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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雲的臉紅成一片,「你就是這麼想我的?在你心裡我自來就那麼卑鄙!可我告訴你不是!我跟你父親是相愛的,可再相愛的人,婚後也是一地雞毛。是,我們工作穩定,我們收入還可以,我們婚後添了一個兒子,我們有房子,我們有一切別人買不起的家電,我們比別人早一步小康了……可只這些就夠了嗎?你現在跟你爸接觸的多,那你告訴我,你爸是個什麼樣的人?除了工作,還是工作……永遠都在工作!回來就在小陽台的書房裡,還是繼續看書。說他不管家裡,他怎麼辦的呢?他下班帶著你哥去書房裡了。我呢?我回來買菜、做飯、洗衣服……一天到晚,他能跟我說幾句話?
我是個人呀!是個女人!是個年輕的漂亮的女人!我想叫我的丈夫回來好好跟我說說話,一起出去轉轉,周末的時候能帶著孩子一起,穿的漂漂亮亮的去公園裡散步,一起去看一場電影,這過分嗎?交流越來越少,他的眼裡沒有我了。那我身邊有關注我的男人,喜歡我的男人,肯陪著我的男人,我移情別戀,這難道只是我一個人的錯?夫妻過不到最後,夫妻出問題,絕對不是單方面的。」
桐桐點頭,「可以移情別戀,那是你的自由。婚姻自由,離婚自由,那你為什麼不離呢?是你覺得我爸會纏著你不離?不是吧!他的條件,想找什麼樣的都很容易。每年大學裡那麼些仰慕他的女學生,他會找不到一個漂亮的姑娘再婚?你就那麼獨特?不是吧!你隱瞞了你背叛婚姻的事,你不提離婚,是因為你知道,那個男人給不了你穩定的婚姻。你一方面捨不得婚姻、家庭帶給你的穩定和歸屬感,一方面又貪圖婚外情的刺激。
被發現了姦情,你根本就沒有跟老相好糾纏。為什麼?你知道,那是無謂的掙扎。於是,你火速再婚了。我也相信,你在再婚之後,並沒有跟那個男人糾纏。原因嘛,很簡單。並不是你的道德廉恥心占了上風,而是,你怕了!你怕被發現一次,就會被發現兩次,更何況,你隱晦的感覺到了,彭慧好似知道什麼。於是,你更不敢了。你怕身敗名裂會叫你一無所有。那個時候的風氣可不比現在。當年那樣的事,我爸要是一點情面都不講,你們得以流氓罪被送進去。趕上嚴打的時候,死刑的都有。重則死刑,無期徒刑,輕則,十數年的牢獄之災,你怎麼會冒這個風險呢?而那個男人也沒再糾纏你!原因嘛,也不過是,叫他為了你冒這樣的風險,不值。所以我說,你的每一個選擇都是利己的!都是在當時的條件下,能夠的到的最好的。
既然愛你勝過你的孩子,連最基本的責任都不用負。那就繼續愛你自己,找我做什麼?哦!找我肯定不是因為很長時間不見我了,想我了!也不會是問問你那邊沒我的地方,我放假後到底住哪,我過年有沒有添置新衣服,開學的生活費是不是真的夠了,對吧?更不會想著,順便見見你兒子,兒子工作了,這以後的事怎麼安排,哪怕捎帶著問一聲呢?所以,找我為什麼呢?你有什麼麻煩需要我吧!要不然,怎麼會想起來找我呢?」
桐桐說完,看她:「當然了,許是你以後找我,都只是因為想我了,看我一眼的。那就當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我道歉。所以,你要告訴我,你來這裡見我,只是因為想我?你要現在這麼說了,我就信。」
白雲蹭的一下站起身來,拎了手提包轉身走了。
眼看都要出去了,桐桐在後面喊了一聲:「媽——把帳結了吧!兩杯茶三十,夠我吃三天的了。我從小到大沒花過你一分,您不會一杯茶都捨不得請我喝吧。」
白雲腳步一頓,慌亂的從兜里摸出錢包,抽出一張錢來放在櫃檯後的人手裡就走了。
老闆看著那錢包里還有一沓子錢呢,心說這個當媽的真是,孩子都這麼說了,你就把錢都掏出來放櫃檯上,我還能把這錢密下不給孩子呀?
老闆一手五十,一手二十,在桐桐過來的時候猶豫了一瞬還是把五十遞過去了,「孩子,算了,就當叔叔請你喝了。」
出了門來,白雲在外面攔出租。這會子這裡不好打車,看見桐桐出來了,她將臉給扭過去了。
桐桐將手裡的二十放在路邊一個擺地攤的女人面前,這個女人晚上常在這裡擺地攤,賣襪子頭花之類的東西。這麼冷的天,懷裡始終護著一個唇齶裂的孩子。
她放下錢走了,這女人就追:「妹子,你要買啥?」
本想說把錢給人家的,想想人家不是要飯的。她退回去抓了一個發卡子,「我買這個。」
「那個兩塊!」一邊喊著,一邊抓了幾個頭花,「換著戴吧。」
桐桐接過來,就大聲道:「大姐,不容易呀,一個人帶著孩子。」
「有啥不容易呀!誰叫孩子是咱生的呢。生下不養那成什麼了?」女人也知道這姑娘同情她,她就笑:「也不是沒人勸著我把孩子扔了,送福利院去!可……那不跟牲口一樣嗎?不能那麼干呀!我男人跟我離了!離就離,我還就不信,我一個人養不活孩子了。」
「所以我說,人體面不體面,不能看外表。那外表再光鮮的,未必乾的都是人事!大姐呀,您會有好報的。」桐桐說著就多看了那孩子兩眼,這孩子這情況其實做兩到三次手術是可以修補的,只是費用不小。但卻是有一些愛心基金可以申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