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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簡在帝心了。
以後只要稍微有個機會,朱棣能想到李懋,那麼這位永樂二年的科舉進士,大概率就要青雲直上,正式走在仕途的康莊大道上。
所以這就是詩會的好處。
之前靖難餘暉之中死去的女秀才劉莫邪,也是通過詩會走入朱元璋的視線的,要不然哪能得個女秀才的恩賜功名。
李懋恐怕也沒想到,他會成為本次詩會的最大贏家。
放下李懋的詩,朱棣問尚寶司丞,「可曾記錄黃昏的詩詞?」
估摸著是比不過了。
李懋那首詩確實還行。
尚寶司丞不敢說二話,急忙把記錄的《石灰吟》遞給朱棣。
朱棣接過一眼,看見了石灰吟三個三字。
訝然而笑。
就這?
那什麼石灰有什麼寫頭,你黃昏不會真以為你能寫出《賣炭翁》那樣的千古佳作罷,那可是白居易,你黃昏再讀二十年書也趕不上。
天賦差距在那裡。
入眼看了兩句,暗暗搖頭,比不上了,文字太樸實了,毫無出彩之處。
再看下去。
朱棣倏然僵滯。
粉身碎骨渾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間。
嚴格來說,這也是寫實。
石灰本來就是要打碎之後再使用,然後留下一片白淨,所以這兩句從表面上來,還是描寫石灰的使用過程及其效果。
但是,又不僅僅於此。
這種感覺,朱棣就像先是走在一片荒無人煙的蔓草小道上,看不到絲毫盎然生機,只是無盡的平庸,然後突兀的,前面出現了一座高山,山間有瀑流從天而落。
迎面而來,敲打著人心。
寫物言志。
這是詩詞要達到的目的。
那麼黃昏做到了。
而且是於腐朽之處見神奇,於無聲處起驚雷。
簡單的兩句寫實,卻酣暢淋漓的將黃昏的心志剖開,沒有絲毫隱瞞的裸裎在世人面前,坦蕩的顯現在朱棣眼前。
粉身碎骨渾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間。
這哪裡是石灰。
這分明就是一個願意為了大明天下為了江山社稷為了天下黎民,甘願奉獻無懼險惡也要留下一片清白盛世的明臣之心氣。
為此不惜粉身碎骨!
這是何等的胸懷和胸襟,這是何等的壯氣凜然。
朱棣深深的震撼了。
他以為自己了解黃昏,然而看見這首詩後,他發現自己對黃昏的了解還是太少,黃昏心中竟然有如此偉岸的初心和志氣。
朱棣拍案而起,情緒激動,大笑著說:「好一個要留清白在人間!」
朕喜歡!
這首詩寫的是黃昏自己,但朱棣卻又覺得,這何嘗不是寫自己呢,這不正是自己靖難之後的心中所想嗎。
朕和黃昏果然是同一類人!
第570章 名門之後
朱棣大袖一揮,「磨墨!」
旋即揮毫潑墨,將這一幅《石灰吟》飛龍走鳳潑灑於宣紙之上,拿起私章往上一戳,對狗兒道:「拿去裝裱好,送至黃府,讓黃昏懸掛於書房!」
這是你黃昏寫的。
那就懸掛在面前,砥礪你自己。
想了想,朱棣覺得這事還可以繼續操作一下,搞一個形式主義,但自己寫又太累,於是對狗兒道:「先別急著裝裱,拿去翰林院那邊,找幾個侍讀臨慕個幾百張,然後發放朝堂所有臣子,並讓各公事衙門大廳懸掛。」
狗兒嘿的一聲,「裝裱?」
朱棣理所當然,「除了黃昏那一份,其他的各人自己掏腰包裝裱,這點小錢,還要朕給他們出麼,不羞臊嗎。」
狗兒暗暗好笑。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起,好像就是鄭大監下西洋、解縉編書之後,陛下在用錢方面,變得精打細算了,能不花錢的絕對不會浪費。
……
……
星隱居,尚有六人。
袁珙父子。
兩位御醫。
徐膺緒和黃昏。
詩會突然就散了,袁忠徹有些尷尬,覺得自己沒盡好地主之誼,袁珙這個歲數早看開了,對此無所謂,依然端坐喝茶。
兩位御醫認識黃昏,其中一位御醫,就是當初徐妙錦生產時在黃府,拿過大紅包的。
對黃昏感官極好。
況且這兩位御醫從始至終都沒覺得黃昏沒學問,是以《石灰吟》一出,也不覺得打臉,有美酒有好肉,幹嘛要走那麼早。
但吃但喝但聊天便是。
既然來了,總得看看那傳名百年的《清明上河圖》。
徐膺緒情緒高漲。
妹夫才驚四座,自己這個當舅哥與有榮焉。
喝酒喝酒!
如那李太白,人生得意須盡歡,呼兒將出換美酒,與爾同銷萬古愁,豈不快哉。
作為讓一場本該持續在宵禁之前的詩會提早散夥的罪魁禍首,黃昏毫無覺悟,反而覺得當下境況最適合自己開展工作,端著酒杯來到兩位御醫面前,對其中一位笑著行禮,道:「先前拙荊產子,多勞先生杏林聖手,在此敬先生一杯。」
說完一飲而盡。
那位名叫劉旭忠的御醫笑了笑,淺酌一口,笑說職責之內的事情,黃指揮客氣了。
確實職責之內。
在徐皇后去順天之前,就徐妙錦生產一事叮囑過太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