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頁
知晚穿越而來,壓根就對現在的自己一無所知,很茫然的睜著雙漂亮眼睛看著她們,無論問什麼她都搖頭,最後趙家上下得出個結論:生孩子用力太大,腦袋又磕在了堅硬的木板上,把腦袋撞壞了!
————————
新書,求收養~
第二章 紅繩銅錢
更新時間2014-5-13 9:50:53 字數:2930
知晚醒了,那些玉簪耳墜又都是有主的東西,趙家臉皮再厚,也不敢偷拿,但是要她把到手的東西交出去,那是拿刀子剜劉氏的心。
劉氏作為趙家當家主母,幾個兒媳婦的婆婆,收了髮簪耳墜,吩咐幾個媳婦好好照顧知晚,至於那些首飾,就當做之前給知晚請接生婆的謝儀,餘下的充作知晚在趙家坐月子的房錢飯錢。
迷迷糊糊,渾噩中的知晚也默認了劉氏的做法,她現在除了躺在床上養身子,根本做不了別的,趙家救了她,她謝她們也應該,只是這近乎搶劫挾恩以報的做法,知晚不敢苟同。
花了兩天時間,知晚才弄清楚趙家,家主趙東成,趙老爺子,娶妻劉氏,膝下有五個兒子,一個女兒,女兒就是趙思蓮,今年十五歲。
大兒子,趙思富,娶妻王氏,生的有一個女兒,兩個兒子。
二兒子,趙思貴,娶妻李氏,生的有兩個女兒,一個兒子。
三兒子,趙思平,娶妻方氏,生了三個女兒。
四兒子和五兒子分別叫趙思安和趙思明,都未曾娶妻,其中趙思明還是個秀才,趙家最大的希望所在。
思富貴平安,從趙家取名再結合之前一而再再而三要求知晚報恩來看,這家人愛錢。
救知晚回來的是趙家老三,方氏夫妻,據說是趕集回來在路邊看到她暈倒,就把她救了回來,還把主屋讓給她住,趙家上下要拿知晚的首飾,只有方氏覺得這樣做不對,可惜她說話分量不夠,不但沒說服劉氏婆媳,最後還被群噴了,罵的她連頭都抬不起來,在她咽氣後,她第一時間就是抱著兩個孩子去隔壁錢嫂家求她給兩個孩子吃口奶水。
知晚占了方氏夫妻的正屋,這對夫妻不得不去三個孩子的屋子裡打地鋪,方氏更是夜裡起來兩三回幫她照看兩個孩子,這份恩情,知晚都看著眼裡,記在心裡,就算她不想認,她如今也是兩個孩子的娘了。
聽方氏說,在她生孩子的時候,嘴裡口口聲聲的喊姚媽媽,除了這個名字之外,還有兩個,一個是白芍,一個是茯苓,應該是以前伺候她的下人,就是不知道現在人在哪裡,怎麼會讓她大著肚子暈倒在路邊,要說是被人給打劫了,可方氏夫妻救她的時候,包袱和首飾都沒丟。
這一切都透著詭異,這半個月,知晚時常想一句名言:知識改變命運,如果她不是急於查一種病症,也不會被砸暈,更不會遇上穿越。
如今,回去應該是奢望了,只能既來之則安之了。
知晚深呼一口,把這半個來的憋悶都吐出去,就聽李氏在一旁問道,“秦姑娘還是沒想起過往的事嗎?這都半個月過去了,怎麼也不見人來尋?”
知晚無奈搖頭,其實她等的也有些不耐煩了,聽到屋子裡有哭聲傳來,知晚便邁步回屋了,留下李氏站在那裡跺腳,她竟然不理她,對她擺大家小姐的架子,她不知道落水的鳳凰不如雞嗎?!
李氏越想越氣,轉身進了正屋,對劉氏道,“娘,這都半個月了,整日大魚大肉的伺候她,我還給孩子洗尿布,這日子何時是個頭啊?”
劉氏輕飄飄的掃了李氏一眼,忍不住罵了一聲豬腦子,她在趙家呆著有什麼不好的,住的越久這份恩情越重,救回來這麼個貴人,村子裡誰人不羨慕,隨便拿根簪子,那就是百十兩銀子,也只有這蠢驢才會想著把人往外轟,“她大魚大肉的吃著,你少吃了?我看你吃的比她還多,你要是吃膩了,今兒早飯就省了。”
李氏臉色一哏,恨不得咬斷舌頭,她怎麼在婆婆跟前說這話,婆婆什麼人,這些年她還沒看清嗎,就是要求媳婦做的比牛多,吃的比貓少,最好是能不吃,喝兩口水就飽了,這水還不能用缸里的!
