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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社會經濟金融不發達,官府沒有印鈔機,民眾手中也沒有微信轉帳和信用鈔票,事實上絕大部分農戶手中,常年也只有幾個銅板,所以官府只能直接收取勞動力來抵扣稅金。
事實上自古以來就有民眾用掏錢的方式僱人去「代役」,不過這種行為多發生在城市居民和鄉下地主身上,在明代以前不算主流。
真正結束徭役這一社會形態的,還是人類生產力的提高。
工業化的普及,翻天覆地,改變了一切。早在1937年,美國大蕭條,羅斯福就開始僱人挖坑了……一撥人挖坑,另外一撥人填坑。
看看,從機器中噴薄出的商品財富,社會居然已經無法消化,需要政府掏錢僱人挖坑填坑,用來讓停滯的經濟流動起來。
以上,包括那些倒入密西西比河的牛奶,都是工業社會反轉的標誌——政府開始想方設法給民眾發錢創造工作機會,再沒有免費徭役一說了,因為只有讓工作的人獲得財富,這些人才敢於去消費無窮無盡的工業品,社會經濟才能運轉,日子才能勉強過下去的樣子。
而這次廣州特區的一號人物丁立秋,在增城縣推動的「新社會實驗項目之新版本徭役」,則是歷史和後世的結合品,是個怪胎。
……
明代早期的徭役分為三種,一為里甲役,二為均徭,三為雜泛。
里甲役就是社區勞動,應役者通常就在本地里坊幹活。均徭是官府經常性的差役,大家輪攤,各種出外遠行的活計都有。剩下一種雜泛是臨時性質,用來應對突發事件。
這幾種徭役形態執行到了明中葉,發生了改變。
首先,隨著外部殖民者帶著墨西哥出產的銀幣滾滾而來,明帝國自然而然出現了一定的通貨膨脹,客觀上為經濟環境增加了一定的流通貨幣。
接下來就是一代名相張居正登場了:一條鞭法。
一條鞭法規定:各州縣的田賦、徭役以及其他雜征總為一條,合併徵收銀兩,按畝折算繳納。
一條鞭法大大簡化了稅制,方便徵收稅款。同時使地方官員難於作弊,進而增加了朝廷的財政收入。
自一條鞭法之後,賦役貨幣化成為了常態,民眾上交「役銀」來代替征派這種做法,在大明各地普遍推廣開來。
儘管張居正死後,一條鞭法遭到了既得利益階層的瘋狂牴觸,最終被破壞推倒,但是有一些條目卻自然保留了下來,其中就有徭役折算。
然而這一次丁立秋同志來到增城縣後,卻要開歷史倒車了:恢復舊制,徵發徭役,徵調人員。
增城縣於1630年陽曆12月底,陰曆即將到臘八節的這一天,給全縣人民發出了一道年關難過的正式公告:提前征派崇禎四年的徭役。
一條鞭法之後,為了調節里坊之間民戶負擔不平均的現象,役銀編審單位由里甲擴大到了州縣。而這次增城縣徵發徭役的命令,正是由縣衙發出來的。
當然了,命令雖說表面上是縣衙發出,但實際上卻是由丁立秋運作推動的。在深刻了解丁立秋的背景和他背後的曹總兵後,谷泰谷縣令這個芝麻官,在這方面是毫無反抗能力的。
明末官場腐敗諸弊叢生,自「三餉」加派之後,上行下效,「三餉」之外,某些地方連鴨餉、牛餉、禾蟲等餉也堂而皇之的出現。至於說提前徵收未來年份的賦稅,那更是司空見慣,都不算是新聞了。
所以增城縣衙這次提前派發明歲的徭役,並沒有引起多大的波瀾。問題的關鍵在於,這一次的公文上寫得明明白白:役銀翻倍。
這一條公文發出後,幾家歡樂,萬戶愁。
役銀翻倍這一條,對於有錢人來說大概也不算什麼,無非是少下頓館子的事。然而這一條對於廣大掙扎在破產線的貧窮農戶來說,可是要了親命了。
可是不好意思,丁立秋丁大爺要得就是這個效果——窮鬼一家人面黃肌瘦地賴在那兩畝地上幹什麼?不如來應大爺我的徭役,帶你們去新天地當個農場主不好嗎?
於是在翻過年後的崇禎四年,經過穿越眾背地裡推動的徭役,正式在增城地區實施了:大批交不起役銀的窮苦農民,被正式的大明官方徭役先是徵調到了縣城,然後運送到黃埔軍港,然後坐船去了台灣「建設邊塞」。
是的,按照曹總兵最近給朝廷上的摺子中的說法,台灣現在就是大明的邊塞,需要朝廷派人來蓋些城樓墩台,再修個長城什麼的「以備外敵」。
這麼多的基建工程,當然要大明派人過來了,沒毛病。
第520節 徭役是怎樣發動的
時光匆匆如白駒過瞬,一轉眼,到了1631年的春天。這個時間點,距離當初曹川在1627年的第一次穿越,已經過去四個年頭了。
在這滿打滿算的三年半時間裡,穿越眾從無到有,從弱小到強大,已經初步建立起了自己的事業。
與此同時,穿越眾滲透大明的工作也沒有一絲一毫停歇,畢竟工業化所需要的人口和原材料都要指望大明來提供。
事實上,從今年開始,再說「滲透」這個詞已經有點不貼切了。隨著肌肉愈發強勁,穿越政權現在愈發不耐煩掩飾,動作開始變得強硬,姿態也從滲透漸漸轉化為了「吞噬」。
增城縣的徭役就是開端。
此次徭役,其實說白了,就是一次大規模的官方移民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