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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卿又氣又怒,卻又無可奈何。等見了律師後,又嫌對方沒有名氣,覺得沒用,吵著要換個律師。

    林文抽時間來見了她一面,問有什麼幫得上忙的。

    姜卿直接開口,讓她求常總,求她認識的那些大老闆出面保她。「林文,求求你,你幫幫我,我不想坐牢!我下半輩子做牛做馬報答你。」

    林文卻蹙眉,「姜卿,常總是我老闆,我們是僱傭關係,我沒那麼大臉面去求常總。而且你的要求是不想坐牢,想想也不可能啊,你傷人是事實啊,怎麼可能不用負法律責任,對方也不會答應的啊!」

    「我這都是為了誰?我都是為了你!林文,你必須要幫我,我變成今天這樣,都是因為你!當初你被常總叫去吃飯,我擔心你受欺負,再加上李昊蠱惑我,我才報警的!我是擔心你,誰知道那晚根本什麼事都沒發生,你平步青雲,而我卻被常總記恨商量,害的我被雪藏,不能繼續拍戲!」姜卿激動的說道。

    林文翻了個白眼,直接站了起來,轉身就走。尼瑪,有臉提這件事!真是,她就不該多事來這一趟。

    「林文,你站住,你站住!」任憑姜卿在背後怎麼叫嚷,林文都當看不見。出來後,還和趙楠提了這件事。

    趙楠轉頭就和常元碩匯報了。  

    常元碩冷笑幾聲,吩咐下去。「怎麼說她現在還是我星光娛樂的簽約藝人,公司也不能不管她,她既然想換個名氣大點的律師,那就換吧。另外,打個招呼,除了律師外,其餘人就別讓她見了,免得她那張嘴胡說八道。」

    姜卿如約看到了自己的新律師,是個很有名的網紅律師,姜卿立馬高興了。可她不知道的是,這位網紅律師,最擅長的是打離婚官司。

    所以最後的結果可想而知。

    姜卿最後因故意殺人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十年。姜卿得知結果後,當場就暈死過去。

    趙楠將判決結果告訴了林文,「其實她家給她找的那個律師挺靠譜的,最擅長打這類官司的。可她偏偏不要。其實她的行為,應該是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和故意殺人,這區別可大了。不過,就算她用了家裡推薦的律師,結果可能也會一樣,晨星娛樂的律師團可不是吃素的。」

    「她應該會上訴吧?」林文也有些唏噓。原本是真愛的一人,最後是這樣的結局,還真的讓人唏噓啊。李昊很明顯是要制姜卿於死地啊,估計現在這結局,李昊都未必滿意。

    「肯定的,不過應該沒什麼意義,一審應該會維持原判。」

    事實上林文猜的一點都沒錯,李昊對這個結果的確很不滿意,那個賤人捅了自己一刀,害的自己這麼慘,就一十年?如果再表現好一點,可能一十年都不用。不過,自己不會給她這個機會的!  

    李昊立馬吩咐下去,動用自己所有的關係,要給姜卿安排一個「最好」的牢房,絕不會讓她這一十年虛度。

    林文沒理會這些,姜卿對她來說,已經是過去式了,她現在要做的,是做好自己的事,演好每一個角色。

    演戲幾年,她已經拿過各大獎項的最佳女配,媒體和粉絲都說,她就欠一個女主角色和影后獎盃。

    林文其實並不在意,她其實很滿意現在的狀態,演技好,片酬也不高,性價比高,很多導演有合適的角色都會第一時間找她。她的演技也得到了觀眾和媒體的認可,很多媒體評論優秀演員的時候,都會把她列入其中。

    林文的夢想已經達到了,現在的她,開始放慢節奏,沒拍完一部戲,她都會休息一段時間,或是宅在家裡休息,或是出去旅旅遊散散心。

    至於家那邊,她每月按時匯錢,生日或逢年過節也有紅包,其餘的,無論家裡人怎麼哭鬧,她都不為所動。

    隨著她弟弟年紀大了,用錢的地方多了,她媽曾試過來找她鬧,可林文沒有固定住所,有時候租房,有時候直接住酒店,她媽也找不到她的人。她爸媽試過找媒體,可因為前車之鑑,媒體和營銷號根本不相信他們的話。

    後來倒是遇到一個急需流量和曝光度的營銷號,接了她爸媽的活,將這事鬧上了微博,標題是大明星棄養父母,父母流離失所云云。  

    對此,林文的回應是將自己這些年的轉帳記錄都發了出來,然後寄給那個無良營銷號一個立案通知書,告對方誹謗,傷害名譽等等。

    也有網友質疑林文作為明星,賺那麼多錢,每個月就給父母三千塊錢,太少了。這樣的言論很快就被粉絲和趙楠安排的水軍沖了下去。

    「林文只是個認真拍戲,按時納稅的小演員,她根本沒賺到太多錢。她現在自己都在租房住,沒車沒房,相反她家裡呢,有車有房,父母有工作有社保醫保,日子過得比林文還好,他們要錢,只是為了兒子,卻好意思來剝削女兒。」

    「林文是個很有愛心的人,她高中的學費是好心人資助的,因此她有能力之後,一直致力於回饋社會,據不完全統計,她的收入三分之一都捐出去了。」

    也有人說,林文寧願把錢捐出去都不給父母,實在太冷血了,說這種言論的人大有人在。

    林文也不屑於解釋,只是將當年的微博又轉發了一遍,「本人已經成年,精神自由,財務自由,家務事會妥善處理,謝謝各位網友的關心。」

    網友們覺得林文很颯,轉念一想,也的確如此。是啊,林文是個獨立的人,她的錢如何處置是她的自由,關你屁事,你是太平洋的警察嗎?管那麼寬?說這些話的人,你自己賺多少錢,是不是全都交給你父母了啊!<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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