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夜遊 No.133— No.136
no133
我的家鄉不是一座很美的城市。
北方的城市都有一張粗糙的臉孔,風沙雨雪本就讓它天然與一精一致絕緣,而流水般的市領導班子又習慣瞎指揮,今天重建老城區明天開發大江邊,樓還沒建好,市長就換了,只剩下一棟棟突兀的建築掛著艷俗的臉,像青春痘潰爛後的瘡疤。
曾經,我是說一百年前,它曾經是個美人。猶太人、日本人和俄國人在那個年代移居此地,各式老建築濃妝淡抹,卻意外地和諧。
「重工業規劃有過很多不合理,很多好東西都被毀了。」
爸爸說,「文化大革命」時期,那些漂亮的教堂、美術館和老餐廳都被砸得差不多了,留下的殘垣斷壁被後人良心發現地修繕翻新,卻也塗抹上了一種廉價的現代化氣息,再下多少年的大雪都洗不掉了。
在我爸說起這些的時候,我短暫地忘記了他是個喜歡看《還珠格格》和打太極拳的未老先衰的公務員。
可我並沒有遇見這個城市最好的時代。曾經它讓世界各地的人千里迢迢地趕來,而現在,在這裡出生長大的人,都迫不及待地想要離開。
我想到余淮,想到那個時間暫停的黃昏,我問他,可不可以一起種一棵樹。
人是會跑的,樹卻沒有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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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著窗外昏黃燈光下的街景,不知道怎麼眼睛有點兒濕。
我知道自己為什麼不開心。
我覺得某一部分的我自己還停留在黑暗的行政區的窗台上,一遍遍地回放著一句話,耿耿,我們一直坐同桌吧。
內心深處,我一直有一種預感,這也許是我從余淮那裡能夠得到的最……的一句話。
最什麼?我不知道。或許我是知道的,可我不承認。
然而現在整個人剛剛從家長會現場那種懵懂的狀態中解放出來,當時沒有被處理掉的信息,字裡行間,眼角眉梢,都浮現在了車窗上,分外清晰。
余淮和他媽媽撒謊,說自己和男生一桌,是因為他有「前科」。
「前科」對象是他初中的同桌。
這不難推理。
但是,「耿耿,我們一直坐同桌吧」,這又算什麼呢?是對初中同桌的懷念,還是對他媽媽的反叛?
我到底還是哭了出來。
車子開到了猶太老教堂。窗外是一百年前,背後是21世紀的振華,只有這輛車帶著我逃離時間的捕獲。
我叫耿耿,給我起名的兩個人各奔東西,把慘不忍睹的成績單交給一個外人。
說要一直和我坐在一起的人又口是心非。
我是個被丟掉的紀念品,又被撿起來紀念別人。
我正在后座嗚嗚嗚哭個沒完的時候,車緩緩開到了我家小區門口。
但我此時哭出了慣性,怎麼都剎不住閘。
「嗚嗚嗚多少錢嗚嗚嗚真的正好五十啊嗚嗚嗚師傅你真專業嗚嗚嗚嗚嗚嗚……」
司機師傅被我氣樂了。
「姑娘啊,先不用給錢,你慢慢哭吧。」
他用菸酒嗓緩緩說出這句話,就像喊了預備齊,話音未落,我就開始號啕。
司機師傅點了一支煙,沒催我,也沒安慰我,只是打開半扇車窗慢慢吐著煙圈,任我哭得東倒西歪,就跟一上樓真的會被我爸媽砍死一樣,先給自己號五十塊錢喪。
等我差不多哭累了,已經過去了十五分鐘。我用紙巾抹抹眼淚鼻涕,還在慣性地一抽一抽,還有點兒打嗝。
連我都覺得自己這哭相過於真誠。
「師傅,謝謝你,你真好。」
「沒事兒,我女兒跟你差不多大,她跟你一樣,每次開完家長會都不樂意回家。哭吧哭吧,小孩有小孩的苦衷。」
我鼻子又有點兒酸。
來自陌生人的體諒總是很煽情。
「是不是覺得我跟她特像,所以就同情心泛濫了?」
「哪能啊,」師傅哈哈大笑,「她要是像你這麼敗家,我早就吊起來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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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到家的時候已經快九點了。我家樓下有一堆不知道哪個鄰居扔在那裡的破家具,其中一面破破爛爛的穿衣鏡正好發揮了作用。樓下的門燈壞了,我只能踩著大衣櫃湊近鏡子,然後舉著手機,用屏幕的亮光來照自己,看看眼睛有沒有紅腫什麼的。
