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拉閱讀上一章

第63頁

    只看到安長貴的人頭面色如常,吳浩擦乾淚水和血水說道:「我不如貴叔多矣!」

    接著吳浩抽出配劍,對著楊時忠說道:

    「時忠兄,我陪貴叔上路,黃泉路上等你。」

    說完這些,吳浩橫劍自刎,血液濺到了楊時忠的袍子上,滿堂皆紅。

    第四十七章 剿滅

    楊時忠用案板盛著兩個首級,高喊「投降」從刺史府出來。

    三家的私兵早就沒有了戰鬥意志,看到楊時忠已經投降,紛紛伏在地上請降。

    楊時忠端著案板,跪在了刺史府的門口。

    李炎對著尉遲信說道:「將楊時忠帶上來。」

    楊時忠抖抖索索的走到了李炎門口,高高將案板舉過頭頂。

    看到了臉上還掛著嘲諷笑容的安長貴首級,和滿臉決絕表情的吳浩首級,李炎嘆了一口氣。

    他對楊時忠說道:「此二人可有遺言?」

    楊時忠扣頭說道:「罪人之言,怕污了殿下的耳朵。」

    李炎板著臉說道:「人之將死,其言也善,說說吧。」  

    楊時忠叩頭說道:「吳浩並無遺言,安長貴死前說道,『我項上人頭,不是給你等買活的,是給我們安楊吳家幾百口人買一條活路的!』」

    李炎點點頭說道:「孤王已經說了,只誅首惡,安楊吳三家,也只論罪主謀,孤王絕不株連。」

    楊時忠知道自己死罪難逃,但是投降能保全家族,這下子終於放下了心。

    果然和安長貴說的一樣,他的人頭是用來買自己家無辜的族人命的。

    不過從此之後,恐怕瓜州再無安楊吳三家豪強了。

    一想到這裡,楊時忠痛哭流涕扣頭在地說道:「謝殿下。」

    李炎對跪在地上的楊時忠沒什麼好感,對身邊的周毫道:「將楊時忠押入監獄,請法曹好好審理此案,孤王不株連無辜之人,也絕對不放過有罪之人。」

    周毫行了一個叉手禮說道:「諾!」

    就這樣,這場震驚瓜州的三族之亂在天明之前就被建寧王平息,城中百姓津津有味的談論建寧王在刺史府召喚的「天雷」。

    沒有隨著三族叛亂的這些族長們戰戰兢兢,接下來幾天的大索貌閱中,他們對於藏匿的田地和丁口供認不諱。  

    幾個家族實在補不上欠繳的租庸,已經準備賣地換錢補上窟窿了。

    周毫對於楊時忠的審訊也很快有了結果,三族中參與叛亂的主謀有二十七人,這一次瓜州刺史張銑非常果斷,將包含楊時忠在內的二十七人全部判處了斬刑。

    同時玩家們又對三族進行了大索貌閱,發現了三家侵吞和隱匿的土地上千傾,未登記的家生子百人。

    建寧王大筆一揮,只給三族登記在丁冊上的男丁分發了授田,就沒收了三家其餘的田畝。

    李炎又讓玩家拿著三族囤積的糧食,去購買其餘大戶變賣的田畝,經過這麼一輪,李炎手裡又多出來了大量的田地。

    對於這些田地,李炎再次召集玩家們商議要如何處理。

    玩家們七嘴八舌,什麼樣離譜的建議都有。

    有的要廢除均田制,要改成周朝的井田制,好傢夥,王莽附體了。

    還有的要直接改成土地私有,讓土地自由流動,這玩家果然是一個果粉。

    也有激進的,要沒收所有當地豪強的土地,把農民合作社先搞起來。

    李炎知道這些都是些樂子人,他們都是一時口嗨,真正讓他們提出可行的計劃,一個個又都說不出來。  

    好在一名叫做盧直的玩家站出來。

    盧直在大學專攻的就是農業問題方向,他的導師也是智庫成員之一,專門研究土地問題。

    盧直的提議核心論點,那就是均田制在大唐並不過時!

    隋唐的均田制,可以追溯到北魏孝文帝時期,在南北朝爭霸的時期,均田制的實行,讓南北爭霸的時期里,無論北朝如何更迭,都能夠保持對南朝的軍事優勢。

    這就是均田制的功勞,而在唐初實行到開元年的均田制,也造就了繁華的盛唐。

    盧直認為,均田制並沒有問題,只是在執行過程中田畝逐漸被官紳豪強侵占,無法再拿出土地分給普通百姓。

    所以均田制沒有問題,有問題的是執行均田制的人。

    盧直對李炎建議,利用從安楊吳三家和其他豪門大族那邊清剿的田地,再次給瓜州百姓授田!

    首先要對瓜州百姓平均授田,同時請李炎赦免了三族中的奴僕,給那些從大家族中搜出來的家生子也上民籍授田。

    因為大唐的春秋兩稅,主要的徵收主體就是田畝和丁口,給普通百姓授田,解放豪強大族藏匿的人口,這都是增加瓜州的稅收基礎,也能夠增加瓜州的財政用度。  

    有了錢,才能辦好事情,李炎自然同意了這條建議。

    盧直接著說道:「經過百年授田,百姓家裡的田地零零碎碎,這種零碎的土地不適合使用農具大規模耕種,百姓為了耕田也要走更多的路。」

    「所以屬下建議,利用我們手裡的田,和百姓手裡的田地置換,把田地儘量集中的授予百姓。」

    李炎也發現了這個問題,因為很多土地都被別人占了,所以瓜州百姓經常會授到零碎的田地。

    有的家甚至會授到那種又長又狹的土地,根本就不適合耕種。

上一章 目錄 下一章
已經是最後一章了 »

第63頁

你剛剛閱讀到這裏

返回
加入書架

返回首頁

書籍詳情 返回我的書架
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