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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逼你!」山內溥搖搖頭「我只是在執行我們一貫的規則,所有銷量不滿5000的遊戲卡帶,在一個月後都會被強行下架,從來沒有任何例外,我沒有針對誰,垃圾就應該離開舞台,讓更多優秀的遊戲受到關注」
「當初,我就提醒過你們,首印要慎重,一款新遊戲印刷5萬份就已經非常的冒險了。你們非要印刷100萬份,這和我們沒有任何關係,是你們的自大害了你們!」山內溥淡淡地說道。
山內溥這樣說了,顯然就已經下定決心要讓口袋妖怪下架了,這已經不是談判能夠改變的結果了。
「好吧,我們確實自大了一些!」賈老闆嘆了口氣道「不過山內先生,一旦任天堂決定下架遊戲的話,那我們是不是可以自行銷售呢?」
「這不可能!」山內溥立刻拒絕道「哪怕是被我們任天堂下架的商品,沒有得到我們任天堂的允許,是絕對不能夠繼續銷售的!」
「是嗎!」賈亞鵬驚呼了一聲道「但是,我記得合同上不是這麼寫的呀!」
「不可能,合同上就是這麼寫的!」山內溥下意識的反駁道,任天堂和第三方遊戲公司的合作條約,那就是山內溥自己親手擬定的,每一條規則他都記得清清楚楚。
所有在任天堂平台發布的遊戲,他們的生死都會牢牢的掌控在任天堂的手中,山內溥可不記得,合約裡面會有一個條款,讓第三方可以自行銷售任天堂的遊戲。
山內溥一直認為,想要維持任天堂陣營的遊戲質量,還有任天堂自身的利潤,那就必須要死死的把控住所有遊戲卡帶的銷售渠道。
所有的遊戲卡帶,必須,也只能有任天堂來進行銷售,任何第三方企業,哪怕是遊戲的開發商,只能分成,絕不能自行銷售。
所以山內溥的第三方合作條約,把所有第三方自行銷售的渠道都卡的死死的,絕不給第三方任何自行銷售的機會。
所以山內溥才否定的如此果決,他設計的合同條款裡面,怎麼可能會有這樣的漏洞!
「不,我記得是有的!」賈老闆摸了摸自己的腦袋,然後叫道「我想起來了,在合同的第23條裡面規定了。因為第三方遊戲公司的錯誤估計,導致燒錄的遊戲卡帶過多,滯留銷售量超過總燒錄量50%的情況下。」
「第三方遊戲公司必須為自己的錯誤負責,按照燒錄價格全額收購多餘的銷售卡帶!」
「山內董事長,有這麼條規則,對嗎?」賈亞鵬說道。
「是又如何?」山內溥皺起了眉頭。
合同里的這條規則,山內溥當然清楚,因為這條規則就是山內溥自己親自擬定的,目的就是為了防止燒錄的卡帶過多,但是無法銷售,導致本身虧損。
所以山內溥特別定製了這條規則,可以將因此產生的虧損全額的轉嫁給第三方遊戲公司,這也正是剛才宮本茂要求田尻智付這10億日元的燒錄費的原因。
反正你們錯誤估計了首印的數字,關任天堂什麼事情。
只是,賈亞鵬提這個規則幹什麼?
山內溥有些不解。
「不過我記得第21條有一個補充條款,那就是當第三方遊戲公司全額收購了遊戲多餘的卡帶之後,第三方遊戲公司為了彌補損失,允許第三方遊戲公司在提前支付任天堂50%分成款和不得降價的情況下,自行銷售這些遊戲卡帶!」
「山內董事長,合約裡面有這個條款的,我記得沒錯吧!」賈亞鵬笑著問道。
「……」山內溥不說話了,賈亞鵬如果沒提起這茬的話,他確實不記得這個條款了。但賈亞鵬一旦提起了,那山內溥立刻就回憶起來了,畢竟這是他親手擬定的條款。
合約裡面確實有這個條款沒錯,但這個條款卻從來沒有觸發過,更沒有第三方廠商使用過。
為什麼呢?
原因很簡單,因為廠商根本不會花錢執行這個補充協議。
因為這個補充協議是在,遊戲的庫存卡帶多餘總生產卡帶50%,以及任天堂主動要求下架的情況下才會觸發。
這意味著這款遊戲絕對是一款垃圾遊戲,最少也是一款在市場上賣不出去的遊戲。
這樣一來,廠商肯定就不樂意了,不但要花錢把卡帶買回來,還不准自己銷售,這不是主動把錢丟進水塘裡面嗎?很多小廠商在發現這一點後,直接選擇自爆,哪怕倒閉,也絕不回購這些遊戲卡帶。
這就讓任天堂有些傷腦筋了,於是山內溥就做出了規則上的改變,讓廠商自行銷售,但在銷售之前,要先把屬於任天堂的利潤給支付了。
任天堂的邏輯很簡單,因為他這樣一旦脫離了任天堂掌控,他們就不知道廠商究竟賣了多少遊戲卡帶了。
所以任天堂就要求廠商得先把任天堂的分成給掏了,這樣不管廠商最後到底賣了多少,任天堂都能賺到原有的分成。
當然了,考慮到要先付分成,加上遊戲本身不好賣,所以任天堂罕見的將屬於自己的銷售分成又降低了50%。
比如說這一次售價3999的口袋妖怪,在支付了1000的燒錄費用之後,剩下的2999裡面,有200是零售商的利潤,剩下的2800,原本是由任天堂和火箭隊平分,每個人都分到1400日元的分成。
但在補充條款的前提下,任天堂的分成所以再減半,從1400降低到700日元,但前提是這筆錢必須由火箭隊來一口氣提前給支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