的。

    原來他們可以降下這種名為「天譴」的東西。很厲害,而且看起來一擊必殺。有點像詭祟但應該不是,因為『天譴』在完成任務之後也一同消失了。可以理解為一種剝奪生命的儀式。不知我猜對了沒有。」

    徐知的喃喃自語的聲音在吳法腦袋上方響起,然而他現在連抬頭看徐知一眼都做不到。至於說話,更是沒有力氣。

    見吳法沒有回答,徐知不以為然的笑笑,「就不知道這股力量的來源到底是啥。但是如果我能找到這個來源並摧毀它,說不定就能終結你們財團統治的時代。」

    吳法死死的睜大了眼睛,雙眼滿是紅血絲,他用盡了全身力氣,才艱難的吐出一句話,「我勸你最好不要自不量力,就算你是法則系的除祟師,也只是一個凡人。」  

    「無禮,居然敢這樣對尊主說話。」這時,他聽到了那個物質系詭祟的聲音。

    然後是大力的一腳,將他的腦袋瞬間踩得稀巴爛。

    生命的最後幾秒,他聽到徐知愉快的說,「你一定覺得很奇怪吧。為什麼自己忽然就落到這個地步了。我告訴你,因為我一早就知道了你想害我哥哥。早在你到刑場等待的時候,我就在附近悄悄使用了可以影響精神力穩定發揮的特性物品,然後讓福厄之兔給你賜予厄運,又讓阿珍將你裝進了7月15日……」

    吳法全都明白了,原來徐知偷偷扣留了日蛇詭祟作為她的眷屬,而且她還悄悄的踏上了成神之路。

    好狡猾的女人!

    最開始。當她還是徐智的時候,就偽裝成心靈系的獵魔人,瞞天過海,將他父親和一眾除祟師騙的團團轉。

    現在她成了12,又暗地裡計劃著成神。

    吳法很想出去告訴其他人,哪怕是那些他看不慣的除祟師,哪怕是神跡的死對頭光天。

    他想告訴他們。這個瘋女人要成神,她要打破世界的秩序,她要終結我們財團時代。

    然而,他只剩下一個破碎的頭顱,和逐漸消散的意識。  

    *

    徐聰睜開眼睛,發現自己已經不在牢房,而是回到了熟悉的政務員辦公室。他有些疑惑,昨晚見到的那個穿著草裙、自稱是規則之神的神使到底真的存在嗎?

    還是說,那只是自己的一場幻覺。可如果是幻覺的話,商業街的商戶們蹊蹺的死亡也……

    剛一想到這裡,他就聽到門外傳來說話聲。

    「什麼,他們居然在商業街立了一個神像,規則之神?什麼亂七八糟的。還不快叫他們拆掉,這個世界上是沒有神的,更不能信仰神。」

    「他們不肯啊,還逢人便說規則之神的偉大。我已經聯繫治安所拆除了。」

    「我看他們是不肯安裝招牌,故意搞這一出。你去查查,到底是誰在背後煽動。將那個人抓起來。」

    「他們願意繼續安裝招牌。他們還說有規則之神在,不擔心我們的害人招牌。我也打聽過了,沒人煽動,他們是自發組織的。」

    「自發組織?為什麼?」

    「因為他們的家屬都活過來了,據說是規則之神救的?」

    「怎麼可能?那些人明明都已經沒有了呼吸心跳,居然還可以復活?」  

    徐聰再也忍不住,一把拉開辦公室大門。然後看到了修建司司長和另外一個政務員。

    他還沒來得及詢問,就見修建司司長指著他尖叫,「你為什麼在這裡?」

    徐聰冷笑,「那我應該在哪裡?」

    修建司司長說不出話來了,是呀,難不成他該問徐聰怎麼不在牢房,不在刑場?這本來就是他受了吳法的收買,違規行事。他不能擺到明面上說。

    <hr>

   

上一章 目錄 下一章
已經是最後一章了 »

第313頁

你剛剛閱讀到這裏

返回
加入書架

返回首頁

書籍詳情 返回我的書架
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