然後就聽見背後一聲慘叫和狂奔的聲音。
……大晚上在室外踩在小垃圾山上對著幽藍的光照鏡子的確非常沒有社會公德心,但是我也被對方的尖叫嚇了個半死。
無心再照,我只能隨便撥了撥劉海兒,低著頭上樓,拿鑰匙開門。
一開門,就看到客廳里齊阿姨正在收拾碗筷,聞到炸帶魚的味兒我才忽然覺得餓了,非常餓。
「耿耿回來啦?」她沒有抬頭看我,而是專心在收拾桌上的魚刺,「要不要再吃點兒飯?」
「要。」我的嗓子有點兒啞,齊阿姨聽到之後,抬頭看了我一眼。
我猜我再怎麼收拾自己,眼睛應該還是紅的,掩飾也沒用。
幸而她什麼都沒問,只是很溫柔地笑笑說:「那你先換衣服,洗洗手,我給你熱飯。」
「不用熱了,拿開水泡泡就行,我喜歡吃水泡飯。」
「行。」
她轉頭就去了廚房。我突然很想謝謝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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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因為哭得太使勁兒了,我吃飯的時候就覺得後腦勺隱隱約約地疼,有點兒缺氧。吃完飯我覺得不好意思,要去刷碗,齊阿姨和我爭了半天,到底還是讓我回去了。
我破天荒地沒有坐在書桌前裝模作樣,而是盤腿坐到客廳,跟小林帆比賽了最後一局四驅車。
「你們學校是不是很多男生都喜歡玩這個?」
他使勁兒點頭。他認真玩四驅車的時候,語言功能基本上是廢棄的,不知道是不是為了節省不必要的血液循環。
「你說人為什麼總要擠到同一條賽道上面去呢?就不能換條道跑跑?」我也沒指望林帆這小屁孩兒能明白我在說啥,只是自己絮叨絮叨。
「這是規定。」他炯炯有神地盯著車。
我就知道他聽不懂。
「不過也可以不比,可以自己隨便跑著玩兒,也沒人非要跟你賽,都是自願的。」
這倒把我說愣了。
直到我睡覺前,我爸還沒回來,倒是我躺在床上的時候,我媽打過來一個電話。可我沒有接。手機屏幕上「媽媽」兩個字跳來跳去,然後終於安靜下來。
我睡得很安穩,也許是哭累了。半夜的時候,迷迷糊糊中聽到客廳的響動,是我爸回來了。
應該是喝多了。齊阿姨去迎他,我爸不知道在絮叨什麼,有沒有說不該說的話,有沒有提不該提的人,有沒有回憶不該回憶的過去,我不得而知。
我做了一個夢,夢見了我自己。
確切地說,是五歲的我自己,穿著小時候最喜歡的嫩綠色的棉布連衣裙,胸口有一朵白色的花,枝條從胸口斜斜地穿過來,盛開在盤扣的領口。我爸爸牽著我,穿過家門口暴土揚塵的上坡路。那時候,我爺爺奶奶還在對我爸媽這對苦命鴛鴦實行封鎖政策,我家住在動遷區的小平房,用我爸的話說,鄰居都是破落戶,孩子必須牽好了,否則隨時可能丟失在卡車上的麻袋裡。
我被沙子迷了眼睛,一邊揉一邊問他我們去哪兒。
他說,我們去接媽媽下班,然後去公園跟門口的忍者神龜照相!
我笑得特燦爛的時候,看起來就會有點兒缺心眼兒。
爸爸問,耿耿,你開不開心?
我說,開心。
爸爸忽然說,長大了你就不會這麼開心了。
我說不會的,我只要記得現在多開心,以後就能和現在一樣開心了。
我剛說完,忽然就在大土路上學著電視上的女戰士希瑞一樣,動作舒展而虎逼地擺了一個pose姿勢,特大聲地喊道,耿耿,記住這一刻吧!
然後我就忘了。
忘了十幾年,在一個夢裡,突然想了起來。
就像五歲的耿耿扔了一隻漂流瓶,在時間的海洋里漂啊漂,終於,終於被十七歲的耿耿撿了起來。
我是哭醒的。
五歲的耿耿簡直是個弱智。
她以為開心是一種和游泳或者騎自行車沒有區別的技能,一朝學會了,就永遠不會丟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