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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孟春紅第一次離開村子,她趴在車窗上看著一堆堆的稻穀越來越遠,直覺這個場景很久不會再見。
她的預感一向很準,她的確再也沒見到那片稻穀地。
那天,孟春紅第一次知道自己不是爸媽的親女兒,她被她爸揪著後衣領讓她對一個陌生臭臉男喊爸,她不說話就狂敲她腦瓜崩。
孟春紅身上有兩個優點。
敢作敢當,能屈能伸。
為了腦門的健康,孟春紅矯揉造作地喊了聲爹,這句話被門外的漂亮阿姨聽到了,漂亮阿姨把她留了下來。
此後孟春紅鬼哭狼嚎了整整三天,她就不該能屈能伸!就不該!
不過這種悲傷在三天後蹭的一下消失了。
漂亮阿姨領來了一個漂亮姐姐,說這個姐姐剛從姥姥家回來,以後兩人就同住一個房間睡一張床。
漂亮姐姐歪著頭瞅她,過肩的長髮柔順地貼著臉頰,睫毛像個小扇子一樣撲閃來撲閃去,孟春紅髮誓那簡直就是電視上才能出現的大明星臉,漂亮姐姐過來拉她小手,孟春紅害羞到臉蛋通紅。
完了蛋了。
大城市的人果然精於攻心。
孟春紅為自己的顏狗本色感到羞愧,但當她抱著漂亮姐姐入睡時,她興奮地打起小呼嚕。
俺老孟頭也是有姐姐的人嘍!
時光飛逝,八歲的孟嬌成為了孟春紅,十一歲的孟恨水與她一同長大,兩人的關係越來越好,在又一晚抱著姐姐入睡時,孟春紅驚訝地發現自己已經記不太清八歲以前的時光了。
她的回憶里滿滿都是姐姐。
所以她拍醒了昏昏欲睡的孟恨水,像發誓一樣說:「我希望就這樣永遠和姐姐在一起。」
孟恨水困得眼睛都睜不開,但還是捏了捏妹妹軟乎乎的小臉。
「好呀,永遠在一起。」
*
孟春紅十三歲那年,長夏市接連出現了好幾起拐賣案。
那時候恰逢孟昭林有個升官契機,他要和三個人競爭支隊副隊長,說不定就可以憑藉年齡優勢取勝。全家都對這件事很上心,畢竟升官等於漲工資,五個人擠一個四十平米的房子實在是有些難受,柳阿姨老早就想攢錢換個房子了。
那陣日子,孟春紅每天都在日記本里偷偷給孟昭林加油鼓勁,根本沒在意這勞什子拐賣案。
首先她只有十三歲,誰都救不了,這事兒用不著她去操心。其次嘛,孟春紅覺得自己簡直就是世界上最聰明的小朋友,什麼糖果騙局啊,幫忙找小狗啊,帶著她去找爸爸媽媽啊,這些人販子的低級伎倆根本騙不到她。
但她不擔心,不代表柳阿姨不擔心。
柳阿姨簡直是她見過最善良的大美人,她十三歲了,已經懂了私生女有多討人嫌,可是柳阿姨就像對待親生女兒一樣對她,什麼都不跟她講,但她知道她其實就是個寄居在別人家裡的小蛀蟲。
整個三月孟春紅都是牽著柳阿姨的手上學的,放學也牽著,柳阿姨的手又軟又白,還香香的,她每次牽著的時候都既開心又愧疚。
柳阿姨應該牽著姐姐上下學的。
姐姐雖然比她大三歲,但也還是小朋友,姐姐才是柳阿姨的親女兒。
三月底,孟春紅不太想讓柳阿姨送自己上下學了。
她整天在筆記本里算計著要如何提出這一點,孟昭林和孟向江的對話為她提供了契機。
那天柳阿姨在廚房做飯,孟昭林與孟向江在臥室里小聲說話,她當時有個卷子要簽字,所以小心翼翼推開門,推出了一條門縫。
「恨水的歲數有些大了,那些都是八九歲的,最大也是十一二歲,春紅合適。」
是孟向江在說話。
孟春紅一向不喜歡自己這個爺爺,覺得他摳門又小題大做,但此時孟向江臉上的表情第一次讓她感到害怕。
「合適歸合適,但我還挺喜歡這丫頭的…嘴甜還會主動洗衣服做飯,以後是個孝順的,恨水就是個悶葫蘆,一巴掌打不出三個字,」孟昭林話音剛落,就把聲音壓得更低了,「而且爸,您那提議是不是太冒險了點。」
「這種釣魚執法在公安內部還挺常見的,最近上級已經在開會討論了,我可以跟上級提讓春紅試試,到時候她的安危也能被保證...」
「捨不得孩子套不住狼,你個沒出息的!」孟向江忍不住提高了嗓門,又趕忙降低聲音,「釣魚執法是常見,但你以為那功勞輪得上你?肯定是你上級升官加爵,你就還是個小小的偵察員!你趁他們商量好前主動出擊才行!」
「再說了,長夏市公安內部是個啥情況你不知道?咱這地治安這麼亂有誰管過嗎?他們能力就不行,混吃等死的一群人,就算春紅...他們也想不到你!」
孟昭林遲疑道:「可是春紅她...」
孟向江打斷了他。
「小柳平時把我照顧得挺好,而且恨水才是你明面上的親閨女,春紅就是個領養的,連戶口都是別人家的,查起來和你就沒血緣!就她了,一個女娃有什麼好想的,以前在村里都是溺死的命,你趕緊晉升,我還盼著我兒子當上支隊長嘞!」
臥室沒有開燈,孟昭林的身影徹底隱在黑暗中,看不出任何表情。
「我再想想。」
他低聲道。
孟春紅悄悄把門縫合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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