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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我冷靜道,「你沒系安全帶,安全不讓打火。」
38.
即使是綁架中也要記得規範行車。
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
行車不規範,親人兩行淚。
39.
我駕駛著滿載三位持槍壯漢和一個殘疾人的賓利行駛在路上。
要麼停車場出口的保安是內應,要麼他眼瞎,這輛可疑但全員繫上安全帶的汽車簡單又輕鬆地開出了活動現場。
方向盤打滿,與韋恩企業的方向完全相反。車在公路上形成了一個小小的密閉。
提姆試圖和劫匪們談判,「你們想要什麼,錢,還是別的,我都可以給你們。如果有人僱傭你們,我出雙倍價格,我不會報警。」
副駕駛座上的劫匪嗤笑,「你把一切想得太簡單了,小男孩。」
以提姆的身份和體型來說,他已經脫離「小男孩」這個稱呼很久了,這代表劫匪這方的鄙視和輕蔑。
他沉默了一小會兒,問道,「這不是你們的計劃,僱傭你們的人是誰?」
坐在他旁邊的男人用槍管戳他的臉,威脅,「你最好學會閉嘴。」
劫匪們並不準備讓這起綁架行動暴露在大眾視線里,否則他們可以選擇在提姆演講時直接出手,那會是一個極其戲劇化的場面。
我鬆了一口氣,我的臉不出現在電視屏幕上也是好的,不然下一秒我暴怒中的老爸就會舉著兩把98K衝過來,含淚掃射全場。
不,不要,我只想過平靜的上班族生活。
我繼續向下探尋,既然劫匪們想要一個隱秘的行動,他們的目標只有提姆,那麼我這個累贅很可能會在他們拋棄這輛車時一起被扔出去。
可能性有兩種,作為死者被拋棄或者作為幸運的只是昏迷的受害者被拋棄。
我不能賭這個可能性。
我抬眼瞥了眼後視鏡,和提姆的眼睛對上,不等下一秒就挪開。
后座坐著那麼大一個人質,還是給我發錢的老闆,在車上絕不能輕舉妄動。機會只在他們下車還沒來得及處理掉我的短短十幾秒中。
我有點為難,但也沒那麼為難。
在哥譚當秘書對才藝有隱藏的硬性要求,唉,可是我真沒對人開過槍。
40.
我把車開到目的地,停在一處隱蔽的牆體後。
幾個劫匪對視一眼,后座的一人率先下車,隨後另一人槍口指著提姆的太陽穴,粗暴地把他推搡下來。
他們剛向前邁幾步,幾個不顯眼的小球滴溜溜滾到他們腳邊。
霎時間煙霧四起,灰煙後一個健碩的身影猛地撲出來,漆黑的披風在身後飄揚,高高展開有如蝠翼。
這毫無疑問是紅羅賓的打扮,唯一的問題是比起監控視頻里給我送花的那個,這位紅羅賓先生的肌肉未免過於發達。
除此之外的地方他還是很像的,至少拿在手裡的是一根長棍,而不是兩根卡里棍或者兩把槍。
煙霧中傳出痛呼,我沒時間去計較那是誰的呼聲。
副駕駛座上的劫匪槍口對準我,我是一個現成的人質。
時間在此刻仿佛變得緩慢,我清楚地計算自己的每一個動作。
踩下油門,車輛前開,急剎車,擺尾,副駕駛座的車門撞在牆上,卡死車門。
慣性把我們狠狠前拉,安全帶把我們拽住。混亂中,我準確地抓住指向我的那支槍。
型號是TT-33,起落式閉鎖。優點是精度高、穿透力強、使用簡單,以及便宜,看來挾持我們的這伙劫匪有點無奈的拮据。
內推鎖片彎頭,拆底板,卸彈匣。
按復進簧座,旋轉套管,取槍管。
退限位卡板,拆分解杆。
手指一推,所有零件噼里啪啦掉在車腳墊上。
我禮貌微笑。
我從沒對人開過槍,但是我會拆啊!
第5章
41.
拆了槍,我第一時間從駕駛座溜出來。
這就是開車撞牆卡死車門的好處了,給我下車爭取時間。
我會拆槍,不意味著我能和一個兩百磅往上走的壯漢硬碰硬。
一下車,一根長棍直直地朝我擲過來,擦過我身側,棍頭猛擊從副駕駛座跨到駕駛座上的劫匪。
沉悶一聲響,我能想像劫匪腦袋裡是怎樣翻江倒海,想必他暈得很是慘烈。
煙霧散去,提姆拄著拐杖站在旁邊,圍觀筋肉紅羅賓大戰二劫匪。
這隻大紅鳥拋棄了維持人設的遮羞布,甩掉長棍後赤手空拳上陣,拳拳到肉,有種打搏擊賽的暴力美感。
提姆的表情有些許難以看穿的呆滯,他緩緩吐出一口氣,喃喃,「早知道,還不如……」
我猜一句不符合他總裁表象的話。
「早知道,還不如爛車裡得了。」
42.
整個劫持過程不超過兩小時,除劫匪和車以外,沒有任何傷亡。
站著的三人面面相覷,一時不知如何是好。
Cos成紅羅賓的兄弟率先開口,「不用謝我。」
他提醒了我,「謝謝。」我拍拍身上的灰,「我們需要到警察局做筆錄嗎?我會盡力配合的。」
這位兄弟稍作思索,看向被我撞成電影拍攝道具的賓利,理性發問,「車上裝得下六個人嗎?」
恐怕裝不下,你可以坐車頂上,寬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