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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十號站了起來,向大家介紹:「介紹下,這是來自洪江市公安局的岑柏岑處長。」
五人面面相覷,稀稀落落鼓起了掌。
「都沒吃飯嗎?!」
林十號很不滿他們這態度,猛地拍了下桌子,直接吼:「手沒勁啊!給我鼓大點聲!」
這一聲把岑柏耳朵都差點震聾,他手勁很大,一掌拍下來桌子都在抖,常華治保處的五人條件反射般齊齊鼓起了掌,直把手拍得哐哐作響,徐志虎等人哪見過這陣仗,緊張地咽了下口水,不敢說話。
這人多半腦子有點病。
岑柏等鼓掌聲平息後站了起來,「大家好,我是岑柏,初次見面,整理下稱呼,以後你們跟我的兄弟們一樣喊我岑哥就行,我們這趟過來呢,是為了兩樁人口拐賣案而來,希望在此期間,我們能好好合作,共同處理好這兩樁案子。」
林十號聽完若有所思,問他:「我51年生人,你呢?」
岑柏:「我52年生。」
「好,那稱號整理完畢。」
林十號笑了,「你喊我林哥就行。」
「喊你林處。」
這一聲哥喊出去,他這邊主動權就沒了,岑柏才沒那麼傻,趕緊推進案子進程:「那我們就開始討論這兩例案情?」
他慢慢翻開自己拿來的資料,「第一件發生在68年3月,五歲的許天佑在洪江市淮信區的百貨店門口失蹤,據余洪濤交代,他把人賣給了常華市一戶家裡有很多大酒罈的。」
「第二件發生在73年8月,兩歲的謝沛在位於洪江市玉寧街道的家門口玩耍,被余洪濤跟杜紅拐走,據杜紅交代,她把人賣給了常華市下慈吉縣一戶姓趙的。」
第一件因為時間久遠,余洪濤已經想不起來姓什麼了,只描述了那家院子裡有很多大酒罈,第二件因為時間還沒過去太久,杜紅還能記起來,給的線索很直接。
主要研究的是第一件。
林十號算了下,「第一件68年被拐,到現在已經13歲了啊,那我們查1963年出生的孩子不就行了?」
「真正上戶口的時候可能會把年齡登記大幾歲或者小几歲。」
岑柏輕聲提醒:「只看1963年的不准。」
林十號沒接話了。
岑柏其實對酒罈子這個點一直比較在意,在洪江市沒見過有人在自家用大酒罈釀酒的,初次見肯定會很吃驚,也難怪余洪濤也一直記著這個細節,他問林十號:「你們這在自家院子裡釀酒的人家很常見嗎?是家家戶戶都會嗎?」
「多少都會一點。」
林十號誠實回答,「老一輩傳下來的手藝了,誰家每年不釀一兩罈子都說不過去。」
岑柏又看向常華治保處的其他隊員,又問了一遍:「你們家裡也都會釀酒嗎?」
「會。」
五人都點了點頭。
家家戶戶都有,這就難辦了啊,討論一時陷入僵局,岑柏不怎么喝酒,有些不理解,「普通家釀基本都是一兩罈子吧,這年頭糧食這麼珍貴,能釀三壇都是少數吧?」
對啊!
1955年後糧食都是憑票供應,每戶人家口糧有限,飯都不吃飽的時候,根本不會拿太多糧食出來釀酒,68年如果一個人家裡有很多酒罈,要不這家非常有錢能跟別人換很多糧票來釀酒,要不就是一伙人集中在一個地方釀酒。
無論是哪一種,都很容易鎖定人群。
林十號顯然也想到了什麼,激動地拍桌而起:「我知道了!在陽東!肯定在那!」
「陽東鎮那個地方的人,非常喜歡入春後聚在一起分工釀酒!」
作者有話說:
湊一起寫了個肥章~忘記11號上夾子了,當時沒想到上一章會有這麼多寶貝留評,這會兒後台一看已經300+了,等下會慢慢批量把紅包發出去的,非常感謝你們喜歡這個故事!
第23章
岑柏眼睛亮了, 「確定?」
「當然了。」
林十號語氣非常篤定,「陽東鎮那塊就這習俗,跟我們主城區這邊不太一樣, 聽說都是大家族裡的長輩一人負責一個流程來釀酒。」
岑柏低頭飛快在資料上標註陽東鎮三個字, 抬頭對大家說:「那重點就放在陽東鎮調查,之後你們去戶政處查下68年後人口登記記錄,鎖定是哪戶。」
林十號下意識答了聲好,後知後覺反應過來自己太聽話了, 想反駁又晚了,只能認栽按照他說的做。
岑柏這人天生有種領導力, 行事果決迅速, 腦瓜也靈活, 他不知不覺思緒就被帶著走了。
慈吉縣這例是在73年發生的,距今不過三年,依買家的警惕性,岑柏不確定有沒有給孩子上戶口,戶政處那邊能不能查到不好說, 說不準他們要提前暗中跑一趟,他問林十號:「慈吉縣離這遠嗎?」
「騎車過去一小時。」
林十號對常華市各區域還是挺了解的, 「咋的?你今天就要去看看?」
「算了,先讓戶政處查一下這兩例。」
行李都還沒地放呢, 岑柏想了下,決定還是先把隊員們安頓下來, 問他:「我們住哪?」
「職工宿舍。」
林十號菸癮犯了, 從耳後捏出一根煙, 「等下讓嚴傑帶你們過去, 有什麼事情問他就好了。」
叫嚴傑的警察立馬站了起來, 「我……帶你們過去。」
岑柏沖他笑了下,剛站起來準備走突然又想起宋武林的事,又坐回去:「對了,我還有一件事要拜託你去查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