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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黃平這種家中沒有長輩出來做主的情況實在太少。「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這句話不是鬧著玩的,沒有經過父母同意,就是私婚,沒有媒妁程序,就是苟合,這個更加嚴厲,所以通常媒人都比較拽——不信可以參考巨著《金瓶梅》。
當然了,黃老爺這種情況,媒婆肯定是喜歡的,這位看樣子當場就能做主,一副金三角作風……到需要長輩出場的時候,估計會有一兩個又聾又瞎的老頭出來撐門面的。
就這樣閻婆子不停推介各家小姐,黃老爺坐在上首似聽非聽,不知不覺半個小時過去,黃志誠是越聽越煩躁。
他知道自己的條件不錯,所以媒婆一開始肯定會揀一些條件差不多的女孩子介紹給自己,然而這就意味著裹腳——不裹腳的那是特例,肯定不會出現在第一波推介中。
更令人鬱悶的是,在這個過程里,他是不能流露出「我要找個大腳老婆」這種主觀願望的……一旦被媒婆傳出去,那麼黃老爺頃刻間就會變成士林笑柄。
一切必須很自然的發生:媒婆介紹到某個大腳妹子,媒婆拼命掩飾,媒婆拼命誇讚妹子家其他方面的優勢,黃老爺被矇騙,黃老爺被媒婆高超的語言技巧轉移了關於大腳的注意力……
這就叫社會學——當整個社會都病態到以裹小腳為尊貴標準的時候,某些人必須行事很小心才能不被人當成異類看待。
閻婆子最終還是失敗了。
黃老爺在聽完閻婆子的推薦人選後,禮貌地說一句:「閻媒人辛苦了,待我斟酌一二。」之後放點賞就打發走人。
接下來是馬婆子,某人在眉飛色舞中開始接受新一輪轟炸。
黃志誠這時有點後悔:自己之前算是失職了。如果早兩個月開始操辦婚事,那麼現在就不需要這麼急迫:一旦自己按計劃進入熊文燦的幕府,到時候婚期不配合怎麼辦?事後再去福州的話,耽誤事怎麼辦?
總之,因為某些上不得台面的原因,造成了眼下這種尷尬局面,還有可能拖累到正事。
「唉,之前還是太得意忘形,要想辦法彌補回來才行。」黃老爺這時已經魂游天外了。
不知不覺間,面前口沫橫飛的媒人已經換成了金婆子,黃志誠也已經煎熬了足足一個半小時:「明天讓管家來聽!」看著金婆子手中的小冊就快翻到底,黃志誠不無輕鬆地想到。
就在這時,轉機出現,黃志誠的耳朵里,今天第一次聽到了「包腳」這個關鍵詞。
不動聲色地輕咳一聲,一旁早有小廝捧來唾桶,黃老爺吐口水,擦嘴,然後順勢起身去後面消解……坐了一個多小時,又喝茶什麼的,總要允許老爺方便方便吧。
方便完後,黃平再一次回到花廳,用濕手巾把子擦擦臉,黃老爺這一刻貌似精神矍鑠了很多:「嗯,方才那戶人家,你從頭說來。」
金婆子不疑有他,就將剛才被打斷的那戶人家的故事,從新道來。
這戶人家姓鍾,在杭州城裡名望不顯,不過確是縉紳無疑。鍾老爺祖上是正德年間瓊州名臣鍾芳的邊系旁支,鍾家世代詩書傳家,這期間也是幾起幾落,好在家規嚴謹,少有子孫不肖之事,每隔一些年頭,總有人出仕,故而家運不墜。
鍾老爺本人做過一任南京國子監司業,一任知府,前幾年魏忠賢得勢,鍾老爺一看朝局勢頭不對,果斷致仕,現如今賦閒在家。
鍾家有二子一女。長子以舉人出仕,現任廣東南海縣縣丞,次子無功名。
而媒婆打算推銷給黃老爺的這位,便是鍾家的嫡長女:閨名鍾秀秀。
鍾秀秀之所以被金婆子放到冊子的最後,是有原因的:鍾家這位大小姐,小時候被拐賣過。
當年鍾家小姐被拐子騙走的時候,只有5歲,後來被賣到溫州偏僻的平陽縣一戶許姓鄉紳家裡。所幸這許鄉紳買人,是因為家中七子,獨缺女兒,當初看鐘秀秀聰明乖巧,便從拐子手裡買來當義女撫養。
所謂鄉紳,其實就是鄉下人,這鄉下沒那麼多講究,鍾秀秀從小便沒有裹腳。事情一直到鍾秀秀十六歲那年,才出現轉機:拐子因為另一件案子被抓進衙門。
幾把夾棍拉下去,拐子在公堂上屎尿橫流,當即開始吐口,然後越吐越多,鍾秀秀這一樁也夾雜在其中。接下來就順理成章,鍾老爺當時致仕不久,聞訊一張片子遞到仁和縣衙,連帶著使喚銀子一併賞下,衙役們當即賣力做事,沒幾天就把二拐子捉拿歸案——拐子之間轉手小孩很平常。
鍾家大小姐終於被找到。
當鍾老爺10餘年後再見到自家女兒時,鍾秀秀已經出落得亭亭玉立,英姿颯爽……從小有7個哥哥領著玩,不颯爽也說不過去。看到已經改名許寶兒,容貌酷似自己的鐘秀秀,鍾老爺當即嚎啕大哭一場。
這之後就是兩家談判了:許鄉紳夫婦是拿鍾秀秀當小棉襖養大的,從小吃穿不缺,丫鬟婆子這些都有配備,對女兒並無半分虧待。現如今養成大姑娘了,眼看著就要談婚論嫁,咳……人家親爹出場啦。
鍾老爺這邊首先是慶幸:女孩兒被拐走,賣到青樓伎館再平常不過,鍾秀秀能在許家安穩長大,這已經是僥天之幸了。
其次是難辦:又不是天天挨打的童養媳,理直氣壯領走就完事,人家是當小姐養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