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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傻逼劇情聽的祝高興整個人都有點暈,細節也記不大清,只記得那人日復一日在自己耳邊重複。

    “祝高興的手指被掰斷了。”

    “祝高興的腿被踩斷了。”

    “祝高興死無全屍。”

    祝高興聽的想坐起來一刀把這聲音的來源給捅死。

    也許是強大的意志力感動到了死神,真就賞了他奇蹟。他醒了,醒在另一個世界。手邊一本書,還附贈一個隨時翻看劇情的金手指。

    如果照著書里情節走,那必然是一步步邁向不得好死。祝高興開始琢磨裡邊兒的漏洞和限制,發現是可以改變故事內容的,端看主角怎麼選擇。

    醒來時,劇情剛好發展到原主角蹲在學校門口,想繼續上學,但糾結了許久,還是選擇回到主角攻的身邊。

    祝高興乾脆利落的起身就跑。

    學肯定是不能輟的,主角攻那兒也不能去,得先找個好地方避風頭。

    據書里描寫,主角攻錢多勢大,是整個城市裡最牛逼的闊少。不管祝高興跑去哪,都會被他借著保護的名義找到。  

    祝高興琢磨了會兒,突然想到一個主角攻目前無法公然挑釁的地方,少年監獄。

    計劃目前很順利。

    小孟聽從了建議,接過槍拿起電話,哆嗦著手準備報警,眼看書上的文字就要變成「即將被抓進少管所了」卻戛然而止。

    槍被人奪走,抵在了祝高興脖子上。

    開口是懶洋洋的少年音,“巧了,我也是來搶劫的。”

    小孟嚇的腿都軟了,扶著桌子想往外挪,卻被叫住。

    “哎,別走啊,我搶劫他搶劫的東西,不算犯法吧?應該稱作..見義勇為拔槍相助?”這突然殺出來攪局的人指使著小孟,“幫我拿個袋子裝,那瓶可樂不要了,換成七喜。”

    祝高興皺眉,上下打量他。

    個子還沒自己高,穿著寬大的飛行員夾克,衣領上還有幾個印著寶可夢的卡通胸章。頭上的棒球帽更是誇張,畫的笑臉塗鴉線條扭曲,色彩亂七八糟。

    帽檐壓的很低,遮了半張臉,只能看到他下唇的唇釘,尖銳灼眼的像兩顆惡鬼的牙齒。渾身混街頭的不良少年氣質,看起來也就十五六歲。  

    祝高興把槍口推開,“弟弟,這麼危險的武器,還是交給警察比較好。”

    少年歪了歪頭,“哥哥,一把玩具槍而已,有什麼危險的?”

    小孟人都僵了,氣的。是啊,剛才事發太突然,過於緊張,連上面貼的價格標籤都沒看到,二十三塊七毛八,有零有整,如此劣質的做工,簡直瞎了自己的狗眼。

    “你耍我?”小孟臉色鐵青,拿起角落的掃把就要把人往外趕。

    祝高興側身躲開,一臉真誠的解釋,“實在對不起,我謹遵社會主義和諧要求,不能非法攜帶槍枝,只能用玩具了。你要想出氣,就報警抓我,把性質說的嚴重點,我判的時間越久,你心裡舒坦的程度就越高啊。”

    報警鬧大扣工資的還是自己,小孟也不慫了,只想儘快把這搞事情的趕走,“看你是學生,我不計較!趕緊滾出去!別耽誤我生意!”

    混亂中。

    夾克少年慢悠悠地拿起袋子,開始往裡頭掃吃的,薯片掃了幾十包,七喜汽水也多拿了七八瓶,還隨手拆開一個口香糖開始嚼。  

    看見這渾水摸魚的舉動,小孟更火了,舉著掃把就要往他身上敲,還沒碰上,就見這小矮個兒從兜里掏出了幾張皺巴巴的一毛紙幣,往他面前一扔。

    洋洋灑灑,跟撒花似的。

    少年提著袋子晃了晃,抬腳就走,聲線散漫,“別謝我,這都是普通市民應該做的。”

    一旁的祝高興低頭看了看書,內容變了。

    “黃昏時刻。差點走上犯罪道路的祝高興竟遇到了東區瘋狗!這個從小精神失常病態瘋狂的小惡棍顧不尚!命運仿佛在等他自投羅網,魔鬼般汲取他的生命力。他究竟,該何去何從!”

    祝高興:“..”

    作者有話說:

    和主角一樣,作者也謹遵社會主義要求,三觀極正。

    書名不過審,還得改。

    記錄歷史。

    《他開著皮卡炸學校》

    《他開著皮卡炸爛尾樓》

    《馴服瘋狗的十二種方法》

    《教導瘋狗的十二種方法》  

    我目前正在想第五個。

    希望能過。

    第2章

    裝逼的描寫,中二的用詞。

    這個作者腦子裡怕是長了大泡。

    劇情是變了,反派卻提前出場了,就好像在逼著他遵循原著路線,躲到主角攻懷裡接受庇護。

    祝高興當植物人當了那麼久,好不容易會動彈,他才不會傻到浪費這次重生的機會。他要活著,自由牛逼的活著,活到一百歲。

    去他媽的原著。

    祝高興「啪」合上書,打算從這個反面角色的少年版身上找Bug。

    顧不尚,名字相當耳熟。讀起來就充斥著爹不親娘不愛極其敷衍的氣質,臨近結局的幾章全是他的戲份,還被講故事的人一直重複。

    捉摸不定,病態瘋狂,描寫出來的就是個臉上笑眯眯背後捅人刀腦子有病的瘋子,完全是為推動悲劇結尾而硬扯出來的變態,但行為舉動又哪哪都透著彆扭。前腳剛被安排著搶劫,後腳就把錢給人偷偷補上,正跟著幾個反派拿棍兒打人,沒幾分鐘他就自己跑到警局門口自首,好像玩命似的在拒絕劇情給他的人物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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