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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他……呃,哥哥,你不去?」文四姐非常震驚啊!
「你知道,我這個人不喜歡出風頭,在朝堂有聖上,在江湖有你。」我不喜歡別人知道我。
卓東來微笑著伸手,為她整理了一下衣領和腰帶,以及腰帶上掛著的蛇袋,柔聲道:「我知道你會成為一個人人稱頌的英雄,而不是現在這樣,一切的罵名都會過去。夫稱婦人之德,皆以柔順為先,斯乃舉其中庸,未臻其極者也。至於明識遠圖,貞心峻節,志不可奪,唯義所在,考之圖史,亦何世而無哉!」
文四姐凝視他許久,只是摟著親了一口就出門去,翻身上馬走了。
別的話,沒什麼可說了,我等凡人不能理解您老人家的智商,一如既往的不能理解。這段話好像在書上看到過,好像是魏徵說真牛掰的女人不只會哭唧唧。
你咋就那麼巧派人去賣酒啊——她不知道,以物易物其實很賺錢的。
這事居然是文繼英這小子鼓動的?他為啥??你咋整地的我怎麼又沒瞧出來?太複雜了我腦子都亂了……
出城之後簡直是一片混亂,列隊的時候士兵們整齊劃一,武林中人有些騎著馬,有些沒有馬這還不是什麼大事,他們偏不肯服從命令居於兩翼,一定要在中軍前面,在文將軍身邊最先迎敵,生怕待在旁邊顯得沒身份。
文繼英無可奈何:「可以,只許前進不許後退,後退沖亂了我的隊伍,就要軍法從事!」
剛開始放箭就有人往前跑,又被人拽回來。
左右偏將都有點擔心了,文繼英還很沉的住氣,十年前的計劃,終於到了最終驗證的時刻。憑君莫話封侯事,一將功成萬骨枯。
在人群中試著找文四姐,失敗了,那個矮胖子穿的不顯眼,帶的不顯眼,騎的馬也是棗紅馬,一眼掃過去穿褐色衣裳騎棗紅馬的人有一大堆。
挽弓當挽強,用箭當用長。
射人先射馬,擒賊先擒王。
殺人亦有限,列國自有疆。
苟能制侵陵,豈在多殺傷。(杜甫)
文四姐溜著馬找到左翼:「老朱~」
朱彪也認識她,只是不常見面,皺著眉頭:「文夫人你怎麼過來了?」
文四姐笑道:「那邊人群亂鬨鬨的,絆手絆腳,反倒耽誤殺人。還怕有人背後給我來一下子,這邊兒清淨。」
朱彪心裡頭有點為難:「這……只怕我們這邊敵人少,你放出話去,要比一比殺的人數。」
文四姐微微挑下巴:「斬將奪旗比殺小兵有意思……只要是殺敵人,誰殺都一樣。」
朱彪是個鐵一樣的漢子,但他的心非常軟,當時就紅了眼圈。
木公子也在人群中,由於不是第一排,眼前能看見的東西被前頭的幾個騎著高頭大馬的壯漢擋的結結實實,只能看到天空中飛過箭雨。身邊跟著的是拎著劍的姚三郎,左右是四個小廝。
等了一會,等到了二通鼓響,一聲喊殺眼前的眾人一起沖了出去。
黛玉本著一種名次並不重要,重在參與的精神,提刀拍馬。
作者有話要說:消息是文將軍散布出去的,至於他為什麼這麼做,下一章說。
你們猜卓哥的搶功計劃能不能成功~我還沒想好,如果是黛玉成功了,卓哥會很鬱悶把233333
第178章 戰場+斬將+真像
木公子一行人在中軍偏左的地方,而文四姐在左翼,兩邊目標一致,情緒不同。
木公子對於江湖非常失望, 既沒看到快意恩仇, 也沒有沒有魯提轄那樣單純善良正直的花和尚, 好失望, 回去之後安心修道, 不出來玩了。這一路上除了救了殷家媳婦和挾伎游湖之外,一點趣事都沒有。看姚三郎裝模作樣的假扮小男寵, 怪噁心的,又有趣又噁心。
回去之後和帝後在一起玩耍, 在父母膝前盡孝, 遠比出來玩有意思。
閒來無事了,倒可以再挾伎游湖, 也是一樁趣事, 這江湖是真真無趣。
或許是我經曆日淺, 未得其中真味, 但不想履入其中了。
讀書寫字、吟詩作對、焚香彈琴、賞花對月,才是我的愛好。
文四姐坐在朱彪旁邊,臉上不復平日的嬉皮笑臉,在嚴肅的毫無聲息的軍隊裡,她忽然心酸,還有種不知從何而來的感慨。三十年間,她走遍大江南北,也曾來到大漠玩耍,行過故地,可是從沒面臨過戰場,沒見過殺氣縱橫的軍隊。這真的很與眾不同,這份肅穆莊嚴的殺氣是別的地方沒有的,無論是殺人如麻的江湖狂魔還是皇帝那嚴肅整齊的禁軍隊伍,都不如這裡。
多年以前,文通明將軍就在這裡,在滿天黃沙中帶領著軍隊,進日復一日的作戰。想到這裡,她不由得眼睛一酸。心裡暗自懊惱,被人穿越回來就算不引領科技發展,也能整個地雷手榴彈啥的,我當年看了多少穿越小說,為啥我穿越之後只弄出來了一堆菜譜?我他媽真是個廢物!又想起卓哥的殷殷叮囑,忽然覺得累,本想著殺個痛快就罷了,怎麼又有要求?他說的倒是簡單,唉。
朱彪擦擦眼淚:「文夫人,你緊張麼?」
「還好。」
「一會殺出去,你跟著我往前沖,不要遲疑,會被後面撞到。殺人的招式以實用為主,不要炫技,尤其別把刀扔出去傷人,你帶著備用的兵器麼?刀砍豁口了咋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