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拉閱讀上一章

第39頁

    她現在處於輿論升級階段?

    事情演變到現在這一步, 已經不是嚴董和神機妙算之間簡單打嘴仗的事,嚴董勢力再強,也無法左右最終調查結果。

    很明顯,這次事件鬧這麼大,上面應該早就開始調查嚴董了。

    「大師,你所說的命案是鹽西村那件事嗎?」

    私信突然收到新消息, 嬴鳶不常看私信,基本都是找她算命的,她以前一次只能算一個, 基本幫不了這些人。

    現在有了同時算兩個人的希望, 她每天會在私信里扒拉一下, 也不點進去, 就看看有沒有感興趣的。

    鹽西村命案已經被網友扒出來了,給她發了截圖, 但她還沒回復。

    私信又進一條新消息:「如果是的話, 我可能知道點什麼。」

    嬴鳶思索兩秒,點進去:「告訴我不怕惹來麻煩?」

    對面明顯有些猶豫, 過了一會兒回答:「我就在警局門口。」

    她挑眉, 都去警局門口了, 說明這人已經想好了該怎麼做。

    她回覆:「按你之前想的做。」

    嚴董沒機會也沒可能實施報復行為。  

    給嬴鳶發私信的人叫丁翔, 以前就是鹽西村的村民, 村子要拆遷的消息傳開後, 他心裡高興有錢拿,每天盼著嚴氏來談拆遷的事。

    嚴氏給錢以後,他也爽快搬走,在外面租了個單間,想著看看再買新房。

    幾天後,整個村子的人基本都談攏搬走了,只有一個叫丁強的,父母早亡,他也沒成家,家裡就他一個人,打光棍打到三十多。

    他不滿意嚴氏給的拆遷款,想當一回釘子戶,多賴點錢。但嚴氏也不肯多給,雙方就這麼僵持下去。

    某天丁翔在外面喝多了酒,他最近心裡高興,不是頭一回喝醉。迷迷糊糊的又回了鹽西村——他以為自己還住這兒。哪怕家裡牆被砸了一半,門都沒了,喝麻了的腦子也沒覺得有問題。

    睡到半夜,他被吵鬧聲驚醒,酒勁兒也過去了,一坐起來,就見對面丁強家門口站了好幾個人,丁強與這幾個人罵罵咧咧吵著什麼,不一會兒,有人從後面拿磚猛敲了丁強腦袋。

    丁翔唰地捂住嘴,怕自己叫出聲。

    為首的人見丁強倒在地上還在抽搐,拿過磚頭又補了幾下,丁強徹底不動了。

    一行人把丁強抬進車裡裝走。  

    為首那人,丁翔模模糊糊聽見有人叫他張哥。後來網絡普及,他能上網了,才知道張哥是嚴董身邊的得力助手。

    總之那晚的事一直是丁翔心裡的陰影,張哥一行人離開,估計是去處理屍體,他怕那群人過一會兒就回來,匆匆去丁強家門口看了眼,撿起地上一塊帶血的吊墜跑了。

    他不知道吊墜是誰的,但看起來是個名貴貨,不可能是丁強的。

    後來,鹽西村如期開發。村子裡人得到的消息,就是丁強拿到了滿意的錢,怕有人找他借,當晚就跑了。

    出去瀟灑去了,再也沒回來。

    *

    嚴董焦頭爛額之際,嚴夫人正在等一份鑑定報告。

    她花了兩天時間尋找那天在咖啡廳遇見的女孩,又說服女孩一起去做親子鑑定,今天終於要出結果。

    女孩名叫祝央,被逮來做親子鑑定前正背著吉他準備跟樂隊匯合,她看到了這兩天的新聞,潛意識讓自己不要多想。

    不要多期盼。

    嚴夫人想跟她搭話:「央央,可以這樣叫你嗎?」

    祝央嘴唇抿成一條直線。  

    嚴夫人笑笑:「你長得真好看。」

    祝央偏過頭不讓嚴夫人看,嚴夫人一愣,祝央才若無其事回過頭:「恩,你也是。」

    恰巧這時檢測報告出來了,嚴夫人迅速起身去拿報告,她所有希望都寄托在祝央身上。

    祝央亦緊緊盯著這份報告,薄薄幾頁紙拿在嚴夫人手上,她觀察嚴夫人神情。

    等看見嚴夫人嘴角抑制不住的笑,她知道了結果。

    嚴夫人幾乎是衝到祝央面前:「央央,你是我的孩子!你是我的孩子!」

    祝央埋下頭,久久不說話。

    嚴夫人激動的心平靜下來,她小心撫上祝央肩膀:「你、你不開心嗎?」

    祝央搖頭,良久才說:「我以為我才是那個私生子。」

    嚴夫人眼淚瞬間掉了下來。

    祝央不是沒懷疑過自己的身份,她的父母對她很好,但就是太好了,闖禍不打,犯錯不罵,明明不是多有錢的人家,但每次她想做什麼,總有用不完的錢。

    對她也不是很親近,尊重居多。

    就好像哪戶有錢人家寄養在普通人家裡的小孩。  

    某次她練完吉他回來,路過街上的茶廳,看見父母和一個陌生男人坐在一起,神情拘謹,明顯在匯報什麼,她開始關注那個男人。

    父母一直和那個男人保持聯繫,那人是嚴氏集團老總,有妻有子。

    祝央隱約知道了自己的身份。

    見不得光的私生子。

    她為這個身份痛苦過,整宿整宿的失眠,調整了好長一段時間,才恢復到正常的生活。

    她想,她千萬不能去打擾嚴夫人一家的生活。

    直到今天,黑暗的囚籠里,照進來了一束光。

    *

    嚴董的事需要上面一件件收集證據,經過審理再判決,不是一天兩天能解決的,至於嚴董犯的那些罪,說到底也要檢方公布出來才行。

上一章 目錄 下一章
已經是最後一章了 »

第39頁

你剛剛閱讀到這裏

返回
加入書架

返回首頁

書籍詳情 返回我的書架
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