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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樁,死者閻麗芬,女性,56歲,家在青江下游龍灣村。
95年6月21日傍晚,其在從市里返回的路上失蹤,6月22日早上,屍體出現在青江下游。
她的屍檢結果與谷德成相似,但她的顱骨損傷更嚴重,溺水的徵象不明顯,可見其溺水時已經處於瀕死狀態。
第三樁就是黃琦案了,正是這個案子讓黃大隊把前面兩樁聯合了起來。
三樁案子有三個共性。
第一,殺人手法本質上相同。
第二,兇手的謀殺目標具備某種一致性——谷德成,經常在公園騷擾年輕女性;閆麗芬,經常在市里用訛人的方式詐取錢財;黃琦,調皮搗蛋,小區裡的小孩幾乎都被他欺負過。
第三,死者都在青江兩岸居住。
據此,黃振義推測,兇手在這一帶活動頻繁,或者工作,或者生活,還可能有一輛車。
李驥托著腮,“你說,兇手是不是被這樣的人傷害過?”
“也許吧。”謝箐問,“黃琦的生前活動軌跡掌握了嗎?”
李驥道:“基本掌握了……”
黃琦在小區里出了名的難纏,帶孩子的家長都不讓自家孩子跟他玩,和他年紀相仿的大孩子不敢跟他玩。
所以,黃奶奶跟老夥伴兒們聊天時,他就一個人在小區里亂轉。
17點40左右,有人在望江小區東偏門門口見過黃琦,說他自己往壩下去了。
這個點兒雖是下班時間,但望江小區的人大多走正門,不去偏門。不上班的人買菜做飯,更不會到東偏門去。
因為發現屍體的時間太晚,可以調查的對象有限,除此之外,暫時沒有更多的消息。
也就是說,到目前為止,17:40是最後一個時間節點。
謝箐靠在椅背上,“兇手是怎麼把孩子騙上車的呢?他需要一個僻靜的地方出手,青江沿岸又有哪些地方適合殺人拋屍呢?”
“那孩子天不怕地不怕,只要說帶他坐車玩,就足以讓他上車了吧。”李驥起身從辦公桌上拿來一張安海市地圖,用夾子夾在黑板上,指點著說道,“這裡是污水處理廠的排放口,平日比較僻靜。這兩處是高壩,壩下是深水區,比較危險,基本上沒什麼人去,這一處離望江小區不到三公里,我們懷疑黃琦就是在這裡出的事,但黃大隊帶人去過了,沒發現任何有價值的線索。”
謝箐思考片刻,“從這些情況上看,兇手第一次出手就乾淨利落,有點出人意料。”
李驥一愣,“你的意思是,還可能有其他沒發現的案件?”
謝箐道,“我只是胡亂猜測,還有……”她往周圍看了看,確定辦公室只有李驥一個人,“我個人認為,兇手可能是計程車司機,他經常在這一帶蹲點,年紀不到三十,開全天,且結婚不超過一年。”
李驥驚呆了,“計程車司機?這個確實有可能,但為啥結婚不久?”
謝箐道:“從兇手前兩次作案的對象來看,他是個嫉惡如仇的人,也可能是小時候被人這樣欺負過,現在長大了,想替天行道。但孩子不一樣,即便是熊孩子,那也是孩子,一般人下不了手。但如果兇手結婚了,有了孩子,他也許就能共情被黃琦欺負的孩子。”
李驥眨了眨細長的眼睛,“好像……”
北邊一排辦公桌後面響起一陣椅子的吱嘎聲,一個人坐了起來,“非常有道理。”
“黃大隊。”謝箐被唬了一跳,趕緊站了起來,“我只是……”
黃振義一擺手,“不要緊張,即便是猜測,也是一個偵查方向。”
還好,還好。
謝箐鬆一口氣——有些老人兒喜歡擺資歷,拼經驗,不喜歡他人對自己的工作指手畫腳,即便當時勉強接納,也會有負面影響。
“坐吧。”黃振義在桌子上搭了半個屁股,大手抹了把臉,“我就喜歡聽高材生分析問題,小謝還有別的想法嗎?”
謝箐道:“線索太少,只有這麼一點兒不成熟的想法,但……”關於無名屍,她很想說上一句,儘管不一定有用,可萬一能幫上忙,辦案人員就能少走不少冤枉路。
黃振義看得出她的猶豫,“你這孩子,吞吞吐吐幹什麼,有什麼想法就直說,我還能吃了你不成?”
謝箐問:“黃大隊,開發區的那具無名屍找到屍源了嗎?”
黃振義搖搖頭,“沒有,你有什麼想法?”
謝箐道:“我今天去吃飯,聽人說推銷醫療器械比較賺錢,醫院那邊……”
“對啊!”黃振義一拍大腿,“就特麼沒查醫院。”
……
第二天中午,謝箐去食堂打飯時遇到了李驥。
李驥在她肩膀上重重一拍,“小謝,你一戰成名了!”
“炸帶魚,謝謝。”謝箐跟服務員要了最後一道菜,“怎麼成的名,分局找到屍源了嗎?”
李驥贊道:“厲害呀,一猜就准。”
二人找了張空桌。
李驥道:“屍源找到了,案子就差不多破了。”
“不是差不多,已經破啦。”黃振義端著餐盤過來,在李驥身邊坐下了,“死者是海市醫療器械公司的業務員,反抗時抓破了兇手的臉,已經認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