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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趙弱秦強,世所公認,可這個時候趙國還要搶占上黨,這不是虎口奪食嗎?秦國焉能不戰?」

    「三哥哥,當時趙國已經成為秦國統一大業之上最大的阻礙了,兩國必有一戰,不管趙國願不願意,這一仗都必須是要打的。這與占不占上黨,一點兒關係也沒有。相反,趙國搶占了上黨,雖然將戰事提前了,但卻還占據了幾分地理優勢呢。」

    「那就如你所說,趙國有了地理優勢,秦國又是倉促出兵,如果不是臨陣換將,這一戰,趙國說不得就能贏。正是因為趙括的紙上談兵,才讓秦國一戰而勝。」羅綱道。

    「不是這樣的。」蕭旖搖頭:「這一仗,還沒有打,趙國已經輸了大半了。三哥哥且聽我分說。趙國,因為地理問題,糧食一直是一個問題,是以趙國重商而輕農,國家的糧食儲備是有大問題的,根本就耐不得持久戰。二來,明明知道與秦國必有一戰,可是趙國卻不去合縱連橫,不能讓其它諸國明白他們要與秦國決一死戰的心意,自然就不可能讓其它諸國決心出兵,以趙國的實力,實際之上已經輸了大半了。」

    「這話說得再理啊!」蕭誠攤手對羅綱道。

    「可如果是廉頗,必不至此。」

    「換誰也不行!」蕭旖斷然道:「戰事初起不是廉頗指揮得嗎?不照樣連吃敗仗,迫不得已堅壁清野,死守城池?」  

    「如果堅持廉頗的策略,秦國還能久屯堅城之下不去嗎?」羅綱搖頭。

    「三哥哥,問題是誰更能堅持得久一些呢?是趙國嗎?」蕭旖嘆道:「都說秦人使反間計讓趙王撤換了廉頗,那趙王又不是傻子,哪有這麼容易上當的。實在是他沒有辦法,單純以軍事計,堅守自然是良策,但如果以國家計,趙王就必須要速戰速勝,否則,趙國內部就先垮了。與其說是趙王中了反間計,不如說是趙王必須要尋找一個能夠速戰速決的將領來替換堅持己見的廉頗。」

    「這也不能解釋趙括不是紙上談兵啊?」

    「趙括的確是不該踏進白起的陷阱。但三哥哥可曾看到,他在中伏被圍之後,可是堅守了數月而沒讓白起得手的。長平之潰敗,幾十萬趙軍被俘,都是在趙括指揮突圍而戰死之後的事情。」蕭旖道:「三哥哥,如果趙括真是無能之輩,他能在如此絕境之下還能控制住部隊嗎?他還能組織起一次又一次的突圍?這一仗,秦國是贏了,但秦國付出的代價,可也是十分慘重的,這一點,相信三哥哥是能查到史料來佐證的。這一戰,就算是換作廉頗,也只不過拖得時間稍長一點而已,而且趙國的下場必然更慘。」

    羅綱頓時張嘴結舌。

    本朝在對陣遼國之時,常有大敗,而這些大敗,下頭人死得多,指揮大軍的主要將領,死得倒還真是少。往往是下頭軍隊稍受挫折就會一觸即潰。論起這些大宋朝的將領控制軍隊的本領,比起趙括來還真是不如。假如趙括是紙上談兵,那本朝的那些人算什麼?  

    這可就不好說了,因為這些人還有不少現在還活得好好的呢!

    看著面紅耳赤的羅綱,蕭誠不無同情。

    這傢伙平常看書走馬觀花,焉能是將歷史研究得極其透徹的蕭旖的對手?這個小妹妹,還經常將自己問得張口結舌呢!自己這幾年來,光顧著研究八股文這敲門磚了。要不是還有些底蘊,早就被這小丫頭虐得不要不要的了。

    「雨亭兄,你輸了!」

    羅綱無奈地拱拱手:「心服口服。」

    江映雪看著羅綱有些難堪的模樣,笑著一拉蕭旖:「三娘子,你不是說要給老夫人挑香水的嗎?剛剛出了一些新品,我帶你去看一看,看那些合意?」

    兩個女的離開了正堂,羅綱明顯地鬆了一口氣。

    「我妹子如何?」蕭誠笑問道。

    「崇文言下無虛。」羅綱擦了一把頭上的汗:「回去不說錐刺股,頭懸樑,但起早貪黑看來是必須的了,這才十二歲呢,照這個勢頭下去,只怕日我中了進士,也得繼續奮力讀書才成!」

    蕭誠大笑:「有這個心便好了,這小丫頭咄咄逼人,回頭我會訓她的。顯擺什麼呢?」

    

    「可別。」羅綱連連搖頭:「我喜歡這種性子的。溫吞的有什麼好?這才有意思呢,崇文,你想想,七年過後,我中了進士,迎娶了你妹妹,仍然可以在內室之中辯論一番,豈不是另有一種意境?大嫂二嫂就只知道些針頭線腦的事情,要是小妹也這樣,那日子豈不是悶得很?」

    「看不出你雨亭兄還有受虐傾向啊?」蕭誠打趣地道。

    「七年之後,鹿死誰手,尚未可知!」羅綱豪氣干云:「今日一席談,我也算摸著小妹的脈了,她啊,往往就是別出機杼,只消往這個方向入手就可以了。」

    「那我祝你早日學有所成。」

    「當然會有所成。對了,你準備的好文章呢?回去還要跟母親交差的。」羅綱伸出了手掌。

    蕭誠從懷裡摸出一篇文章遞給了羅綱。

    掃了一眼,羅綱有些狐疑:「這不是岑夫子布置給我們的作業嗎?該不是你自己寫的吧?崇文,臉皮不該如此厚的。」

    「這不是我寫的,是小妹寫的。」蕭誠道:「你看仔細一些,這是我的筆跡嗎?」

    蕭誠的書法是典型的館閣體,沒有什麼鮮明的個人風格,但這種字體,在考試之時,卻是極有優勢,極得考官喜歡的,手中的這一篇,字跡明顯要娟秀許多,而且個人風格極其明顯。頗有書聖字體的意境在裡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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