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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丁抬頭看天,對季仲遠說:“你記著,日頭在這個位置的時候就得回去了,再晚天就要黑了。”
季仲遠應下,兩人往回走,順手在石屋邊的皂角樹上采了半筐莢果,這棵樹是丁老頭移栽過來的,至今己有二十多年,樹幹粗壯,枝葉茂盛,結的莢果也多,采了莢果回去煮了水就可以洗衣服洗澡洗頭,能洗得很乾淨。
第5章
捕獵和宰殺是兩件事,要想把獵物宰殺地乾淨漂亮也是項技術活,要麼古代庖丁解牛那麼神奇呢。
季仲遠是不會宰殺的,丁老頭告訴他可以去找屠戶,一般分些肉和排骨之類的,屠戶都會願意給宰殺,還能分得乾乾淨淨利利索索,專業人干專業活。
丁老頭自己會分解獵物,把那頭野山羊拖去河邊處理了,再回來時就抱著一大盆羊肉羊排了。
大鐵鍋已經被季仲遠洗得乾乾淨淨,他抱來足夠多的柴禾,點著了火,等老獵戶回來,鍋里已經倒滿了清水,丁老頭撿了半盆子羊肉羊排扔進了鍋里,剩下的四條整羊腿拿去抹上鹽醃著。
野山羊雖然不大,但這個季節都在努力進食貼秋膘,以備度過漫長寒冷的冬天,所以肉還是挺肥的,鍋里水燒開,羊肉也焯好了,咕嘟咕嘟隨著氣泡冒出羊肉特有的膻味來。
大塊的羊肉撈出來,再把一鍋血沫子水換掉,洗好一口乾淨大鍋,就可以燉羊肉了。
老獵戶還是很捨得放油,大塊豬油扔進鍋里,很快就化成液體,冒著滋滋的小氣泡,早就準備好的蔥姜蒜扔進鍋里,因為還帶著水滴,惹得鍋底油炸開,細小的油花四濺,好在鍋夠大夠深,不然就要濺出來燙到人。
鍋內調味料的香味逐漸出來了,老獵戶把大盆羊肉直接到了進去翻炒,待到羊肉染上絲絲金黃,又舀了一大勺醬油倒進去翻了兩下,才倒了水進去燉。
季仲遠一邊燒火一邊說:“這羊肉可夠膻的。”
老獵戶一拍腦門:“哎呀,忘了放酒了。”
他從廚房的架子上抱下來一個小罈子來,取了勺子舀出一勺微微發黃的老酒加到了鍋里,又想起什麼似的,抱來了另一個小點的罐子,說:“之前存了些蜜在這,加點進去也能解腥。”
又說了些他尋蜜的故事,邊說邊笑,惹得整個小屋的氣氛都變得歡快起來。
晚飯一鍋羊肉,炒了一盤菌子,再熱兩個餅子,就足夠兩人痛快飽腹了,就是沒有酒,丁老頭說晚上要機警著點,不能飲酒的,兩人便只吃著肉吹著牛,倒也算是有趣。
季仲遠第一次吃肉吃到飽,感嘆道:“難怪人都說獵戶好,能頓頓吃肉,可不是好麼!”
丁老頭嘿嘿笑道:“也不是每次都有肉吃的,這山上野味多,但是熬上十天半個月的,人也受不了。”
季仲遠豎起大拇指:“我是佩服您的,要是我,估計兩三天就受不住,得跑下山去。”
丁老頭笑道:“為了養家,這點苦算什麼,我看你這身板硬實,要是能耐住寂寞,倒是可以當個真正的獵戶。”
“為了吃肉,值得。”
兩人邊說邊笑,天黑了山里伸手不見五指,比村里還要黑,冷風颳過吹動樹林嗚咽著,鬧鬼似的,坐在鍋灶前不覺得什麼,一旦洗漱躺下,就覺得有些不舒服了。
兩人擠在一張床上,老獵戶早就習慣了山裡的生活,很快就呼呼大睡,鼾聲震天,季仲遠被吵得睡不著,翻來覆去,直到天快亮才沉沉睡去。
早起又是炒菌子,季仲遠獻出了他的四個雞蛋,樊雨花給他帶的是熟雞蛋,這會兒剝了就能吃,丁老頭帶了一小袋米,兩人煮了大米粥吃,這還是季仲遠來這裡第一次吃到大米。
真香啊,這是今年的新米,老獵戶已經吃上了,他們家還捨不得吃,要存著過冬,這就是差距。
人比人,窮死人。
不過丁老頭卻說,他家也不好成天這麼吃,誰也吃不起,他家裡沒有青壯,家裡的地每年都得僱人種,因此糧食也是很金貴的,也就是上山的日子裡會吃些精細的糧食,因為打獵消耗大,必須吃些好的才有力氣。
季仲遠看著壯實,這是先天基因決定的,後天他沒有好好保養,現在看不出來什麼,但是再過些年就能看出來虧了,老獵戶語重心長,告訴他不要再喝酒,要多吃些好的,趁著年輕底子好,把身子虧得養回來。
季仲遠都記在心裡,這些道理他都懂,但是聽老獵戶這樣說,還是很感動的。
遠方的太陽已經驅散薄霧,不冷不熱地掛在空中,山林經歷了一晚上的暗流涌動之後,在鳥鳴聲中恢復了勃勃生機,那些夜間的廝殺爭搶血腥被晨風盪開,林子裡一片歲月安好的青蔥模樣。
丁老頭眯著眼睛看看天,說道:“我帶你去下幾個兔子套,今天早點走,去鎮上把兔子賣了。”
季仲遠應了一聲,又道:“我準備挖點菌子回去給家裡人嘗嘗鮮。”
丁老頭笑道:“昨天不是挖了不少,你拿就是。”
季仲遠隨口道:“那是丁伯你的,我自己挖些去。”
他邊說邊整理工具,沒有注意到丁老頭的目光變得耐人尋味起來。
丁老頭捏著鬍子,說:“哪裡用那麼客氣,後屋那些個兔子雞,你看中了拿回去吃便是。”