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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這都證明犯人確實是與紐約警局有著重要聯繫。
但是說實話,諾埃爾自從加入bau以後所辦過的案子也沒有非常多,但是偏偏跟他有關係的事情還真不少,艾西爾蓄謀炸毀fbi大樓、被舉報是來自英國的間諜、各類吸血鬼大雜燴之類的……還有現在指名順便還帶上了他,他可才從魔法界回來沒多久。
不過好消息還是有的,既然是跟紐約警局有關係,那麼這大概跟他的巫師身份沒什麼關係……所以天知道他是怎麼莫名多了一個犯人「粉絲」的,但大概這個職業的人要是有什麼粉絲,也確實很容易是變態占大部分的。
在得知這起案子的情況以後,他們的探討間隙里瑞德博士這樣表示。
……這樣看來自己大概比瑞德要好一點。諾埃爾這樣想,目光又重新回到了手上的資料上。
一般來說,這種模仿犯不會光犯一起案子就結束,除非在第一次犯案之後意識到了他自己確實不是什麼變態殺人犯的料,不過從這一位的細緻手法以及事後仍然將心臟寄向了警局的行為來看,這個犯人還是很從容的,他們內心的愉悅感只會因為終於親手實現了自己的幻想而擴大,並且渴望下一次的犯案。
他們不會停止殺戮,只會因為身體原因或者別的什麼而被迫停止犯案,所以下一起案子是一定會發生的,問題只在於他是繼續模仿開膛手傑克,還是換一位有名的殺人犯繼續模仿。
按理來說,犯人都指名了自己,諾埃爾應該會更加重視這個案子,但是從對方的指名方式來說,自己也僅僅是順帶的,與其去重視這種東西,還是去重視犯人下一次動手的目標方向更加來的有用一點,這個犯人可不會因為這種指名就主動找上門來,那麼他還是有餘下的精力去跟voldemort例行談話的。
他需要去一趟紐約警局,先跟那位法醫見上一面,然後再收集一些別的信息,光是看資料是解決不了問題的。
不過這不代表研究這些紙質的東西是毫無用處的,在進行實地調查之前,準備工作也是要充足的,很多線索就隱藏在細節里,如果以不重視的心態去研究這些資料,那麼有什麼線索也一樣不會就發現,他不是一個合格的探員,可這不意味著他連基本的素質都達不到,這也是他沒有直接去紐約警局的原因。
跟voldemort的談話時間並不短,畢竟他們的談話內容大部分是比較學術的,這意味著離天亮之前諾埃爾閱讀這些東西的時間也不漫長,第二天很快就來了。
諾埃爾上一次來紐約警局的時候比較匆忙,他們的環境是怎麼樣的他沒有過多注意,但是法醫辦公室屍體排列的模樣還是眼熟的,還有同樣眼熟的,上次接待了他的那位先生。
「我們找亨利·摩根。」因為見過那位法醫的照片的關係,諾埃爾倒沒有鬧出來認錯人的笑話,不過就這位先生年輕的面貌仿佛才從學院畢業的外表來說,一般人也不太會把對方跟資料里那個據說十分優秀的法醫給聯繫起來。
與其說是法醫,這位先生還是看起來更像助手多一點。
諾埃爾順手出示了自己的證件,「fbi。」
一般當地的警局其實都不是很歡迎在辦案的時候有個什麼csi或者bau之類的來介入,但這也分情況,有的也挺歡迎,至於這一回,諾埃爾是不太清楚紐約警局對fbi插手的態度的,因為他們其實是以案件相關人員的身份主動被找上來的,職業習慣地在路上了解了這個案子,然後就成了現在一起破案的情況,畢竟這種案子也是挺惡劣的。
剛到紐約的時候是有跟警局的相關人員見過面了,不過那時亨利據說不在,而且由於到的時候是晚上的關係,也算可以理解,以致於直到現在——第二天早上,才又一次地提出要見那位法醫先生。
那時候是警局的人告訴他們不在的,所以這會兒見到亨利的助手,諾埃爾才還得再說明一遍身份。
但其實也就是例行公事罷了,盧卡斯還是知道諾埃爾的身份的,除了這個小組來到警局時便說明的情況這一點以外,紐約警局會知道怎麼找上諾埃爾,也多歸功於他的提醒。當然,一開始的時候盧卡斯是不知道諾埃爾還是個側寫師的,老實說,得知對方身份的時候他也感到十分意外。
由於犯人將心臟送來的時候指名是「亨利·摩根,阿黛拉的友人」這樣的排列,一開始警探們還以為亨利就是犯人所說的阿黛拉的友人,並且還沒有將這起案子定義為開膛手傑克的模仿案件,甚至差點要認為是私人恩怨,猜測這是否就是阿黛拉的心臟。
不過好在法醫否認了這一點,他確信自己這個「阿黛拉的友人」沒有關係,並且鑑定結果顯示,受害人是在三到五天前遇害的年齡在25到30歲之間的年輕女性,而在五天內失蹤的這一年齡段的女性里,也沒有叫阿黛拉的,相反,搜尋結果推斷顯示受害者是化名為瑪麗·凱麗的應召女郎,這個名字剛好與開膛手傑克的最後一名受害人同名。
當然,確定這個犯人是開膛手傑克的模仿犯不僅僅是因為這個理由,還有屍體的發現鑑定等等,但這至少說明了亨利確實不是什麼阿黛拉的友人。
這樣一來就剩兩個可能,一個是犯人還指名了另外一位收件人,還有一個則是,這是犯人的自稱……署名之類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