不過想想,這半個月她確實沒少吃魚肉,身子骨養結識了不少,幾個孩子也使勁的往上長,可這吃著有什麼意思,得見著白花花的銀子才成,那樣心裡才踏實,她嫁進趙家都十幾年了,就沒換過屋子,如今孩子又多,擠的慌,等有了銀子,就可以蓋間大院,最好是像大戶人家那樣弄個四五進的,再請三五個丫鬟婆子伺候著,那才是人過得日子,李氏知道劉氏心裡也是這麼想的,哄著劉氏就是一通好話,且不說院子了,這一頓飯不吃怎麼行?
哄得劉氏鬆了口,李氏又道,“娘,三弟妹照顧秦姑娘,半個月沒去地里幹活了,今兒秦姑娘出屋子了,換我照顧她一天吧,我和大嫂都幫著三弟妹做了半個月的活了,太累了。”
劉氏掃了李氏一眼,臉色冷冷的,比起干農活,照顧人自然輕鬆了,她都想去做,可也得人家秦姑娘願意吧,方氏是她的救命恩人,在趙家,她最信任的還是方氏,換了別人,她會樂意?
劉氏剝著瓜子,她不管誰去照顧知晚,只要地里的活有人幹完,照顧人的工錢緊緊的抓在她手裡就成了,劉氏麻利的磕瓜子,心思早飄到那被她壓在箱底的白玉簪子上了,捉摸著是不是回屋戴下?
為了能看清自己簪子戴的漂不漂亮,劉氏破天荒買了面銅鏡回來,趁著沒人就照兩回,每照一回,就鬱悶一回,她這副皮囊著實配不上那支白玉簪,自己配不上,又想這髮簪戴在趙家其餘人的頭上會是什麼模樣,怎麼想,都覺得是把白玉簪插在牛糞上。
明知道戴著不好看,可就是忍不住往頭上試,有了簪子後,劉氏就開始琢磨了,等她百年之後,這簪子該給誰好,給女兒吧,那就是白白便宜了未來女婿家,趙氏雖然疼女兒,可不代表疼女兒之外的人,畢竟一個好婆婆不是那麼容易遇上的,像她,當年不就被逼著拿出陪嫁過,要是思蓮也跟她一樣,那簪子豈不是被親家給貪墨了,劉氏決不允許!
好在還有副珍珠耳墜,雖然米粒是小了點兒,但勝在飽滿有光澤,這對耳墜以後可以給思蓮做陪嫁,劉氏想值個三兩就不錯了,可心裡沒底,還特地去鎮子上找人看了,一聽掌柜的估計,竟嚇了一跳,竟然值十兩!
掌柜的說什麼她不懂,她咋知道珍珠還分什麼東珠西珠的,只要值錢那就是好珠,可惜小了點,不然要是大三分,那價格得漲十倍!
劉氏想想就心肝肉疼,十兩銀子的十倍那就是百兩啊,怎麼就沒大三分呢,這珍珠耳墜做陪嫁,那女婿得用多少聘禮來,尋常嫁女兒,有個五六兩的陪嫁那就頂天了!
以前劉氏想,誰家能拿二十兩聘禮來,她就把思蓮嫁出去,可是有了珍珠耳墜後,二十兩銀子的聘禮,她幾乎是把女兒白送給人家,所以趙思蓮漲價了,沒三五十兩,謝絕談婚論嫁!
劉氏這些日子心情很不錯,去年兒子考上了秀才,今年就是三年一次的鄉試,考上了,那就是舉人老爺,明天開春上京赴考,她正為上京的盤纏苦惱呢,上陽村離京城不算遠,靠雙腿走也就半個多月的功夫,坐馬車兩三天就能到,可是進京之後要打點啊,少說也得一二十兩銀子啊,這筆錢必須要拿,但是拿出來之後,那趙家的家底就挖掉了一半,但是現在有了白玉簪子,劉氏的心定了,心裡一高興,就想著沒事再讓方氏出去轉轉,最好是再救個貴夫人回來,那趙家的日子就輕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