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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診期間醫院的大門很少有人流稀薄的時候,徐國慶隨著人流穿梭在醫院裡的各個角落,想要找到當初那個給自己情報的女鬼,但無論是他用肉眼還是慧眼,卻再也不能找到有關她的蹤跡,無奈之下徐國慶只能選擇打道回府。
破爛王今天的收穫不小,在郊外墓園中掏到一塊扁圓形玉佩,品質屬於一般人看到了都懶的撿的那種,對古玩略知一二的他看出來這玉是明朝的文物,雖然成色極差,但拿到古玩市場至少也能換個幾十塊錢,於是突發橫“財”的他今天破爛也不撿了,大中午的就回了狗窩,在門口正好與從醫院回來的徐國慶碰了個正著。
“老弟,去哪了?告訴你一個好消息,老哥我今天掏到一塊價值連城的寶貝。”天性愛吹牛的破爛王這段時間與徐國慶相處融洽,自從知道他是農村來的人之後就愛在他面前吹噓,就像此刻一樣。
“不會又是像前幾天那樣,說是撿到了明朝的文物,拿來一看卻是一隻值不了幾個銅板的破碗吧?”已經上過幾次當的徐國慶已經對破爛王的話有了抵抗能力,露出一個滿不在乎的表情。
看到徐國慶的舉動,破爛王眼神中流露出鄉下人果然沒見過世面的神情,然後猶豫了一下從兜里拿出那塊玉,心說反正徐國慶也不識貨,讓他看一下也無妨,沒想到徐國慶眼神剛接觸到那塊成色爛到極點的玉璧,整個人渾身一震,心說:乖乖,果然是件買不到的寶貝。
“老弟,是寶貝吧?”破爛王一臉趾高氣揚地說,心裡卻暗自慶幸:幸虧他不太識貨。
“寶貝,絕對是一件寶貝,如果用它去換錢肯定換不了幾個銅板,但是對於我來說它卻是一件天大的寶貝。”徐國慶從破爛王手裡拿過玉佩,左看看右看看是越看越喜歡:“老哥,這塊玉佩你是在哪撿的?能不能把它送給我?”
“這個嘛”被徐國慶一語道破這塊玉的價值,破爛王暗地裡擦了把汗,心說既然被他看出來了,送給他也就送給他了,反正也值不了幾塊錢,況且這幾天吃他的用他的,仔細算一算自己還賺了不止一點點,於是二話沒說拱手道:“既然老弟喜歡,那麼就送給你了。”
徐國慶夜沒打算跟他客氣,直接把個玉佩當成寶貝似的揣進懷裡,然後身平第一次把手搭在剛撿完破爛回來的破爛王的肩膀上,也不嫌髒,笑嘻嘻說道:“老哥,去喝酒,那種最烈的燒刀子酒。”看他的樣子是真高興,反而搞得破爛王有種摸不著頭腦的感覺。
“我說老弟,既然你知道這玉不值錢,為什麼還跟撿了錢一樣高興?”
徐國慶哈哈一笑,解釋道:“這玉雖然不值錢,但在我看來它卻是有錢也不一定買得到的。”看到破爛王一臉一知半解的樣子,當下,徐國慶開始為他解釋起這塊玉的妙用來。
【第二十二章 有緣人?】
“死玉”,產於雲南,在玉匠看來,這種玉屬於撿都懶得撿的“玉渣”,但在茅山術中這可是寶貝,有吸引怨氣的功能,歷來一些道行高深的民間道士身上都會攜帶一兩塊這種劣玉,更有一些門派往往把這種玉當作是鎮教之寶代代相傳,所以說徐國慶看到這塊死玉之後心裡這麼高興,也是情理之中的。
徐國慶的一番話聽得破爛王是一愣一愣的,不過也算他並不太笨,反正聽徐國慶的語氣這塊玉用處挺大的那就對了。
拼了幾碗燒刀子酒,徐國慶感覺還沒什麼,但破爛王已經開始說起了胡話,這讓徐國慶好好鄙視了他一把,無奈之下兩人又只得回了狗窩。
如此碌碌無為的過了一天,雖然徐國慶現在懷裡揣著一張二十萬的支票,但是像他這種可以說是沒見過世面的人手裡頭突然多了二十萬出來,是不知道怎麼花的,最保守的做法就是藏在懷裡窩著掖著,也不知道什麼錢生錢,錢滾錢的道理,而且農村人骨子裡的性格讓他覺得自己必須得干點什麼事情出來,說白了就是閒不下來的命,於是這天早上,徐國慶就自己的生活問題向破爛王說了一說。
“要不你跟著我去撿破爛吧,有出息。”破爛王拍了拍胸脯信誓旦旦的說道。
“得。”徐國慶沒好氣地看了破爛王一眼,中分獅子頭,鬍子拉碴,臉上黑一塊青一塊的污泥斑,再往下看是一件補丁都沒一個的破爛衣服,乾笑了兩聲:“這行頭確實很有出息。”
聽了徐國慶的話,破爛王也不介意,兩人這些天來像這種玩笑已經開習慣了,撓了撓頭說道:“要實在不行就去應徵個保安,或者城管,反正你的身手好,幹這些肯定沒啥問題。”
說起保安城管,徐國慶剛開始心裡也是不太樂意,畢竟自己這麼好的身手去干一個保安實在是有點屈才了,再說徐國慶又不想在這裡長期待下去,等哪天聯繫到了老胡,拿了玉璧就得回徐家村,如果是真要做保安等做不了幾天就要拍拍屁股走人在當時的社會是很難拿到錢的,所以他現在的想法很簡單,事要干,但最好是那種當天下班當天結算的短工,當然,他不想當保安還有一個小小的原因。
納悶的功夫,只見破爛王一拍腦瓜,也不知道他心裡想到了什麼,賊兮兮的看著徐國慶,直接把他給看得渾身起雞皮疙瘩。
“我說老哥,有話就說,被你這種眼神盯著有點不自在。”
“嘿嘿。”破爛王奸笑了幾聲,把嘴巴湊到徐國慶的耳朵邊將自己心中的想法說了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